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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草根网友的“重大理论发现”

火烧 2016-01-1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指出草根网友将误解当作重大理论发现,如李永芒提出异质劳动价值论,实为偷换概念,误将同质劳动等同于抽象劳动,导致具体劳动决定价值的错误方向。

  一些网友在学习马克思经济理论时,往往会对基本原理产生误解。这本来是正常的事情,可是他们往往把自己的误解,当作重大理论发现,大肆鼓吹,甚至不惜拉一些草根专家为自己站台。元月六日,李永芒在乌有网发文,题目是《继承马克思的异质劳动价值论——创立马克思主义质量经济学》。该文企图“发展”、“完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开创异质劳动价值论。这是一个把谬误当发现的典型例子。

  李永芒发现了什么呢?他发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两种形态!据说一种是同质劳动价值论,一种是异质劳动价值论。那么,什么是同质劳动价值论呢?就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其质和量没有差别。例如两个铁匠的打铁劳动是同质的。什么是异质劳动价值论呢?就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其质和量有差别。例如铁匠和瓦匠的劳动是不同质的。李永芒把他说的同质劳动等同于抽象劳动,把他说的异质劳动等同于具体劳动。他发现同质劳动是少量的,异质劳动是大量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只展开同质劳动决定价值这一方面,没有展开异质劳动决定价值的方面,是有局限性的、不完善的。

  这个所谓发现看起来有点吓人,其实是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李永芒说的同质劳动和马克思说的抽象劳动并不是一回事。象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一样,劳动也有两重性。任何一种劳动,如打铁、织布、种地等劳动,它既是个别的、有特殊劳动形式和职业特点的具体劳动,又是包含人类劳动共同点(脑力和体力的付出)的抽象劳动。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是一切劳动的共同点,是一切劳动的共性或共同本质。而李永芒所说的同质劳动,只是两个个别的劳动之间职业特点相同,劳动形式相同,例如,两个铁匠的职业特点和劳动形式是相同的。因此,同质劳动和抽象劳动是两码事,同质劳动不能取代抽象劳动。也许,李永芒会提出异议,抽象劳动说的是劳动的共同点,同质劳动说的也是劳动的共同点;为什么马克思说的共同点就是劳动的共同本质,我说的共同点就不是劳动的共同本质呢?我们说这两个共同点的性质是不同的,此共同点非彼共同点。抽象劳动的共同点是所有具体劳动的共同点,推广到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中都是有效的;而同质劳动的共同点只是两个具体劳动的共同点,不能推广到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中去。显然,同质劳动不是劳动的共同本质,它没有取代抽象劳动的效能和资格。

  用同质劳动偷换抽象劳动,就是取消劳动的共同本质。我们知道,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之所以能够互相交换,就是因为这些劳动本身具有共同的东西。这些共同的东西就是我们说的劳动的价值。取消劳动的共同本质,我们就失去了确定劳动交换价值的根本依据。这是李永芒走向具体劳动决定劳动价值的歧途的基本原因。

  李永芒同志写完这篇异质劳动价值论的文章,曾“泪流满面”,曾慨叹,多年辛苦不寻常。我们愿意并且有理由相信,他的学习劳动是艰苦的。但是,我们学习马克思,首先一条是相信马克思,沿着他开辟的正确道路去验证真理和发现真理,而不是另起炉灶。是马克思的,就是马克思的;是自己研究的,就是自己研究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总之,我们认为,对异质劳动价值论提出善意的然而也是严肃的批评,应该是必要的。

  李文地址:http://www.wyzxwk.com/Article/sichao/2016/01/357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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