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是增长经济学还是发展经济学:评厉以宁“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二)   陈世清:终结西方经济学在中国的话语权(九十)

火烧 2015-09-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增长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的区别,分析厉以宁关于中国经济非均衡问题的观点,强调GDP含金量与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性,提出需转变增长方式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陈世清:终结西方经济学在中国的话语权(九十)

  ——是增长经济学还是发展经济学:评厉以宁“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二)

 

  只要是GDP增长方式,不管GDP增长率高低都不是新常态;衡量经济是否常态的标准,不是GDP增长率高低,而是GDP的含金量。决定GDP含金量的,是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发展模式而不是GDP增长率本身。GDP增长方式决定了GDP含金量不可能太高,GDP含金量不可能太高决定了GDP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的脱节、GDP增长率和经济增长质量的脱节。我们要想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不是要放缓经济增长速度、降低经济增长率,也不是仅仅调整经济结构,而是改变GDP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学范式转换。

 

  厉以宁:“为了防止自己的GDP下降,我们就采用了增加投资、放宽银根这样一些措施,这样就造成了GDP增长率在一段时间内都保持在9%、10%,甚至更高,这就属于不正常。如果要进入一个经济稳定的增长状态,GDP增速不一定要太高,保持一个比较高的速度就行了。这就是所谓我们要转入常态。要转入常态,按照中国当前的情况,在最近一段时间内,也许增长率在7%左右并不是太高,但是适合中国的国情,因为我们的关键在于调结构。如果经济增长质量不好,经济结构始终没有得到调整,那么不仅成本会越来越高,产品的销路也会越来越窄,而且可能错过了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的最佳时机。所以,经济增长的质量比经济增长率本身更能够代表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注)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经济增长率的关系是质和量的关系,质是实体,量是属性,两者之间就像水和水温一样不是非此即彼、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如影随形、水涨船高的关系。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增长率是对称的,经济增长率高与资源浪费环境透支的经济非常态之间没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因此,所谓不

 

  …………………………

  注:厉以宁:《破解中国经济新常态:三大改革最重要》,《新常态改变中国》,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12,P3-4.

 

  正常,不是什么因为“采用了增加投资、放宽银根这样一些措施”使“GDP增长率在一段时间内都保持在9%、10%,甚至更高”,而是GDP泡沫;GDP泡沫不是增加投资、放宽银根这样一些措施造成,而是GDP统计口径中配置性经济比重过高、再生型经济比重过低;而造成GDP统计口径中配置性经济比重过高、再生型经济比重过低的根本原因,是GDP增长方式。所谓GDP增长方式,就是把GDP增长和经济增长、GDP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划等号的增长方式。这种增长方式造成的环境破坏、资源浪费的经济非常态,不是因为GDP增长率太高,而是GDP增长率中的水分太高;新常态也不是什么GDP增长率降到某个点,而是挤掉GDP增长率的泡沫。换言之,如果没有挤掉GDP增长率中的水分,即使GDP年增长率只1%也是太高;如果挤掉GDP增长率中的水分,经济结构对称协调可持续发展,即使GDP年增长率20%也是常态。因此只要是GDP增长方式,不管GDP增长率高低都不是新常态;衡量经济是否常态的标准,不是GDP增长率高低,而是GDP的含金量。决定GDP含金量的,是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发展模式而不是GDP增长率本身。GDP增长方式决定了GDP含金量不可能太高,GDP含金量不可能太高决定了GDP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的脱节、GDP增长率和经济增长质量的脱节。我们要想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不是要放缓经济增长速度、降低经济增长率,也不是仅仅调整经济结构,而是改变GDP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学范式转换。

  经济学范式转换是经济增长方式转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前提,实现新常态首先要用发展经济学代替增长经济学,用对称经济学代替均衡经济学。而所谓经济新常态,实际上就是用发展代替增长、用社会全面发展代替GDP增长,而不是用低增长率代替高增长率;就是用价值机制取代价格机制作为市场的核心机制,把改革开放的目标定位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不可持续增长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对称经济学是新常态经济的经济学基础。在一般均衡理论(包括其现实版的“非均衡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只能是增长经济学,真正的发展经济学只能属于对称经济学范式。由于厉以宁不能区别均衡与对称、增长与发展,所以当他以增长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一般均衡理论的现实版——非均衡理论作为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时,犯了预设前提的错误。他的发展经济学实质是增长经济学;他的建立在增长经济学基础上的转型经济学,只能给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来GDP增长而不能通过市场化转型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无法实现他的“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的构想;而他的所谓转型是指中国的经济体制要从初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过渡到与国际主流社会相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发展是指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要从不发达的状态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发达状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可以明确看出他的所谓发展实际上就是增长,他的所谓转型实际上就是以西方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的改革。这只能与真正的转型发展与发展经济学背道而驰。这是厉以宁以非均衡理论——一般均衡理论的现实版——作为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的必然结果。

  真正的发展经济学以对称为核心而不是以均衡为核心。对称和均衡的本质区别:前者是具体的,后者是抽象的。对称经济中,客体是一个系统(企业是一个系统),主体也是一个系统(人的全面发展);主体与客体的对称不仅表现在生产手段,而且表现在生产目标;效益也不仅表现在手段,而且体现在目的。对称经济学把社会看成是一个大系统,同时处理好它内部的要素、结构、层次,小系统和大系统的关系,发挥综合的最佳功能——最大限度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有机体的各要素之间,虽有根本和非根本、决定和被决定的层次关系之分、重要和非重要之别,生产力的发展都是它们共同起作用的结果;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行。如果人为地限制某些因素,抬高某些因素,都会破坏社会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平衡,或强制地在低程度上实现平衡,从而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速度。这已为我国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所证明。与生产力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相应,竞争力是企业系统的整体功能。在我国,企业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包括理念、文化、人才、技术……都曾经被不同的“经济学家”抽取出来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没有一个真正抓住了核心竞争力的本质。厉以宁也一样。厉以宁认为,经济的均衡状态固然需要市场的完善和价格的灵活,但是一个更为重要或更为基本的前提是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厉以宁:“完善的市场要靠有充分活力的市场活动参加者(微观经济单位)来造就,而不能反过来,由完善的市场来创造有充分活力的市场活动参加者(微观经济单位)。”⑦他不但把竞争力归结为企业“活力”,而且把形成活力的要素归结为所有制。与厉以宁配置经济学的范式前提相应,厉以宁一贯强调所有制改革对于传统体制转轨的决定性作用并把所有制改革置于首要位置。厉以宁:“关键在于所有制体制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改革。改革的突破口在于首先应赋予企业以活力,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能够接受价格信号并根据它们来调整供求的商品生产者。”⑧在1986年4月25日北京大学“五四”科学讨论会上,厉以宁表述了他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路径选择的基本观点:“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但经济改革的成功却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的改革”。在这里,厉以宁由于单向度的思维方式玩起了“鸡和蛋哪一个在先”的游戏。一方面,他把价格改革成功看成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他又把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看成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充分条件。如果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真的是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充分条件,那么价格改革成功就不是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显然厉以宁的这句话是一个逻辑悖论。我不知这样一句逻辑悖论为何会成为在理论界被广为传播的名言。厉以宁之所以把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看成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充分条件,是由于他还原论的思维方式把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看成企业“充分活力”的充分条件,进一步他又把“充分活力”这一企业主体性的必要条件当做企业主体性的充分条件。“力”是功能而非要素,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系统整体功能的综合结果,“充满活力”只是企业主体性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使企业成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主体的根本途径,既不仅仅是吴敬琏的完善的价格体系,也不仅仅是厉以宁的股份制,而是企业和社会、民间和政府的双向互动、相互制衡。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企业活力是增加了,但假冒伪劣毒产品、豆腐渣工程、由假冒伪劣毒产品和豆腐渣工程造成的致人大量死伤案件也呈几何级数增加,说明只有完善的法律和有效监管才能迫使企业成为主体性的企业;那种专门制造假冒伪劣毒产品和豆腐渣工程的企业,产权再明确、机制再灵活、活力再强,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的主体。均衡是量上的均衡,对称是质上的对称。在配置经济学看来量上的非均衡,包括厉以宁的第一类非均衡和第二类非均衡,在再生经济学看来可能恰恰是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所需要的。如果法律和必要的监管使企业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而处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那么这样的非均衡状态实际上就是对称状态。厉以宁把市场经济归结为企业活力,又把企业活力归结为所有制,是厉以宁配置经济学范式必然推致的结论;而他的配置经济学,又源于一般均衡理论,虽然他给自己的一般均衡理论披上了“非均衡理论”的外衣。再生而非配置是企业主体性的必要前提;而使再生成为企业主体性的动力机制的,是对称而非均衡。再生性自组织能力是企业主体性的系统功能,也是企业和市场相互作用的结果。企业是系统,主体性或自组织能力不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或要素所能决定,产权明确只是企业主体性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私有制只是产权明确的必要环节而非必要条件。企业的主体性——再生型企业的自组织能力必须在再生型创业过程中才能形成,而非体制转轨、所有制变更就能实现。苏东转型带来萧条可以证明:私有化不等于就能提高经济主体的主体性。苏东转型比照中国转型可以看出:私有制要转变为经济主体的主体性必须通过创业,而苏东崩溃就在于缺乏企业创业这一环。缺乏再生性创业这一环,会使企业缺乏自组织能力,因而使企业主体性降低。再生性创业,是企业“经济人”主体性的出发点;产权明确,是企业“经济人”主体性的基础;盈“利”能力,是企业“经济人”主体性的功能。“利”,既指经济效益,也指社会效益。企业“经济人”的主体性行为的结果是推动社会的对称发展而非通过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追求某种均衡点。企业主体性的边界分析,是“经济人”主体性边界分析的典型。对称经济学把生产力看成是社会系统——包括市场宏观系统与企业微观系统的整体功能,不但可以处理好个别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关系,而且可以处理好社会生产力的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破坏社会系统平衡的企业“活力”,例如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破坏式的利用,可以使企业个别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甚至可以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暂时发展,但不能使社会生产力得到长久发展。这样的企业“活力”构不成企业主体性的要素。要使社会生产力得以长久、稳定发展,就必须处理好社会系统的平衡关系,包括生态平衡、和平的国际环境、社会安定团结、宽松的政治环境、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正因为生产力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所以生产力的进步程度也才能成为社会进步的综合标志和根本标志;反过来,也只有社会系统中各方面的发展程度,才能成为生产力发展状况的标准。企业“活力”的动力是对称而非均衡;只有不但充满活力、而且使活力构成主体性环节的企业才是市场经济的合格的“微观经济单位”。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只能是社会系统中与其他环节相互制约相互对称的一环。

  真正的发展经济学以对称为核心而不是以均衡为核心。对称和均衡的本质区别:前者是现实的,后者是空洞的。经济复杂系统方法,就是化不对称为对称、化消极对称为积极对称、化低层次对称为高层次对称的资源优化配置方式,就是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资源优化再生的经济增长方式,就是用对策代替博弈取得效益的经营方式,就是用宏观与微观、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客体与客体的现实的对称代替客体与客体的抽象均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对称本身不仅是横向的平衡,而且还是纵向平衡、层次平衡以及相互之间的平衡。对称是系统的,“均衡”是多元的;一元的绝对均衡是绝对不存在的。瓦尔拉斯均衡作为抽象的、只能存在于观念中、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理想化均衡,只能是静态的,否则会陷于“圆的方”、“木的铁”一样的悖论。这是一般均衡理论的致命伤。在配置经济学范式中,一般均衡理论只有空洞的抽象意义没有具体的理论意义;而缺乏具体的理论意义的经济学,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没有现实的指导作用。只有再生经济学才是规范经济学,而规范意味着对称而非意味着均衡。厉以宁:“经济的非均衡有两类。第一类非均衡指市场不完善条件下的非均衡,第二类非均衡指市场不完善以及企业缺乏利益约束和预算约束条件下的非均衡。当前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中。我们应当力求使经济先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然后再使第一类非均衡中的非均衡程度逐渐缩小。”⑨厉以宁这种“力求使经济先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然后再使第一类非均衡中的非均衡程度逐渐缩小”的目标与实现目标的过程设计,充分说明他的“非均衡”只是手段,“均衡”才是目标;“非均衡”只是过程,“均衡”才是结果;“非均衡”只是现象,“均衡”才是本质。但既然现实中只有两类非均衡,而且第一类非均衡中的非均衡程度也只能逐渐缩小,那么他头脑中的均衡就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不仅在市场不完善条件下的均衡只能是一种理想,即使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即“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均衡”也只能是一种可望不可即的理想。不仅厉以宁自称只适合中国转型经济的“非均衡经济学”模型,西方经济学的所谓适合完善市场经济的一般均衡模型及各种各样的修正形态也都只不过是数学的抽象游戏。西方经济学“菲利普斯曲线”、“IS-LM模型”、“IS-LM模型+菲利普斯曲线”等一般均衡模型虽有对现实的经济关系进行抽象的正确因素,但由于在该模型中不仅价格是刚性的,而且所有的比例关系(包括生产内部、生产与消费、消费关系、交换关系)都是刚性的,这不但不能解释诸如通货膨胀等偶然因素的变化,而且不能解释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变化,储蓄和投资、需求与供给(包括货币需求与供给)、价值与价格、产品价格与成本价格、货币工资增长率与失业率相互关系的必然性变化。这种静态的、消极的“一般均衡”的数字模型,只有“经济学橱窗”意义,没有实际可操作性。认为只要把西方经济学的一般均衡模型改头换面加上“非均衡”字眼就可以运用到中国的转型经济中来的抽象推论,和一般均衡理论本身一样,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真正的发展经济学以对称为核心而不是以均衡为核心。对称和均衡的本质区别:前者是再生的,后者是配置的;对称经济,就是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资源优化再生的经济增长方式。厉以宁形象地把完全竞争的自由市场结构比喻为“搅拌机”:“搅拌过程就是资源组合的选择过程,市场这个大型搅拌机的活动,可以分为生产、销售、分配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同市场的投入决策、市场的产出决策、市场的分配决策这三项决策相适应;在市场这个大型搅拌机中,将不断完成市场的各种选择,使资源的组合和使用符合资源配置的效率标准。如果把市场比喻为一个大型搅拌机,那么正如搅拌机需要由管理者进行管理一样,市场也需要管理者。政府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这个大型搅拌机的管理者。政府可以在资源供给不足或需求不足的场合,调节资源供给和需求,把有限的资源配置于各个需要配置资源的领域;把有限的市场配置给各个供给者。政府还可以直接作为供给者和需求者起作用。也许更加重要的是,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者,有责任维护市场的秩序,保证市场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正如搅拌机的管理者有责任排除搅拌机运行过程中的故障,保证搅拌机正常运转一样。”⑩在这里,厉以宁是把市场仅仅定位为资源配置的场所,市场和政府的作用都是为资源有效配置来设定。西方经济学就是配置经济学,配置经济学就是“搅拌机”经济学。西方配置经济学是小商品经济时期、资本主义工业经济时期的近似正确的理论反映,在知识经济时期已经过时。知识经济就是创新经济,知识市场经济既是资源配置的场所,更是资源再生的平台。资源再生以创业为基础,资源配置以生产为前提。作为配置的均衡是从不均衡到均衡,然而这里的“均衡”可望不可即;作为再生的“均衡”——对称通过创新—创造—创业自觉破坏“均衡”,创造新的“均衡”,而这里的“均衡”是随时随地可以实现的、现实的。客体和客体的均衡,带来的是资源的“优化配置”;主体和客体的对称,带来的是资源的优化再生。如果说,配置经济学是一般均衡理论的逻辑结论,那么再生经济学就是对称经济学的必然产物。市场不是搅拌机,而是新产品的催化剂、新生命的催生婆;在供给和需求之间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转化过程中,不但实现供给和需求之间量的平衡,而且实现供给和需求之间质的对称。质的对称是量的平衡的前提。也许资源配置是资源再生的现实出发点,但资源再生是资源配置的逻辑出发点——二者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不是所谓搅拌机的管理者,而是创业的组织者、扶持者和经济战略规划者。创业可以实现资源再生,经济结构调整也能产生再生生产力。创业是市场的基础,结构战略规划与调整是市场的主导,二者都是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布局、战略规划,就是通过主体和客体的对称,实现客体和客体的对称,用五维空间观建构合理的经济结构、生产结构。经济结构、生产结构不仅指横向的空间,而且指纵向的时间、立体的层次。无论社会还是企业,只有这几方面都对称,才能实现资源再生与可持续发展。对称是五维空间的,布局也应该是五维空间的。仅仅从三度空间、四度空间考虑布局,不可能做到最优布局。对称不但可以通过结构布局实现资源再生,而且可以通过自觉打破均衡——通过创新—创造—创业实现资源再生。严格意义上,创新是创造—生产的前提,也是创造—生产的环节。只有创业活动,才有自由自觉的创造性劳动,才有再生经济。以一般均衡理论为理论基础的西方配置经济学之所以没有创业活动的影子,有的只是现成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就是因为他们否认经济活动、经济过程中人的主体性,也就否认经济活动、经济过程中人的自觉性,把经济仅仅理解成配置,把生产仅仅理解成制造。在西方配置经济学的视野中,没有创新的位置,因而也就没有再生经济的位置,只有消极配置出来的“均衡”。在对称经济学看来,市场不仅仅是资源配置的场所,而且是资源再生的平台;要使效率最大化,不仅仅是使资源优化配置,而且是使资源优化再生;要使资源通过优化配置达到优化再生,不仅仅是靠平面的二维的市场,而是靠主体动态的五维的市场;不仅仅是靠二维市场的均衡,而是靠立体市场的对称。立体市场的对称,就是政府与民间、法制与自由、宏观与微观的对称。所有这些对称,就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对称。所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对称的,对称经济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对称经济学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配置经济学、“搅拌机”经济学只能误导中国市场化改革进程,阻滞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均衡是相对的;绝对均衡意味着发展的停滞。

  消极—均衡

  不均衡是绝对的;危机是必然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

  均衡与发展模型

  “均衡”—对称是绝对的;对称意味着发展,对称的深度意味着发展的速度。

  积极—对称

  不“均衡”—不对称是相对的;危机是偶然的,发展是可持续的。

 

  对称与发展模型

  真正的发展经济学以对称为核心而不是以均衡为核心。对称和均衡的本质区别:前者是立体的,后者是平面的。以对称来定位经济主体的活动,经济主体的自觉活动是对策。以均衡来定位经济主体的活动,经济主体的自发活动是博弈。作为发展的对称,是积极的、通过对策来实现的“均衡”,而不是通过博弈来趋向实现的消极均衡。如果说,一般均衡理论是传统经济学的核心,那么对称理论则是新经济学的核心,二者是新旧范式的关系。对策如下棋,博弈如打牌。对称,是通过对策自觉实现的均衡,是智慧经济时代的经营模式与发展模式。它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通过博弈自发实现的均衡。对称与均衡的最本质区别,是主体在经济规律中的地位不同——在对称经济学中,对称规律是核心规律,主体在规律中占主导。主体是通过对策实现对称、实现以主体为中心同客体的“均衡”。西方经济学以一般均衡论为基础,非均衡成为必然的普遍的现象,因此否认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并由此否认经济科学决策的可能性。在他们那里,经济规律与社会规律,社会规律与宇宙整体规律是脱节的。他们认为,经济不确定、信息不对称,人有非理性、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经济人的经济活动是在“囚徒困境”中博弈。西方经济学中的“博弈—均衡”理论不能解释制度、人的理性同经济客体的“均衡”,因此在他们那里只有博弈没有对策,只有政府“干预”调节没有政府调控,只有增长没有发展,只有伴随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增长没有可持续发展。在对称经济学看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是政府与民间的对称结构,而非厉以宁所谓的“中国经济的非均衡性”。在对称经济学看来,政府和企业都是市场的主体,政府自觉的宏观调控本来是市场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市场的补充。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双向运动的对称过程:一方面是有序化、共性化、法制化,另一方面是无序化、个性化、自由化;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既全球化又区域化。“博弈—均衡论”不能正确定位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造成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脱节。政府是法制与自由统一的桥梁,没有政府的中介作用,法制与自由只能脱节。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调控,妄想只要自由与法制,不要政府调控的过度理想化的市场经济,只是一种市场乌托邦。国家“干预”的根本原因不是什么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市场有局限,而在于经济发展本身的宏观化、社会化,使国家本身成了经济的主体——宏观经济的主体。而“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交接与碰撞。因此,所谓市场失灵,只不过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失灵、宏观经济微观化失灵、一般均衡理论范式本身失灵;失灵的原因和结果都是主体和主体、主体和客体不对称而不是客体和客体非均衡。只要搞清市场经济中企业——微观经济主体与政府——宏观经济主体的对称关系,市场就没有失灵,也不会失灵。厉以宁既然把企业所有制改革成功、企业充满活力看成市场化体制改革成功的充分条件,那么他当然不可能把政府看成经济主体、看成完善的市场体制的组成部分。他认为,充满活力的企业才是实现从非均衡接近经济均衡的主体;政府调节是必要的,但政府调节只是在市场机制保证微观经济运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通过适度科学的政府“干预”去实现某些单靠市场调节所实现不了的宏观目标,包括结构调整目标。厉以宁:“不可忽视结构因素在当前中国经济失衡中的作用。产业结构调整之所以困难,与企业运行机制的弊病、企业行为短期化,以及社会行为短期化有关。因此,只有加速企业运行机制的改造并积极发挥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才能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⑾问题是,什么是结构?什么是产业结构?只有以主客体的对称为出发点才能确立经济主体、市场主体、市场的结构与产业结构;以客体和客体的均衡为出发点,无法确立经济主体,既无法确立宏观经济主体,也无法确立微观经济主体,因此无法把握市场经济的真正结构。所以厉以宁笔锋一转:“要使政府调节行为优化,政府的调节应当通过政府对市场的影响而表现出来。这要比政府的直接投入和直接产出更符合使政府行为优化原则。”⑿很明显,厉以宁政府间接调节为主、把政府的作用定位于主导市场经济秩序的观点是把政府的市场经济功能定位于“干预”而非“调控”。厉以宁的政府行为的优化基本排除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结构平衡中的主导作用,基本否定了财政投融资基本建设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与战略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基本忽略了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来保证公平竞争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这样定位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消极的,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背离,也脱离了我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现实。可以说,一般均衡论与结构论不兼容,与政府主体论不兼容;建立在一般均衡理论基础上的非均衡理论必然把政府排除在结构调整之外。这是厉以宁上述论述前后矛盾、出现悖论的根本原因。所以要区别“调控”与“干预”这两个概念。“干预”论的理论基础是均衡论,“调控”论的理论基础是对称论。“调控”是积极的,“干预”是消极的。把政府“调控”定位于“干预”,正好像把“对策”定位于“博弈”一样,错误的结论已经包含在前提之中。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定位错误,是引起“要不要”政府宏观调控的争论的根源。把政府宏观调控定位于消极的“干预”,由于本质上本能解决经济失衡问题,所以只好走向另一个极端,只能取消政府宏观调控。而另一方面,经济周期波动又似乎确实离不开政府的力量;在特定条件下,政府“干预”又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这时宏观经济学又占了上风,凯恩斯主义与自由主义相互交替,说明二者都有、也都只有片面的真理。不但调控与“干预”不同,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也有本质区别:前者总体上是用增量调控促存量调整,后者是用缩短战线来消尖磨平;因此前者是在尽量减少损失且不断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调整,后者则是伴随大起大落的“调控”。前者尽量减少政策性风险,因此可以给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的预期,后者则会使人们养成“周期”的习惯性思维与行为,从而产生不利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消极的预期。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前者是水涨船高,后者是水落石出。由于对称型调控不同于均衡型调控,所以在对称型调控中,不以经济总量——量的控制为目标,而以经济结构——质的控制为目标。仅仅以量的控制为目标,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只要经济结构对称,经济发展永远不会过热。对称发展观就是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与周期发展观、“大起大落”观相对而言。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是“对策—对称”观,周期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是“博弈—均衡”观。一般均衡论的“博弈—均衡”观由于不能正确定位政府,不能正确定位企业主体性,所以只能造成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脱节。

  真正的发展经济学以对称为核心而不是以均衡为核心。对称和均衡的本质区别:均衡是增长的动力和目标,对称是发展的动力和模式。均衡增长方式:资源稀缺、不可再生、完全竞争、纯粹市场、边际效益递减;帕累托最优是均衡;对称发展模式:资源再生、资源共享、双赢竞争、立体化的市场、边际效益递增;“最优”是双赢。以均衡为目标,不可能有真正的发展。只有对称,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对称是企业管理模式、经营模式,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对称,既是效益最大化的原因,又是效益最大化的结果。因此,作为配置出发点的均衡实现的是增长,作为再生出发点的对称实现的是发展。增长是通过均衡实现的“发展”,发展是通过对称实现的“增长”。增长只是客体与客体的趋向均衡,发展则不但包括客体与客体的趋向均衡,而且包括主体与客体的对称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称是本,均衡是末;对称是源,均衡是流;对称是整体,均衡是局部。一切生产、交换(贸易)的根本原因与动力就是实现主体与主体、客体与客体、主体和客体之间从不对称向对称转化。对称管理,就是通过横向融合实现纵向突破,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变资源的结构,实现资源的优化再生,使结构产生生产力,实现经济的无投资增长、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长是直线的,发展是系统的、对称的。对称发展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物质与精神的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片面增长。厉以宁看不到均衡、非均衡和增长之间的内在联系,看不到均衡、非均衡和真正的发展之间的不兼容,所以当他试图用非均衡理论为指导解决经济改革、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关系时,不可避免地遇到了理论难题。厉以宁:“一个理论难题 在当前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一个有待于解决的研究课题是如何在经济改革、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三者之间建立一种彼此推进的协调关系,以便既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实现有效的经济增长,又能通过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来建立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实现从传统经济体制向新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一任务是艰巨的。要知道,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非均衡状态,市场不完善,资源短缺,而企业还没有成为有真正的利益约束的商品生产者。”⒀那么怎样解决这个理论难题呢?厉以宁认为:“经济增长的主体是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也是企业。……经济增长率归根结底是由每一个企业的产出增长率决定的,既然企业的产出增长率总是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实现的,所以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将是同一个过程。具有独立利益的企业在作为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也就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⒁厉以宁在这里是把增长和发展混为一谈。利益最大化在民营企业和经营性国有企业的表现,就是利润最大化。受利润最大化动机支配,民营企业和经营性国有企业在成为“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也就“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在整体上是不现实的。认为民营企业和经营性国有企业在成为“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也就“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是在一般均衡理论基础上想当然的理想化的结果,也和厉以宁的一般均衡理论的现实版的“非均衡理论”相悖。这说明,虽然厉以宁表面上贯彻“非均衡理论”,实际上骨子里仍然是一般均衡理论。只有一般均衡理论,才认为在独立经营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会随着价格均衡而自动实现产业均衡。厉以宁扛着“非均衡理论”的大旗,兜了一圈后又回到了一般均衡理论的出发点。在现实上,受利润最大化动机支配,民营企业和经营性国有企业在成为“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不可能同时“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受利润最大化动机和价格机制的支配,民营企业和经营性国有企业在成为“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充其量只能是自发地对产业微观结构做某种程度的接近平衡的调整,而要实现产业结构的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整体对称,只能是政府的宏观调控与非经营性国有企业的产业导向。政府宏观调控与非经营性国有企业的产业导向的机制,不是价格机制而是价值机制,不是一般均衡规律而是对称规律——供给与需求的质上价值对称的规律而非量上价格均衡的规律;主体行为不是自发的而是自觉的,不是战术的而是战略的:有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的对称,长线投资与短线投资的对称,长远需求与眼前需求的对称,人和环境的对称。只有这样的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才由增长范畴上升为发展范畴;只有这样的产业结构调整,才能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样的产业结构调整,不可能受利润最大化原则支配,而只能受价值最大化原则支配。产业结构及其调整属于宏观经济范畴;自觉的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不可能是企业,更不可能是民营企业,而只能是政府。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是同一个过程,具有独立利益的企业在作为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不可能自觉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只有区别均衡与对称,才能区别增长与发展;只有区别增长与发展,才能正确定位产业结构及其调整,准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与机制。这是经济主体与经济活动对象的对称。

  真正的发展经济学以对称为核心而不是以均衡为核心。对称和均衡的本质区别:前者以价值为核心,后者以价格为机制。均衡机制以产品运营为基础,对称机制以知识运营为前提。对称是新经济的经济形态,从均衡到对称是经济形态的转换。在知识经济时代,以对称机制为核心机制,市场是完全的,供求是均衡的,知识产品、创新产品的竞争是充分的,市场是出清的。竞争的充分性和市场的有序性、和谐性、对称性不但不矛盾,而且是新时期的市场机制。均衡,首先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均衡”,然后才是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以后一个均衡为出发点,价格机制是市场的核心机制;以前一个均衡为出发点,价值机制是市场的核心机制。价格机制是平面的机制;以价格机制为核心,产品和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均衡是偶然的,经营是无序的,管理学成了博弈管理学。价值机制是立体的机制;以价值机制为核心,产品和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均衡是有序的,管理学成了对称经济学。以对称机制为核心的市场机制,是完全的市场机制、真正的市场机制、和谐的市场机制。合理的价格本来是宏观调控和自由竞争的综合结果,靠市场的完全竞争实现所谓的均衡价格、“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均衡本来就不可能。厉以宁:“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作为一种非均衡的经济,在运行过程中,总量失衡和结构性失衡都有可能发生,总量失衡表现为由于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不一致而导致经济停滞或通货膨胀,结构性失衡表现为由于关键性产品需求与供给的不一致而导致经济停滞或通货膨胀,这样,“滞”和“胀”或者由于总量方面的原因,或者由于结构方面的原因而单独出现。”⒂建立在价格经济学基础上的“总需求”与“总供给”概念在产品单一化时代是一种合理的抽象,在产品多样化时代只能成为空洞的抽象。“总需求”与“总供给”均衡概念已经过时,所以根本不存在总量失衡问题。而产品结构方面的“均衡”离开政府宏观调控根本不可能。因此,客体(产品)之间的均衡离不开主客体(政府和民间)之间的对称;前者以后者为前提,妄图离开政府宏观调控,仅靠自由竞争的“搅拌机”来实现需求和供给的均衡根本不可能。一般均衡理论的实现靠得的是价格经济学,所谓的均衡是价格均衡而非价值均衡,这只能脱离实际。通过完全的价格竞争实现自发的“均衡”是不可能的;完全自由的市场不可能有效分配资源,用价格均衡实现要素均衡与市场出清只是不切实际的想法。虽然商品供求与商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互相影响,但决定商品供求与商品价格的,不仅仅是买方或卖方的讨价还价,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以价格为计量单位的所谓生产函数、需求函数、供求函数,只是近似值;均衡状况下的价格决定根本不可能。即使整个经济体系处于“均衡”状态,所有生产要素、产品价格及其供给量相适应的均衡数值也根本不存在。西方经济学所谓“一般均衡解的存在性”严格证明,只能是无的放失,充其量只是数学家头脑中的数字游戏。在微观经济领域相对正确的价格经济学,在宏观经济领域则成为完全的错误,宏观经济领域只能以价值机制为核心机制,满足人民的根本的、长远的、全局的需要只能以价值机制为核心机制。之所以真正的福利经济学只能用边际价值分析方法而不能用边际价格分析法,是因为福利经济学对象的侧重点是主体。经济学的对象是经济发展的规律,而经济发展的规律是由主体的活动组成的规律,因而应该以主体为对象。但传统经济学的侧重点是投入-产出分析;主体只是手段。在真正的福利经济学中,主体是目的。而一旦主体成为目的,均衡分析就得让位于对称分析。忽略主体,是传统经济学均衡分析范式建构福利经济学的根本缺陷。边际效用规律就是价值规律——主客体关系的核心规律。边际效用规律说明:价值规律是市场的核心规律,价格规律只是价值规律的局部表现。边际效用规律说明:价格同人的需求的对称是肤浅的、想象的,价值同人的需求的对称是深层的、具体的。完全均衡价格是不存在的,完全对称的价格是存在的。所谓“均衡价格”,只是空洞抽象的产物;由此为出发点设计出来的模型,包括企业利润模型与社会经济模型,是不可操作的数字游戏。厉以宁以一般均衡论、配置经济学、价格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以价格机制为核心机制建构起来的解决所谓总量失衡、结构失衡的模型、措施与政策建议,由于理论预设前提错误,所以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好看不好用。

 

 

  摘自陈世清著《超越中国“主流经济学家”》一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3.1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