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晨:公共劳动(产品)在生产管理中的划分
共产主义生产在它的典型的意义上,当然不会是价值的生产,但既然共产主义是人们从劳动中解放的自觉组织,那么共产主义时代,在劳动消亡前的各个时期,劳动的调节和节约,就依然是需要以人们在劳动中的时间消耗作为统计学依据的。一定时期,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量和个人的自由生活时间量,集体公共联合劳动时间的总量和公共自由生活时间的总量,各部门劳动者劳动时间与其所提供的公共自由生活时间的比率及其互相关系,是衡量劳动消灭进程的指标和合理调配劳动的依据。
为了便于劳动消灭进程中的生产组织管理,共产主义公共劳动(时间)虽然也划分为个人必要劳动(时间)和公共必要劳动(时间),但划分方式与公共产品在分配中的划分方式有所不同。
注意,这里的个人必要劳动和公共必要劳动,与前面从分配角度讲的个人必要产品和公共必要产品已经不相对应。这里的个人必要劳动仅指满足生产性劳动者个人需求的那部分必要劳动,在这里满足非劳动者非生产性劳动者需求的部分劳动,已经划分到公共必要劳动中去了。共产主义劳动这个划分完全是为了组织生产管理和为了理解它的需要。同样,为了便于组织管理社会劳动和为了便于对它的理解,总公共产品中个人必要产品和公共必要产品的划分,相对上面从分配角度出发的那个划分方法,也就要出现了相应的变化,个人必要产品中现在仅留下对生产性劳动者的劳动补偿部分,而把非劳动者和非生产性劳动者的个人消费部分添加到公共必要产品当中去了。
这样一定时期内,生产性劳动者的消费既然是与个人必要劳动或产品对应,那么当期作为并不是生产性劳动者的其余所有社会成员——非劳动者和非生产性劳动者,的消费,就是与生产性劳动者劳动所提供的社会公共必要劳动或产品部分对应的了。或者说共产主义时代,人们劳动外的自由生活时间是与人们共产主义公共劳动中的公共必要劳动部分相对应的。这样便于理解以最终产品体现着的公共必要劳动和劳动外自由生活时间的关系,也便于考察人们自由生活时间(自由生活量)总体的发展状况,或说劳动消亡进程总体的发展状况。
个人必要劳动和公共必要劳动的划分,在劳动的有组织地消灭进程中具有劳动的组织管理学的意义。
首先,人们在参加联合公共劳动的时候,其劳动时间总不至于仅够生产自己所需的产品,他总要拿出一部分时间为联合集体生产一部分公共必要产品。其次,人们也总要根据参加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在按需定量分配之外对劳动者的劳动进行必要的奖励,以鼓励生产。
除此之外,共产主义公共劳动的这个划分就没有什么其它的意义了。因为公共劳动的性质,集体的利益不过是通过人们的社会联合所体现的联合起来的个人利益而已,个人和集体在这里没有根本利益的冲突。
当然在更早期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残存价值生产中,情况就有所不同。既然是价值生产,这时的劳动就还不能完全去除私人劳动的残余。这时当劳动时间表现为个人必要价值和公共必要价值时,二者虽然已经没有绝对的冲突对立,公共必要价值虽然从换一个方向看依然是通过联合劳动联合劳动者个人的,但因为这时的劳动还尚有私人劳动的残余或说甚至是雇佣劳动的残余,公共必要价值也还尚有剩余价值的的某些残余,从成本和利润的角度讲,二者实际还会有所冲突。这种冲突只有在进一步发展的共产主义革命中才可以剔除。
选自《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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