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房价不能只作秀,需用硬手段
抑制房价不能只作秀,需用硬手段
张凤耀
房价,成了近些年全国议论的热点话题之一,也是两会关心的议题。
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任何一种商品供过于求时,这种商品就跌价;而我国商品房价却反其道而行之,似乎难以理解。多种媒体都报导,存量商品房数量很大;有的地方,存量商品房面积,相当于当地二、三年的销售量。但若能了解商品房开发内情,似乎对商品房售价奇高的怪现象就不难理解了。
几年前,一位在上海搞房地产开发的某公司副总,曾对我说起过一些情况。他说的情况,或许对了解如今房价特高的内情,有些参考价值。副总告诉我,他们当时的建筑成本(含征地费)每平方米约1600元,而售价每平方米6000元至7000元,售价是成本的4倍左右;售价与成本的差额中,地方政府税费约占30%至40%,公关费用约占10%至20%,其余就是公司所得。副总说的成本和售价,至今已没有意义,如最近广州市公布的“城中村”改造建筑成本每平方米2200多元,而同一地段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超过20000元,售价几乎是成本的10倍。但利益分配格局,恐怕变化不大,还是三者得益,即开发商、地方政府和公关费收取者。公关费收取者,主要是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中一些人。地方政府、公关费收取者和开发商,这三者合在一起,引成一股合力,在目前我国,完全可以让乾坤倒转,推动房价反常高涨,不足为奇。房价越高,他们所得也就越多。反之,要想所得越多,必须使房价越高。从常识知,20000的10%,总比10000的10%多,更不要说比6000、5000的10%多了。所以,又有那一个既得利益者,愿意拿10000的20%,而不拿20000甚至25000的20%呢?2010年,我们不是从媒体看到,海南省有官员说:降低房价,对老百姓(应是官员)不利。广州市也有官员叫:房价不能大起大落,大上大下(其意是,既然涨了,就不能再降)。北京又有人发出信息,新开楼盘不会降价。这就是来自地方政府官员和开发商的声音,他们是房价的关键决定因素,他们有绝对的能力,支撑房价。他们的合力,不要说购房者(老百姓)难敌,即使是中央政府及其领导,也未必能奈何得了。
某些政府官员从商品房开发中获取的公关费,不是一个小数。那位副总告诉我,一位市级大秘书,很看好他们公司的装修技艺,要他们搞装修;而这位大秘书,当时已有五套豪华别墅和三辆高级轿车。毫无疑问,公关费,大概是这位大秘书的主要经费来源;仅凭工资、奖金,最大的政府秘书,也难买得起一套豪华别墅,更不要说五套了。
我们曾听到有开发商说,房地产开发,只有微利。本人认为,只有三种人,可能说这样的话。一种是,既聋又瞎,看不见,听不到,不知世界是怎么回事;第二种是,重度精神病患者——疯子,只会说糊话;第三种,那就是十足的政治流氓了,政治流氓是,专门说空话、大话、假话。
还有官员说,房价高,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导致。这同样站不住脚。从上述上海、广州例子可看出,奇高的不是成本,而是售价,开发商征地费包含在成本内,而非成本与售价的差额中。所以,“土地财政”,不是把售价推得奇高的原因,只是某些人掩盖“公关费”的烟幕弹。没有了高额公关费,他们就不会管什么“财政”了。
本人认识二位房地产开发商老板,他们分别于九十年代从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下海,如今身家都以很多个亿计。只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取微利,不到二十年,能有如此快的积累?那么,靠什么?据本人知,主要靠“空手道”获得暴利。不过,玩“空手道”获暴利,要有一定的支持;获得支持的代价,自然是公关费支出。所谓公关费,其实就是商业贿赂。
中央政府想用限贷、限购等措施抑制房价,看来难以达到目的;开发商用“厚利少销”对之,房价不降反升。所以,本人认为,要使房价回到合理水平,需用两个硬办法:
其一,在房地产行业,由中央政府主导,发动行业内外群众,实施新“三反”,彻底打断官商勾结链。
其二,对房地产行业建立单独税制,以成本利润率征税,实行累进税率,当成本利润率达到20%时,税率提高至100%,即封顶。而且公关费不得计入成本。
房地产行业,不是高科技行业,也不是新兴产业,没有必要用特高利润率、暴利去鼓励。相反,房地产行业,长期存在奇高成本利润率和暴利,败坏官场和社会风气,严重影响民生与社会和谐,应该限止,必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