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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权合法性的基本表相

火烧 2011-03-1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政权合法性与宪法执行的关系,分析社会主义制度下人大比例与工人农民地位变化对制度成色的影响,强调工农比例对政权合法性的关键作用。

论政权合法性的基本表相  

   

在所谓法制国家,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具有判定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作用,政权只有符合宪法的规定,才具有合法性,否则其自身存在的必要性的都成疑,遑论有效执政,管理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实质上以资产阶级为统治阶级,大都设立宪法法院或类似机构来监督政权的合法性,防止无产阶级通过所谓民主的方法夺取政权。而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就存在明显的不足,没有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的执行,维护宪法的尊严,往往导致政权遭到渗透,逐渐变质,最终如朽木般被推倒,现在看来中国不迷途知返也难逃此劫难。  

宪法是规定权力应该掌握在谁的手中和如何运行权力的基本法律体系,资本主义实行所谓多党制下“三权分立”的民主制衡体制,以协调不同利益集团的分脏不匀,在正常情况下经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难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不可避免的伴随着间歇性的各种危机;在不正常情况下则如群魔乱舞般大打出手,在分脏不匀时甚至会政变不断,极端情况下还会演变成军阀割据内战频频。正常的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属于大多数人民,他们都是无产者,不需要拥有生产资料,所以不存在分脏问题,也就不需要一个所谓的场所进行互相攻讦,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是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机构只需要制订国家的发展路线,不需要考虑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分配,因此能够体现出效率和质量。  

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政权的授权和监督机关,立法也是其主要职能之一。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宪法,不同的宪法确立不同的统治阶级,立法机关是集中体现社会制度性质的机构,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构由资本家及其代理人统治,没有工人和农民的席位;社会主义国家由无产阶级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立法机关则应由无产阶级统治,资产阶级有也只能是极少数。当今中国的现状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工人和农民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占的比例急剧减少,官僚富贾名流精英的比例急剧上升,导致工农的地位急剧下降,沦为被盘剥压迫的弱势群体,工人和农民这些曾经的统治阶级竟然成为官僚富贾名流精英每年嘉年华政治秀上假惺惺大谈关爱的对象,极具讽刺意味。中国宪法规定工农阶级是中国的统治阶级,各级人大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机关,因此构成人大的各阶级的比例就成为检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成色的标志之一,工农不能在各级人大占主导,就没有实现人民民主的可能,甚至各级政权机构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可以说不是经工农比例超过60%以上人大授权的各级政府都存在违宪非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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