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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体改的依据及方向性错误:对我国不当改革的理论反思(一)

火烧 2011-03-20 00:00:00 三农关注 1025
文章指出农村体改存在方向性错误,公有制经济被削弱,引发社会问题,反思改革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威胁,呼吁回归正确路线。

农村体改的依据及方向性错误  

--对我国不当改革的理论反思(一)  

社会主义事业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曲折甚至是失误。特别是像我国这样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探索和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及各种体制,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丰富。因此,“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但是,“改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展开,什么样的改革才是强国之路,什么样的改革才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这是值得研究的。   

30多年来,在一些资改派精英的鼓捣、折腾下,我们提出了不少明显存在认识误区的改革理论,实施了不少错误的改革政策,不但没有实现科学发展,而且在经济、政治、思想和社会等领域引发了很多重大问题,直接威胁到社会主义事业。  

对社会主义事业形成重大威胁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有制经济严重削弱,不占主体地位,导致两极分化严重,形成了新的既得利益阶层,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建立与非公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改变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直至社会主义制度,是这个新的阶层和阶级的必然追求。二是不少党员、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已经严重动摇甚至改变,具有资本主义社会典型特征的贪腐、黄毒、黑恶问题已经严重弥漫,社会道德全面滑坡。三是人民群众国家主人翁地位严重削弱,利益得不到保障,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成为数量庞大的低收入群体新的“三座大山”,官民矛盾比较突出,不满情绪与日俱增。  

利益是社会变革的最有力杠杆,民众是社会变革的直接推动力量。当实际利益为既得利益阶层和阶级提供足够的推动力时,当官民严重对立很难调和时,当丧失理想信念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社会主义前途漠不关心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危机肯定会到来。  

为什么寄予厚望的改革会在经济、政治、思想和社会等领域引发很多重大问题,情况相当复杂。既有认识判断上的重大失误,又有一些党内外一心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在借机搞资本主义改革。这两个问题往往又相互交织在一起。认识判断上存在重大错误,往往容易否定毛泽东时代的正确做法,或者说基本正确但还需要完善的做法,为资改派提供了可乘之机;别有用心的资改派则顺着我们存在认识判断上的重大失误这根杆子往上爬,处心积虑地设计有利于通往资本主义的经济改革政策,并且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功。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除了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党员、干部和群众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引起了忧虑和反思外,多数人还沉浸在辉煌成就和盛世欢歌之中。因此,从实证研究出发,证明改革中哪些方面存在错误,既有利于在党内消除误区,统一认识,转变为数众多的处于中间地带的人特别是相当一部分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青年人的看法,又有利于回击那些别有用心的资改派,使广大人民群众看清他们的本来面目,回归到毛主席的正确路线上来。  

本文重点对农村体制改革的依据及方向性错误进行分析,以期引起探讨。  

一、对集体化时期农村问题的严重误读  

我国的农村体制改革是从废除所谓“左的指导思想”的产物——人民公社体制——开始的。30多年的实践证明,包产到户在特定的历史时段、特定的地区、特定的人群中,有其权宜性或者说合理性,在有限的范围内具有积极作用。但综合全局来看,全面废除人民公社体制,既不符合农村必然的集体化发展方向,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生产自身的发展,必然出现严重的“三农”问题,在总体上是错误的。  

为什么要全面废除人民公社体制,与党内党外、上下左右不少人对集体化时期农村问题的严重误读甚至是主观臆断有关,应该讨论清楚。  

(一)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子虚乌有  

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生产队社员之间实行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影响生产积极性是农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依据。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在全国大肆推广一些人的“徐水经验”以及“一平二调”、吃公共食堂期间,确实存在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问题。笔者原来所在生产队也吃过食堂,个人的生产能力无法与个人收益挂钩,不能体现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但将人民公社体制调整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后,这种平均主义、吃大锅饭问题就根本不存在了。大队、公社不插手生产队分配,已经为多劳多得创造了前提,分配完全由生产队作主,社员之间就根本不可能或者说无法形成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  

首先,小农意识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天然思想屏障。斤斤计较的小农意识会自发地排斥平均主义、大锅饭。笔者原来所在生产队社员的思想素质明显不能和大寨、南街、华西等地的社员相比,评工分时往往为了半个工分的高低而争执不下,互不相让,甚至结怨。原因就在于斤斤计较的小农意识半点亏都吃不下,何谈平均主义、大锅饭。可以说,除了像大寨、南街、华西等社员素质高的地方,可以勉强将平均主义推销下去外,其它地方的生产队要想搞平均主义恐怕相当困难。他们只接受多劳多得的分配主张。资改派精英说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等于大锅饭,是别有用心的鼓噪,官僚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武断,则是不懂农民至少是不完全懂农民的表现。  

其次,严格的工分等级制是保证多劳多得的有效制度安排。以笔者原来所在的生产队为例,最低的每天5分,满劳力10分。在这个基础上,为了体现劳动力强、农活技术又好的人的不同报酬,最高可评12分。笔者在生产队劳动期间,就见识过评12分的农活技术。以比较累人的稻田插秧为例。它有两个技术难点:一是在很快的速度下,信手从一捆秧苗上拈出来的一小束秧苗要保持不多不少并非易事;二是既要速度快,力度又要拿捏好,保持秧苗插得不深不浅(过深过浅都不利)并非一日之功。评12分的既插得快,每束秧苗总是不多不少,插得不深不浅、平平整整。评10分的就明显存在差距,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阐述这些细节,就是证明生产队在考虑社员的劳动贡献和劳动报酬时,任何细小的能力差别都是注意到了的。     

评12分的与评5分的,各种收入相差一半以上。这种工分等级制,完全体现了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它与分田单干后所形成的收入格局并无本质的不同,区别只在于形式。分田单干后,体力强、技术好的通过自己种的地形成直接的优势收益;集体经济体制下,体力强、技术好的通过工分等级制度形成的分配差距获得间接的优势收益。以笔者的亲身感受,集体经济体制下农村户与户之间的贫富差距还是不小的,这从平时的吃、穿、住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工分高的,住房较好,穿的也比较光鲜;工分低的,住房一般较差,穿的相对破旧。当农村发生大的灾荒的时候,为什么有的社员会得浮肿病,而有的不会得,原因之一就是劳动力强、工分挣得多的不但钱分得多,而且在基本口粮之外,“工分粮”也分得多,吃不完,粮食积蓄多,灾荒时能拿出来调剂。而劳动力弱、工分挣得少的不但钱分得多,而且在基本口粮之外,“工分粮”也分得少,粮食积蓄很少甚至没有,到青黄不接的季节,往往要靠挖野菜度日,营养不良,所以身体浮肿甚至造成更严重后果。这就是集体化时期农村的平均主义。  

(二)出工不出力只是极少数现象  

生产队社员集体干活时出工不出力、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是农业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要依据。在上个世纪6、70年代,农业生产主要是手工操作,耗费的体力大,很辛苦。鉴于这种情况,恐怕为数不少的人都会认为在生产队社员素质较低的地方,肯定存在出工不出力、搭便车的普遍现象。而实际上,只要坚持以“队为基础”,并且规模不要过大,即使在社员素质不高的地方如笔者原来的生产队,集体干活时出工不出力、搭便车都始终只能是个别时间、个别场合、个别情况下的极少数现象,对整体生产效率的影响很小。  

1、集体协作是农业生产本身的需要  

农业生产本身就需要集体合作,这是脱离实际的政治家以及书斋学者不懂的地方。  

回顾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历程,争论大多局限于政治问题。如赞成农业合作化的山西省委通过调查认为:“更为引人注意的是农村出现了新富农, 有些翻身农民重新沦为贫、雇农, 农村出现了两极分化。”。不赞成农业合作化的中共中央华北局农村工作部则认为:试办初级社过早,“农民的觉悟和接受能力还没有到这个地步, 现在推广初级社对生产不利。”[1]众所周知,中共中央华北局农村工作部的这个判断,后来发展成为对整个农村的基本判断,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政策的立策依据。  

问题在于,不论是赞成合作化的,还是反对合作化的,都没有去研究为什么解放后短短的几年里,全国农民就在没有组织引导的情况下,自发成立了那么多互助组。仅山西就自发产生了8 万多个,而且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原山西省委书记陶鲁笳所在的太行区32 个县就自发产生了23266 个, 晋察冀边区26 个县就自发产生了38500 个,[1]并且还有网友披露过这样的资料,在蒋介石统治的上个世纪30年代,就颁布过《合作社法》,难道蒋介石也要搞社会主义。  

懂得农业生产的人都明白,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农业生产本身就离不开集体合作,凭一家之力单独生产,不但效率低,而且很累。以栽种红薯(各地方法不一)为例,第一要有人割苗藤,第二要有人将其剪成苗段,第三要有人运薯苗,第四要有人栽种。天旱时还要有人先挑水浇窝。简单分工需4人,情况特殊需5人。根据有学者的抽样调查,农村家庭从事土地劳动的平均每户为2.13 人[2],显然简单分工都不适应。并且,就算哪个家庭劳力多,适应了简单分工,也不能保证具有较好的生产效率,因为在栽种红薯的过程中,割苗藤最快,剪苗段和运送薯苗次之,栽种最慢,所需人手不一样。生产队集体组织栽种就可以合理分工,如安排5个人割苗藤(多为半劳力),安排10个人剪苗段(多为妇女),安排10个人运薯苗,安排30个人栽种,整个生产就可以协调有效地进行。当比例失调的时候,又可以及时调整,决不至于发生效率损失。如果一家一户单干,由于人手不够,一般是先一起“割”,又一起“剪”,再一起“运”,最后一起“种”。遇到大太阳时,为防止薯苗放在地里长时间未栽种被晒坏,就只能一部分一部分地来,每种完一部分后又需要重新返回去准备薯苗。如此反复,必然多花冤枉工,多跑冤枉路,效率低,又很累。  

有诗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凡是对手工操作下农业生产的辛苦程度有切身感受的人,都懂得单干比合伙干要累的道理。这就是农民为什么会自发进行集体协作生产的一个重要原因。不懂得这一点,当然会认为试办初级社过早,“农民的觉悟和接受能力还没有到这个地步, 现在推广初级社对生产不利。”  

在整个农业生产中,除了少数农活外,大都需要集体协作。不管你采用何种体制,集体协作生产都是共同的。当今种粮大户的生产,同样离不开雇工之间集体协作。分田到户后,除了劳动力特别强和特别弱(没人愿意和其换工)的两类家庭外,大都开展了换工互助。至于像农田改造、兴修水利这一类能给农业带来根本好处和长久益处的基本建设,农民是既想往,但个人又根本无能为力。  

农业生产本身离不开集体合作,农民自然就会在主观上认同或者基本认同集体化。跳出政治圈子看问题,就可以发现农村集体化在原则上不存在思想障碍。这是在农村组织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一个很有利条件。农村集体化的实践证明,只要组织管理得当,就不会在整体上出现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如果哪个生产队出工不出力、搭便车成为普遍现象,肯定与那个生产队的组织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这恐怕是大多数参加过集体化时期农业生产的人的基本共识。至于像大寨这一类先进的地方,出工不出力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了。  

2、社员之间的自发监督对出工不出力形成了有效制衡  

以大家在一起集体翻地为例。当评10分的甲已经翻到前面去了,评10分的乙还落在后面,大家就会有意见,自己也不好意思。对利益十分敏感的一些农民甚至会当面吼你几句,吼得你面红耳赤。分散作业时最有偷懒的机会。笔者老家所在地属于长江上游的大丘陵地带,分散作业时坡这边的看不到坡那边的。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偷懒也只能是偶尔的,有限度的。比如本该用十分力,最多只能偷懒到只用九分力或者八分力,因为你大幅度偷懒,农活的数量和质量会存在明显差距。长期如此,不但当日会被扣分,你的工分等级都会被拉下来。工分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密切,大家都把工分看得很重。笔者在生产队劳动期间,有一个名字叫芬的姑娘,成天念叨工分。她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就是:“分,分,分,命根根”。因此,完全可以说,生产队社员担心出工不出力工分等级被拉下来所形成的压力,绝不亚于包产到户后形成的自发动力。不了解这些细节,成天浮在上面,当然会武断地认为只要一进行集体生产,农民就会出工不出力。  

3、生产队一般都有防止个人偷懒的管理手段  

在集体劳动中,有的地方个人自由空间很大。为防止个人偷懒,生产队一般都有明显的针对措施。以收割高粱为例。它是由个人先将成熟的高粱穗采摘下来,再挑到生产队的晒场去,整个过程一个人就能完成,个人自由的空间很大,不便于相互监督。因此,凡这类劳动,一般采取计量计分,你把采摘下来的高粱挑到生产队晒场去过秤,收多少,就得多少分。你要偷懒也可以,别人一天挣了20分,你一天可能就只挣几分。在这种情况下,把工分看得很重的社员恐怕没有谁会去偷懒,至少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人都没有看到过。  

以上三个方面从微观角度讨论并说明了即使在社员素质不高的地方,集体生产时社员出工不出力也不可能成为主流,对整体生产效率影响不大。那么,宏观数据支不支持这个分析呢?  

查有关统计资料, 1952年合作化出现初步苗头时,我国的粮食产量为3278.3亿斤,除“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产量明显下降外,多数年份产量没有出现明显波动并不断上升。到包产到户还未全面铺开的1979年,在耕地面积减少2亿多亩、农业生产条件没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粮食产量达到了6642.3亿斤,增产3364亿斤,增幅102.6%。相反,从1979年以后包产到户全面铺开到能够形成时期对比的2006年,在小麦、玉米、水稻等优良品种逐步推广,化肥开始大量施用,粮食单产大幅提高特别是杂交水稻单产提高1倍的条件下,粮食产量仅从6642.3亿斤增加到9960.8亿斤[3]。增产3318.5亿斤,增幅50%。增幅相差一半以上还可以用起点高来解释,但包产到户后在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的情况下,增产的绝对量都要低,就不知该如何解释了。  

纵观包产到户后的27年,除1996、1998和1999这3年粮食总产突破1万亿斤比2006年稍高外,其余多数年份都比2006年产量明显要低。特别是2003年,粮食产量只有8613.9亿斤,仅比1979年的6642.3亿斤增加1971.6亿斤。除去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优良品种对增产的突出贡献以及施用化肥对增产的贡献外,分田到户对增产有没有贡献甚至是不是负贡献都值得考虑。当然,粮食产量受各种因素影响较大,单凭数字对比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事物都有一个总体趋势,从总体趋势看,统计资料上的宏观数据肯定不支持只要合作化社员就会出工不出力的主观臆断,因为在社员偷懒、搭便车成为普遍现象的情况下,在农业生产条件没得到明显改善并且耕地减少2亿多亩的条件下,27年间如何能增产3318.5亿斤粮食;更不支持分田到户后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的结论,因为在农业条件得到突破,特别是杂交水稻单产提高1倍的情况下,再加上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为何包产到户后的的增产还不如集体化时期。  

(三)自然瓶颈和管理问题不等于体制问题  

在上个世纪6、70年代,由于受肥源、种子技术特别是人口增长过快等因素的制约,农业发展面临三大瓶颈。在集体化过程中,一些地方(主要是生产队)的管理确实还有待于总结提高。一些人将自然瓶颈和管理造成的农业问题,错误地判断为是集体经济体制自身的问题。一些资改派精英揣着明白装糊涂,借机恶意诋毁农村集体经济,从而误导了不少人特别是没有经过那个时代的青年人。  

1、肥源不足和传统粮种严重制约了产量的进一步提升  

在上个世纪6、70年代,化肥还无法大量使用,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农家肥。由于农家肥有限,肥源明显不足,积肥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俗话说:“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肥源不足对粮食产量的进一步提高形成了明显制约。从事过农业生产的人都知道,浇足了肥的麦苗总是黑油油的,而没有浇足肥的麦苗颜色明显偏浅甚至泛黄,产量至少降低两成。笔者在生产队劳动期间,生产队出于肥源不足,往往先满足主产、高产田地用肥,对于其它田地,无奈之下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多少肥就施多少肥,对全队的粮食产量造成了明显影响。  

新的粮种是在包产到户后大面积推广使用的,成为粮食大面积增产的关键因素,特别是杂交水稻,单产提高1倍。这次重访我们生产队的老队长及其他熟悉农业生产的人,给了我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当我问他们包产到户后到底能增加多少粮食产量时,他们回答的共同点是:和生产队时的平均产量比较,劳动力多、劳动力强的家庭肯定要增产;劳动力处于中等水平的家庭,一般处于保产;劳动力较弱的家庭,很容易减产。扯平下来,增产不大。现在粮食产量高的关键是新粮种。以水稻为例,过去的老品种在我们这个地区一般就能产6、7百斤,使用新品种后,一般都能产1000多斤,增产1倍以上。  

长期在农村土地上从事生产的人,他们对增产的主要因素看得最清,最有发言权。我们将主要由肥源和种子问题解决后形成的增产,判断为全部是分田到户后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带来的。资改派精英跟着一瞎掺和,戴高帽,我们就更加坚信自己的错误判断是真理,将包产到户确定为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  

实际上,集体化时期如果不受肥源和粮种问题制约,粮食产量会明显高于统计资料上的数据;1979年以后如果不一刀切地推行包产到户,继续大力加强农田和水利基本建设,在肥源和粮种问题解决后,粮食产量会大大好于现在。  

2、劳动力过剩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的最主要原因  

笔者所在省是我国的人口大省。1958年成立生产队时,我们生产队的人口近100人,耕地180多亩,人均耕地近2亩。到上个世纪70年代,人口增长(包括外来户迁入)到180多人,耕地没有变化,人均耕地1亩不足,劳动力明显过剩。为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我们生产队在60年代后期就想了很多办法。一是抽出一些人办了一个小型面粉厂,承接小麦来料加工。二是办了一个小型养猪场,抽出一些人专门养猪。三是利用生产队积累买了1条木船,抽出一些人到长江上跑运输。但劳动力还是过剩。  

理论和实践都可以证明,当农业生产的技术条件没有发生变化,而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力超过最佳或者说正常需要时,必然造成土地的边际收益递减,形成劳动生产率下降。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些农村工分分值比六十年代还要低,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投入超出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形成土地的边际收益递减无疑是主要的因素。  

投入过多劳动力是出于被迫和无奈。举个例。假若一个生产队有100个劳动力,由于土地有限,全部农活只需要50个人就能有效完成,但在剩余50个劳动力的出路没有解决和出工才有工分的情况下,其他50个人就只有一起去劳动。很明显,在土地产出有限的情况下,50个人的农活100个人干,农业劳动生产率肯定会下降,工分分值肯定会降低,人均粮食占有量肯定会减少。  

但问题在于,这明显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本身无关。因为不管你采取任何体制,只要劳动力过剩,都会出现相同的问题。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2010年8月份接受杨澜专访时就说过:“当大量农民在城里真正待下来了,那么农村的劳动生产率才能真正提高”。[4] 这说明分田到户后这个问题同样严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制约着农业发展。资改派精英出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需要,恶意将劳动力过剩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歪曲为农村集体经济体制造成的,对分田到户后面临的同样问题不但视而不见,还要想方设法唱赞歌,以忽悠民众和决策层。一些人由于官僚武断,不了解实际情况,也把劳动力过剩造成的农村劳动生产率下降、社员收益相对减少错断为实行了集体化。  

但农民是聪明的。从上个世纪60年代后期甚至更早开始,不少地方就像笔者所在的生产队一样,开始兴办社队企业(84年改称乡镇企业),解决过剩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农民虽然不懂什么边际效益理论,但直觉和经验会告诉他们,这么多人围着那一点土地过日子肯定不行。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的社队企业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不但较大地缓解了劳动力过剩带来的压力特别是社员收益相对下降的问题,而且极大地支持了农业生产本身。仅1979年至1981年这3年,“社队企业支援农业基本建设的资金相当于同期国家对农业(包括农林牧水)投资的59.3%。”[5]  

然而,对于这一在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上成长起来的功不可没的新生事物,70年代末就有人给它扣上了“乘乱发展起来的,是‘左’的产物”的帽子,80年代初又遭到了对国有企业形成“以小挤大”的质疑。[5]虽然当时有的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和部委领导看到了社队企业的作用,对社队企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并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是,一部分人一是由于搞不清农村劳动力过剩与社队企业之间的必然联系,或者说搞不清农民自发办社队企业的来龙去脉,所以直到1987年,总设计师在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时,还是将从60年代甚至可能更早就开始萌芽的社队企业称为“异军突起”,并坚持认为是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意料不到的成果。二是由于看不到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劳动生产率下降的真正原因和集体经济体制是催生和维持社队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所以在回答社队企业是“乘乱发展起来的,是‘左’的产物”的蛮横责难时,“中央一些领导同志”都只肯定社队企业,而没有肯定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强调“这不是社队企业的过,是立了功的。”[5]这就出现了一个十分荒诞的逻辑悖论:苹果对人的身体是立了功的,但长出苹果并帮助其发育成长的苹果树是有害的,必须予以砍掉。所以,从1983年开始,就决定要一刀切地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办社队企业是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的有效途径。社队企业随着集体经济瓦解而逐渐消失,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不能不说是一大悲剧。这个问题后面还要专门讨论,暂且不表。  

党内官僚的主观武断和资改派精英的瞎搅和,也影响了一些赞成社会主义的学者的看法。如,某知名经济学家就将劳动力过剩引起的劳动生产率下降归结为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失败;当过公社领导干部的某学院某教授在其《小农动态理论范畴的动态历史考察》中则认为:由于“集体土地所有制隐含着‘土地产权虚置’和‘集体成员权平等’的平分机制,导致市场机制不能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终造成几亿农民在高强度劳动投入和过密型种植模式下出现了农业生产劳动率下降和土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这些观点在体制内不少学者中恐怕已经形成共识,有助于巩固错误判断,需要加以辨明。  

首先,农业学大寨明显主要学两点。一是学习大寨人艰苦奋斗精神,这种精神主要体现在农田基本建设上。农田基本建设是保证粮食相对稳产、高产的重要环节。中国科学院院士孙鸿烈在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专题讲座时强调:“坡耕地产量低而不稳,成为许多地区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坡耕地改造为梯田后粮食单产一般可以翻一番”。[6]懂农业生产的人都知道,坡耕地产量不高的原因是水、土、肥都容易流失。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我国农村不但改造了大量坡耕地,而且改造了大量的盐碱地,形成了一大批相对稳产、高产田。在1952年到1979年的27年间,我国在农业生产技术条件比较落后、耕地面积减少2亿多亩的情况下,粮食产量仍能增加3300多亿斤,农业学大寨运动和集体化都功不可没,何来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失败。二是学习大寨人的集体主义精神。虽然这个问题不会像农田基本建设那样立竿见影,但在强有力的氛围影响下,在潜移默化中,无疑会形成量变到质变过程。农村集体经济时期的很多先进集体特别是在今天的农村环境中鹤立鸡群的江苏华西、河南南街、河北周庄等8000至10000个先进单位,[7]绝不是什么不可复制的偶然现象,它是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我们党长期教育引导的结果。由此可见,农业学大寨运动与农村劳动力过剩造成的劳动生产率下降以及边际收益递减之间明显没有直接联系,将两者生拉硬扯在一起,是对实际情况不了解的表现。  

其次,在农村实行集体经济时期,我国虽然有市场,但并未搞市场经济,资源以计划配置为主,何来的“市场机制不能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相反,分田到户后搞市场经济并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了,为何农村仍然面临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劳动生产率下降问题。至于“土地产权虚置”等所谓创新理论,去问一问当时的生产队社员就会明白,这纯系海市蜃楼。  

3、管理问题不等于体制问题  

我国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大国,在上个世纪6、70年代不少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思想素质不高,农村优秀管理人才不足。这无疑对集体化后的管理特别是生产队的管理提出了挑战。就全国而言,确实有些生产队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问题,笔者原来所在的生产队也多少如此。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管理不善,集体化的优势不但显示不出来,而且同样会降低生产效率,造成系列问题。农民往往分不清什么是体制问题,什么是管理问题,容易简单地认为反正是集体化后出现的。少数地方农民对集体化的不满,其实往往是对管理不善的不满。笔者原来所在生产队社员时不时挂在嘴上嘟哝的东西,绝大多数都是管理问题。但这是如何总结提高,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问题,不是集体经济体制本身的错。  

管理水平提升离不开实践,好的管理人才需要在实践中学习、锤炼和提高,光靠课堂上的书本知识还差得太远。所谓“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长青”就是这个道理。不管采取什么体制,要形成有效管理都有一个探索、总结、提高的过程。因此,农村集体化后,有的地方存在管理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在坚持农村集体化的基础上,针对有的生产队存在的管理问题,逐步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农村干部的科学管理能力,集体化的优势肯定会进一步发挥出来。  

改革后,管理问题同样有过之而无不及。仅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就经过了“砸三铁”等折腾,导致了管理层与职工严重不和谐甚至对立,现在又开始提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提倡以人为本,至今都没有找到有效的管理办法。令人不解的是,为了适应改革后新体制下的工农业管理,国家每年都要组织大批人在境内外进行培训。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斥资数百万,几年内要将科以上干部全部送名牌学校培训完。一句话,改革是新生事物,方方面面都要大力扶持,有错不要紧,错了就改,而农村集体化就必须要所有条件都成熟才能干,否则就是极左。这有点太霸道。  

(四)对分田到户后农副产品供应丰富现象的严重误读  

分田到户后,农副产品供应相对丰富现象确实存在,一些人便认为是因为农村体改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植和养殖积极性。其实,这是严重误读。农村体改后农副产品供应相对丰富虽然与政策调整有直接联系,但并不是推动农副产品供应相对丰富的主要原因。那么,推动农副产品供应相对丰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1、饲养技术的创新  

饲养技术革新大大缩短了家畜的生长周期。以饲养生猪为例。过去农村养肥1头猪最少要1年。要想再养大一点、肥一点一般要1年多。有了新的饲料后,养肥一头猪一般只要3个月。生猪年出栏率比过去提高了4倍。不难设想,如果不发生饲养技术革新,养肥1头猪仍然需要1年甚至更长时间,就意味著猪肉供应量会在现在的基础上减少四分之三。面对10多亿人口,减少四分之三的供应量是什么概念,只有两种方式供选择:一是实行计划供应,仍然回到凭票买肉的年代;二是由市场决定供应,在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猪肉价格必定猛涨、大幅攀升,成为只有富人才吃得起的奢侈品。戴着政治有色眼镜、很可能连韭菜、麦苗都分不清的周瑞金之流嚷嚷什么“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无非是为了对上讨好,对下忽悠。  

2、种植技术及保鲜技术的创新  

首先,随着科学技术的应用,形成了一大批蔬菜良种,如茄子类的“杭茄1号”, 番茄类的“浙粉202”、“ 以色列189”, 辣椒类的“新丰5号”,豆类的“川红架豆”等等。这些蔬菜良种就如杂交水稻一样,在提高产量、保证供应方面起了很重要作用。  

其次,新的栽种技术延长了种植时间、拓展了种植空间。代表性的新技术有:“大棚蔬菜种植技术”、“反季蔬菜种植技术”、“ 无土育苗技术”、“水上蔬菜种植技术”和蔬菜立体种植技术”等。种植时间的延长和种植空间的拓展,会大面积、全方位增加供应总量。不说别的,如果没有大棚蔬菜技术和反季蔬菜种植技术,积极性再搞,谁也甭想在寒冷的冬季生产出黄瓜来。  

其三,蔬菜保鲜技术的应用为平衡供应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没有采用蔬菜保鲜技术前,相当一部分蔬菜的储存受到较大影响。由于这部分蔬菜生产出来后必须要及时消费掉,因此在种植时就必须考虑合适的产量,否则种多了就会由于无法及时消费而形成浪费。采用蔬菜保鲜技术后,在旺季就可以适当多生产这类蔬菜,到淡季再拿出来供应。  

3、粮食问题基本过关  

从直接的原因看,农副产品供应相对丰富确实与农村体改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有联系。在农村体改前,由于受种种客观原因影响,农业政策没有随已经发生的客观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粮食产量捆住了农民发展农副业的手脚。以笔者原来所生产队为例。180多亩土地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完成近3万斤粮食统购任务。在这种情况下,用来种菜的土地明显有限。农民都明白,1年种2季或3季蔬菜的收益肯定比种粮的收益高,但出于保证粮食产量的需要,只能拿出极少量的土地来种点菜,一部分分给社员后,一部分拿到就近的城镇去卖。蔬菜的供应量会明显不足。农村体改后,农业政策进行了调整,首先是粮食征购任务减小。1979年,中央就决定从当年起减少征购“五十亿斤,以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发展生产。”[8]以后,又逐步取消了粮食统购统销,2001年后逐步发展到每家每户每年只要交够公粮的钱就行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当然会腾出更多精力、拿出更多资源来搞农副业,增加供应量。  

但是,正如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样,农业政策的调整也必须要有前提条件,这就是粮食问题必需基本过关。到农村体改时,我们的粮食问题已经基本过关了。不但1979年我国的粮食产量已经达到6000多亿斤,人均年粮食占有量明显提升,而且在“备战备荒为人民”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的粮食积累已经非常可观。笔者在部队服役的70年代期间,所在连队到镇上购买的粮食,都是库存三年左右的谷子打出来的陈米,要想买点新米都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没有这些条件,粮食问题仍没有过关,如60年代末期我国的粮食产量才刚过4000亿大关,人口就已经达到了8亿多,以及在工业化属于起步阶段,还不能拿出更多钱来进口粮食的情况下,谁敢轻易调整农业政策,放松粮食生产?相反,在相关条件具备后,农业政策调整是迟早的事,不搞农村体改,农业政策也必然会调整。因此,妄言农村集体经济时代错误地搞了“以粮为纲”、“体制僵化”,造成农副产品“匮乏”,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或者如某位中央领导说的,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五)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刻意涂抹  

资改派精英和一些所谓的“改革史家”们出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需要,或编造事实,或移花接木,或抹杀前提,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一番又一番的恶意攻击,不但严重误导了群众,而且由于迎合了有的人的错误判断,得到了默许甚至赞赏,需要还原真相。  

1、小岗村集体化时期的粮食产量严重背离常识  

描述小岗村集体化时期的粮食产量非常低的版本很多,我们以与遭受较大质疑的马立诚有亲密合作关系的人民日报社主任记者、编辑凌志军先生的大作《1978历史不再徘徊》所提供的资料为蓝本。该书在第一章“风起青萍末”中有这样的记叙:“直到1979年底,也即对于人民公社的失望情绪已在中国大部地区公开弥漫起来的时候,小岗的上级凤阳县委才敢于公布这本账目:1966年到1978年,总计一百五十六个月(13年,笔者注)里,这个小小的村庄有八十七个月靠救济度过。总计吃去救济粮十一万四千公斤,比他们自己生产的粮食多出三分之一;花去救济钱一万五千元,比他们自己挣的钱多出十分之一。”  

对于该书,主流人物、主流媒体可谓好评如潮。原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某位重要成员对该书的评价是:“这本书写得好。写的是历史,材料真实充实…”;《中国青年报》的评价是:“这本记述人民公社盛衰史的书,用无数珍贵的史料,勾画出那段悲壮的、悲哀的、悲痛的历史,那段我们不能忘记的历史。读过它你就知道,这位记者的使命感、勇气和踏实严谨、埋头做事的精神,是多么令人钦佩。”《解放日报》的评论是:“作者的剑术是客观的,分析是理性的,没有那种令人厌的亢奋的情绪化色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的直笔,不为尊者讳,不为贤者饰,也不曲意躲闪更不违心涂抹,努力按照历史的本来面貌来叙述、解析历史,这确实是很可贵的。”中央党史研究室郑惠的评论是:“本书作者花了7年时间写作,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包括公开的档案、文献、报刊、专著、文集、回忆资料集、调查报告等等。从内容上看,作者力图做到言出有据,绝不任意杜撰。”  

我们来看看这个“绝不任意杜撰”的凌大记者所依托的史料有多么荒唐可笑。  

首先,县一级政府不可能直接为一个生产队做账。因为县下面有区,区下面有公社,公社下面有大队,大队下面才是生产队。一个县下面有很多个生产队,在计算机还没有普及的情况下,县政府直接为每一个生产队做明细账在技术上有一定难度并且也毫无必要。一般的情况是,至少以公社为单位上报生产情况,申报需要救济的数量,县政府的明细账最多做到公社就够了。除非上个世纪60年代凤阳县政府就准确地预测到小岗村在79年后要成为全国农业战线的“典型”,才会直接为小岗生产队做明细账。  

其次,也是最主要的,“1966年到1978年,总计一百五十六个月里,…总计吃去救济粮十一万四千公斤,比他们自己生产的粮食多出三分之一”严重违反常识。按照这个资料,12年小岗村生产的粮食=114000-114000÷3=76000(公斤)=152000斤,平均下来每年的粮食总产=152000÷12≈12667(斤)。公认的小岗村耕地面积为517亩,据统计资料,1979年安徽省粮食作物与农作物的播种比为78%,[3]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小岗村当年种粮用地为517×0.78≈403(亩)。这与根据小岗村79年产出油料3.5万斤来进行推算得出的结果是基本相等的。按照400亩耕地种粮食计算,平均每亩产量=12667÷400≈32(斤)。任何一个农民都知道这样一个常识,1亩地的种子就需要18斤左右。播种18斤,收获只有32斤,这种辛辛苦苦劳作一年基本无功的事情只有疯子才会去干。而且,每亩地要保持32斤左右的产量,还真要讲点艺术,因为每亩地播种后,只要把草除干净,尽管不施肥,产量都会大大超过32斤。要保持每亩地32斤,既不能完全不锄草,因为杂草盖过庄稼后,可能收不到32斤,但又不能把草锄得太干净,因为草锄得太干净后,产量会明显超过32斤。这种艺术,只有恶意攻击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史家们”们才讲究得出来。  

其三,1966年到1978年,小岗村年平均粮食总产为12667斤,除去400亩地需要约8000斤种子(考虑种子在储存过程中的霉变等损耗,需要留有一定余地),自产的粮食就只有4667斤可供分配,再加上每年的救济粮114000×2÷13≈17538(斤),两项合计,小岗村每年可供分配的粮食为22205斤,每人可分得粮食22205÷110(该书提供的人数)≈202(斤),每人每月的粮食约17斤,每天的粮食只有5两多。在这里,笔者要问原凤阳县委和包括凌志军先生在内的“改革史家”们,在每人每天只有5两多粮食的情况下,从1966年1月开始到1978年12月的漫长13年里,小岗村的村民是怎么生活过来的。在副食品还不丰富的6、70年代,202斤粮食最多只够一个农民吃170天,还有190多天是靠讨饭能够解决的吗?  

很明显,这种刻意杜撰,其目的是要抹黑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但原凤阳县委和“改革史家”们都忽略了一个基本问题,故意杜撰出来的东西往往破绽百出,经不起基本常识的检验。  

2、小岗村民外出“乞讨”真相  

小岗村民在公社化时期没有生产积极性,亩产长期只有几十斤,粮食严重不够吃,经常要外出讨饭,已经成为改革史家”们控诉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一大“亮点”,很容易使人对“那段悲壮的、悲哀的、悲痛的历史”的渲染产生共鸣。因此,需要进行剖析,还原真相。  

众所周知,中国有数量庞大的民间艺人,很多地方戏曲的名头都很响。安徽凤阳花鼓虽不算赫赫有名,但也小有名气。据有关资料介绍:“凤阳花鼓主要分布于凤阳县燃灯、小溪河(小岗村所在地)等乡镇一带。其曲艺形态的表演形式是由一人或二人自击小鼓和小锣伴奏,边舞边歌。”历史上,凤阳县农民就有在农闲甚至农忙时外出卖艺的习惯,原因是其收入明显高于务农收入,就像现在的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明显高于种地收入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凤阳县农民(自然包括小岗村农民)利用农闲外出卖艺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收入可观,农忙时外出卖艺甚至弃农从艺都是可能的。现在一些农民把地租给别人自己进城专门打工或经商,一些农村青年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乐队、演唱队,不从事农业生产,专门服务于农村的生日喜庆或红白喜事等,体现的是同一个道理。因此,凌志军先生在其大作《1978历史不再徘徊》的第一章“风起青萍末”里记叙的凤阳县861人“从1976年12月下旬,也即党中央号召再掀农业学大寨新高潮的那个月…出游行乞,至1977年4月被强迫送返乡里,共讨得二万二千零七十四元九分现金…”的事情,本不足为怪,奇怪的倒是“改革史家”们为什么要故意隐去凤阳县农民历来就有凭传统技艺外出卖艺的历史细节,并辅以小岗村在集体化时期长期粮食亩产只有几十斤的刻意渲染,给人一种小岗村民完全是因为吃不饱饭才外出乞讨的感觉,使人对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产生恶感。相反,现在的农村有大量既不是外出打工,又不是外出卖艺的盲目外流人员。笔者不敢说大量的偷盗、抢劫等案件都是这些盲流人员干的,但起码与这些盲流人员有很大关系。这无疑增大了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度。“改革史家们”为什么不但对这些选择性失明,而且还要左一个千年盛世右一个千年盛地对上对下进行忽悠。笔者认为,这有点像阴谋史学。  

3、所谓“生产靠贷款”纯系移花接木  

上个世纪6、70年代的农业生产成本与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后的农业生产成本有很大差别,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庄稼基本靠农家肥,很少用化肥;二是虫害很轻,使用农药少;三是自留种子,无种子成本;四是传统种养无须建塑料大棚、温室、水中网箱,无须购买饲料;五是手工操作下农业机械成本很小。这与统计资料相符。到1975年,全国农业生产使用化肥才只有536.9万吨,用电183.1亿度,而到1995年,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已达3593.3万吨,用电已达1655.7亿度,[3]分别是1975年的6.69倍和9倍。在农业生产成本相当小的种情况下,笔者一直搞不清,一个生产队贷款来干什么。如果小岗村集体化时期的那种产量属实,播下种子后,肥都不用施,地里的杂草都不需要锄干净,就保准能达到。“改革史家”们出于抹黑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需要,移花接木,将现在的农业生产条件嫁接到6、70年代去,忽悠不懂农业生产的人,包括不了解6、70年代和现在农业生产成本差别的农村年轻人,欺骗决策层。一些学者也信以为真,著书立说时到处在引用。至于70年代后期随着社队企业规模扩大,一些社队贷款办企业,那属于另外一回事。  

4、“吃粮靠返销”抹杀前提,掩盖真相  

要搞清返销是什么意思,先要明白什么叫统购统销。统购统销是1953年中央政治局针对我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城镇人口和工业用粮急剧增加,出现粮食危机的情况,选择了陈云8个方案中的1个而形成的。中央于1953年10月16日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所谓统购,就是由政府统一收购。它包含了两个部分:公粮(或皇粮)和政府按计划收购的农家余粮,叫征购。公粮一般是固定的,征购多少粮食则由国务院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然后将指标下达各省。两部分合起来则形成了当年的统购指标。为保证政府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各省每年一般要先完成统购任务。如果政府征购过多,或哪个地方遇上荒年粮食减产,导致农民粮食不够吃,则政府在核实之后会按照实际需要从国库提取存粮返给农民。这就叫返销。资改派精英和一些“改革史家们”故意抹杀了先要完成国家统购任务这个前提来谈全国三分之一的生产队吃粮靠返销,使读者特别是不了解那段历史的读者很容易以为,农村集体经济时期三分之一的生产队产出的粮食太少,自己都不够吃,要依靠国家给粮,其用心真的很良苦。  

很明显,如果国家不迫于工业化、城镇人口增加过快等原因,下达一般比公粮指标要高的粮食征购任务,农民们只交“皇粮”的话,不但自然条件好粮食产量高的地方以及自然条件不好但创造条件使粮食高产的地方(如大寨)的农民粮食吃不完,而且一般的生产队粮食都会吃不完。如果再加上取消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除了老少边穷地区外,绝大多数农村都会温饱有余,出现温饱不足的首先只能是条件差的城镇居民。“改革史家”凌志军等杜撰集体经济体制下几亿农民食不果腹,是恶意攻击,然熟悉内情的官方把迫不得已实行的政策带来的结果,或者说面对一穷二白只有先勒紧裤带搞建设,看成是农村集体经济体制造成农民温饱不足,是包产到户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令人不好理解。  

至于全国各地政府大员们是不是都像原河南省省委书记和我们省原主要领导那样为了显示政绩,下达过高的征购指标,造成生产队社员自身吃粮紧张,并且数量多达三分之一,属于另一个问题,这里就不讨论了。  

5、小岗村包产到户当年的粮食产量其实比较丢人  

“改革史家”们大力渲染小岗村包产到户后发生了巨大变化,目的在于反证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种种不是。那么,小岗村包产到户当年是不是发生了令人信服的变化,只有用事实来说话。  

在“百度”输入“小岗村”,可得到如下资料:小岗村位于凤阳县东部的小溪河镇,“大包干”前隶属于梨园公社,当时仅仅是一个有20户、115人的生产队。“大包干”第一年,小岗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全队粮食总产13.3万斤,相当于1955年到1970年粮食产量总和;油料总产3.5万斤,相当于过去20年产量的总和。  

这个版本提供的小岗村集体化时期的粮食产量更低,计算下来只有22斤。“百度”在转载这个资料后,自己都提出了质疑,故未采用。这里只讨论小岗村大包干当年的粮食产量。  

按照小岗村当年用400亩地种粮计算,小岗村当年粮食平均亩产=133000÷400=332.5(斤),比根据统计资料计算出来的安徽省当年粮食平均亩产341斤还要低。  

整个安徽省以淮河为界。淮北属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淮南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淮南与淮北相比,无霜期相对要长,雨量相对要充沛,复种指数相对要高。从总体上看,淮南的农作物生产优于淮北的农作物生产。据有关资料介绍,凤阳县地处淮南,“是农业大县,也是国家商品粮、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显然农作物生产的自然条件明显优于淮北地区,更好于西部的大别山区,理应为整个安徽省的粮食平均亩产做出较大贡献,一般情况下,粮食亩产至少应该在500斤以上。1979年,我们省的粮食平均亩产为438斤。我们老家所在县地处长江上游的大丘陵地带,最陡的坡度超过70度,上面的小块土地往往只有几尺宽,几丈长,并且很多地是“下雨一包糟,天晴像把刀”的黄泥地,与东北的黑土地和我省西部的油沙地根本不是一个等级,但我们县的粮食产量(红薯按3斤抵1斤细粮计算)在70年代中期就突破了700斤,为我省的粮食平均亩产做出了贡献。而小岗村具有较好的农作物生产自然条件,又进行了伟大创举,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粮食产量竟然低于整个安徽省的平均亩产,你说丢人不丢人。如果安徽省具有小岗村这样生产条件的地方的粮食产量都这样低,安徽省的粮食平均亩产肯定会低于300斤。塑造“小岗经验”的人的脸不知道红不红,怎么好意思拿上桌来宣传和推广?上个世纪80年代初流行这样一句话,叫做“要吃粮,找紫阳;要吃米,找万里”。可是,如果全国具有小岗同等生产条件的生产队的粮食产出都和小岗一样的话,那么,在80年代城镇人口比50年代大幅攀升的情况下,不少城镇居民恐怕要喝西北风了。  

二、现实与理想需要逐步结合  

辩证唯物主义揭示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地运动和变化之中,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事物的变化始终遵循量变质变规律。如何把握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量变质变规律,引领社会发展,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阶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大体现。我们在农村体改问题上的重大失误,除了对集体化时期农村问题的严重误读甚至是主观臆断外,与我们没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来具体观察分析农村社会,正确处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辩证关系有很大关系。  

(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都始终强调,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在内的理论都是有前提的、相对的,只能作为行动的指南,而不能作为教条到处照搬照套。由于历史环境不同,相同的结果,产生的原因完全不同;相同事物,发展的结果完全不同。我们举几个例子。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但雅典国家和罗马国家、德意志人的国家产生的原因就不同。雅典国家发展于“在全部阿提卡境内,特别是在雅典城本身,各氏族和胞族的成员相互杂居,已经一代比一代更厉害了…随着工业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各生产部门——农业、手工业(在手工业内又有无数行业)、商业、航海业等——之间的分工日益充分地发展起来;居民现在依其职业(而不是氏族,笔者注)分成了相当稳定的集团;其中每个集团都有好多新的共同的利益,这种利益在氏族、胞族内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因而就需要创设新的公职来处理这种利益。”[9]这是典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过程。而罗马和德意志人的国家的产生原因就不同,他们的共同点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氏族联系十分牢固有力,国家是在征服了大量外族和土地后,现有的氏族管理无法适应而逐步产生的。  

在古罗马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蕴含着大地产的形成,而且还蕴含着大货币资本的形成。但由于历史环境不同,罗马的无产者并没有变成雇佣工人,和他们同时发展起来的生产方式也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奴隶制的。[10]  

在上个世纪,和中国一样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很多,由于中国产生了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有一大批救亡图存的民族先进分子,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很快初步实现了工业化,国家日益繁荣昌盛,而其他国家由于没有这个条件或者说不完全具备这个条件,国家发展进步很小,仍然十分落后,并且在帝国主义的插手干涉下,动乱不已。  

因此,马克思历来对不顾不同的历史环境,把他对西欧社会发展的一般描述(即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描述)当作理解和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钥匙十分反感,认为肯定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是给他的荣誉,但照搬照套则是对他过多的侮辱。强调要从具体分析中去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答案。[10]  

坚持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和几千年封建制度下的农村已经具有很大差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整个社会的已经不是剥削阶级,而是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共产党。这个党因为带领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使人民翻身做主而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和感召力,经常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先进人物宣传能对农民能产生实实在在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是农村有一大批基层党组织,多数党组织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引领力、影响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有一大批农业集体化的领头雁,这些领头雁往往德才兼备,成为当地农民的主心骨。  

四是有一定数量的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新农民。  

五是翻身后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很高,他们不是像在旧社会那样为地主老财们打工,而是为自己生产。出于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减轻劳动强度的需要,他们大多有集体协作生产的愿望。  

新中国农村具有以上不同条件,我们还能套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等农村长期自由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开始逐步对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吗?新农村与旧农村的这些重大差别,无疑使我们党在农村逐步引导和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无疑具有很强的可行性,而不必等生产力高度发展、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后才组织农村搞集体化。这个判断正不正确,只有让实践来回答。  

在新中国60多年的历史中,前30年是我们党组织领导农民搞集体化,虽然出现了很多像大寨那样实实在在的农村先进集体组织,并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根据陶鲁笳的回忆,50年代毛主席对山西农业合作化表示肯定之后,“各省都争先恐后, 很快就冒出了一大批合作社。…华北五省会议批评山西有问题时, 各省都认为山西确实有问题, 毛主席后来表态肯定山西的试点办法时, 各省又都成了反对单干风的典型。…我们不少干部还做不到实事求是, 不能切实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这种情况说明,前30年有些地方党政大员搞合作化是为了跟风或者说为了政绩,这些地方的合作化有水分。因此,用前30年的实践来做回答,恐怕有些人不服气。那么,我们就用后30年的实践来做回答。在全国强制推行包产到户、不换思想就换人、农村集体经济被妖魔化的情况下,农村仍然有8000至10000个坚持集体经济的先进集体,而且这些集体往往是在强迫命令的强大压力下,拍胸脯保证集体经济能搞好才得以留存下来,如果按照自愿的原则,包括大寨在内的一大批先进集体都会保存下来,其数量将会远远超过现在的数量。并且,除了这8000至10000个坚持集体经济的先进集体外,农村现在还有各种形式的“200多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虽然这些集体经济组织不像华西、南街、周庄等那样是整建制的行政村或乡,体制也不是很健全,但其性质完全是集体经济。实践回答了我们,由于新中国农村和几千年旧农村的条件有很大差别,照搬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认为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后才能对农村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判断是相当错误的。其错误与陈独秀的“二次革命论”如出一辙,都是教条主义的结果,都会错失中国社会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在我们党执政的条件下,长期任农村自由发展,还无疑会自发形成反对我们党执政的对立面。  

如果套搬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孙中山先生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都是不可能成功的。马克思有一句大家都熟知的名言:“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清王朝的生产关系再落后,但以手工为主的小生产暂时是完全可以容纳的;在以蒸汽动力为主的新生产力没有出现以前,清王朝在理论上就不应该灭亡。但实际情况与这个理论原则大相径庭,这是因为当时中国的国情、面临的国际环境与历史唯物主义前提所要求的历史环境已经根本不同。毛主席对人类的最大贡献,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找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揭示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救中国的客观规律,解决了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后第三世界的出路问题。这些在马列主义的教科书上是根本找不到的。  

我们一些人说轻了是不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说重了是不具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喜好用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对马克思主义某个理论教条式的理解来看待社会。上个世纪50年代关于农业合作化的争论是如此,80年代一刀切地解散了人民公社是如此,将包产到户作为基本经验长期坚持并在其它方面进行扩展也是如此。  

特别是80年代一刀切地解散人民公社,不但有教条主义在作怪,而且形而上学思想十分严重,忽视了社会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一客观规律。我们先不谈对集体化时期农村问题的误读,也不谈教条主义的影响。我们先假定50年代末期建立人民公社体制在总体上属于“左”。所谓“左”,无非就是超越了发展阶段。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左”的东西也会变成合理的东西。从1958年到1978年,这种“左”的东西有没有在20年的时间里变成合理的东西呢,有没有被农民接受下来呢?从不少报道出来的资料来看,大量农民已经接受了这种“左”的东西。仅以山西省代县为例,当时实行土地下户时,全县三百多个村只有三分之一的村积极响应,…有部分村要求继续集体化经营,但不管你是否愿意接受,…结果都在当时的地委书记严肃批评下不得不走向家庭经营。[11]这种情况在全国恐怕很普遍。以笔者的了解,不愿分田到户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已有一定规模,社队企业充分发展,农民尝到了甜头,怕分田到户后独木难成林;二是管理好的地方农民感受到了集体合作生产的效率和干活的相对轻松,不愿分田到户;三是具备机械化生产条件的地方怕分田到户后影响农业机械化实施。还有其它一些原因,不一一列举。但我们既不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又不认真调查了解中国农村情况,不管20年间发生了什么变化,仍然以50年代关于合作化的争论时的思维定式来看待80年代初的农村合作化,将一刀切地解散人民公社看做一次历史性飞跃。这种机械对待不断发展变化的农村社会的做法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吗?  

(二)现实与理想需要逐步结合  

体制内不少学者认为毛泽东是理想主义者,邓小平是现实主义者。毛泽东的“失误”在于过于理想化,邓小平的“成功”在于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站在一般学者的角度看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你转换一下,站在引领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你就会发现自己彻底错了。  

首先,现实与理想之间很难找到固定的或者说绝对的边界。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今天看来属于理想的东西,明天也许就变成了现实;今天属于现实的东西,经过努力明天就可能变成理想。孤立地看待现实与理想,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表现。我们多年不学马列毛,有的学者热衷于搞为现实政策服务的理论创新和所谓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脱离实际,违背客观发展规律恐怕在所难免。  

其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执政党,肩负着引领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历史重任,或者说肩负着不断改造社会的历史重任。马克思还有一句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如何改变世界,恐怕有三点作为执政党是必须要把握好的。  

一是尊重客观规律,把握好现实与理想结合的客观尺度。人们经常看到一些人干坏事时强调一句话,叫做“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在上个世纪80年代看到有过学者做过考证,认为这句话的正版为:“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虽然到底是不是这样现在找不到出处,但把握“度”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是执政党的重要领导艺术。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是形容过左的危害。1958年后一些人搞一县一社,搞一平二调,搞农村公共食堂,搞取消商品生产,否定价值规律,等等,都属于过左。思想保守僵化,跟不上发展变化的形势,做群众的尾巴,则属于过右。1962年后一些人又全面地推广“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任农村自由发展,就属于过右。当然,要准确地把握好现实与理想结合的客观尺度,并非易事。在探索的过程中,再高明的领袖偏左偏右甚至犯错误都在所难免,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总结提高,发现客观规律,把握客观规律,正确处理好现实与理想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二是必须坚持现实与理想逐步结合的方向不动摇,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引领能力强不强的重要体现。我们包括农村体改在内的好多改革政策和改革理论,都只强调现实,不顾社会发展和我们党的理想。比如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一度被当做左的东西批判,认为是错误的。尽管消除资产阶级法权最终要靠包括生产在内的全面发展才能做到,但采取措施,适当限制,如在分配方面防止差距过大,显然是必要的。但我们不少党组织的理论刊物都引用了总设计师的话:不讲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但对大多数人不行。于是,进一步拉大分配差距、打破平均主义的呼声一片。结果呢,国企老总最高的年薪达到了几千万,工人年薪最低的不足两万。现在又开始强调分配问题,强调公平正义比阳光还重要,纯粹属于大折腾。特别是在农村改革问题上,不但没有坚持现实与理想逐步结合的方向,而且对已经成熟并且十分先进的农村集体组织如大寨等都要强行解散,要等到生产力高度发展后才重新慢慢组织集体化。这种僵化的、形而上学的做法,至少将农村的发展推迟了几十年。如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都坚持这种思路,整个中国现在恐怕还是国民党在统治。  

一味强调现实,不对现实进行改造,完全让其自由发展,我们党要那么多党员来干啥,要那么多基层党组织来干啥,推而论之,要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先进执政党来干啥。对包括经济运行在内的社会运行进行协调,出现问题进行解决,这是任何一个执政党都能做到的,也是必须要做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党与其他执政党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必须肩负逐步引领社会前进的责任。尽管这个引领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就像列宁说的,战胜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比战胜集中的大资产阶级要困难千百倍,但这个方向你必须要坚持,否则必然会滋生很多问题甚至是严重问题,就像父母长期不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孩子很容易走入歧途一样。因此,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在农村是坚持现实与理想逐步结合的方向,还是长期任其自由发展,实质上形成了两种路线,两条道路,将带来两种完全不同的后果。孰是孰非,实践已经做出了回答,后面还将详细讨论。  

三是必须正确处理好先进与落后的关系。农村社会和其他社会一样,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先进,有的地方落后。坚持现实与理想逐步结合的方向,就有一个正确处理先进与落后的关系问题。是坚持将先进作为主流,进行宣传推广,还是将落后作为主流,号召大家向其看齐,对农村社会的发展变化将会产生完全不同的重大影响。  

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肩负引领社会发展进步责任的执政党,理应将先进作为主流进行宣传推广,对于像小岗村这类落后的地方,给足政策底线就行了。也就是说,在农村社会要有正确的组织引导方向和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对于农民素质还跟不上的农村或生产环境特殊(如山区)的农村,允许你包产到户,但不作为主流宣传推广。我们在农村问题上的做法刚刚相反,农业战线的红旗大寨被推倒了,南街村等实现共同富裕的先进集体不但得不到宣传,还屡屡遭到一些所谓专家的责难,遭到一些主流媒体的攻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革命传统精神形成了明显否定的“小岗价值观念”被作为主流思想到处宣扬,落后的生产办法被宣传成伟大创举。笔者始终搞不明白,如果确因有的地区农民因不适应集体化而对生产有影响的话,那么,给予包产到户的政策后,根本用不着宣传鼓动,在利益杠杆下,那里的农民就会自发努力,就像如果法律留个底线不追究走私责任,根本用不着宣传,不少人就会挺而走私一样。把政策底线范围的事情作为主流宣传推广,与我们党肩负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责任太不相符。这样做对农村的健康发展无疑会形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不出现严重的“三农问题”、影响农村全面发展才怪。我们在这上面的教训恐怕太深刻了。  

三、总体错误的农村体改造成的严重后果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总体正确的农村体改必然会带来农业生产的大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总体错误的农村体改必然会带来系列严重问题。农村体改的依据到底是不是错误的,不坚持现实与理想逐步结合的方向,一刀切地推倒农村集体经济到底是不是错误的,主要要由实践来回答。如文章开头所说,笔者并不否认包产到户在特定的历史时段、特定的地区、特定的人群中,有其权宜性或者说合理性,在有限的范围内具有有限的积极作用。然而,30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体改从总体上看,弊严重大于利,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一)农业生产力整体上明显下降  

包产到户及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这是一些人的结论。然而,这个结论是典型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笔者不否认,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包产到户后一些人主要是而且也只能是劳动力多、劳动力强的家庭,在自发动力之下通过多劳作而实现了有限增产。但农业生产力是多种要素的结合,这点积极性与其它生产力要素的损失比较起来,无异于杯水车薪。30多年的包产到户,使农村生产力要素在以下几个方面明显受损。  

1、水利设施损毁严重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设施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劳动资料,它在保证干旱和水涝时期农作物稳产和平时的高产方面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由于水利设施建设非集体大协作莫属,一家一户根本无能为力,因此,30多年的包产到户,不但使本来就还不能完全满足农业生产需要、还需要扩展和加强的水利设施建设停滞,而且使已有的水利设施逐步损毁。按照官方公布的数字,全国近年来已投资或计划投资除险加固的小型病险水库一项就达到近5万座。[12]世界闻名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已经面目全非。2010年西南地区遭遇大旱,农作物严重减产甚至无收,原因就是水利设施严重损毁。然而,属于国家级的水利设施还是有限的,多如牛毛的农业小水利设施及其毛细血管的损毁就更加严重。以笔者原来所在的生产队为例,1958年集全队社员之力,修建了1口保证全队稻田灌溉绰绰有余的堰塘,既保证了干旱时水稻不减产,又能养殖数量可观的鱼增加集体收入,改善社员生活。然而,包产到户后,堰塘已经基本丧失了蓄水能力。整个堰塘的容量只有原来的1/6不足。原因是集体化时期,生产队每年春天都要放水将全部稻田灌满后,组织社员清除塘泥,既保证了堰塘的容量,又肥了地。包产到户后,由于堰塘不是个人的,谁都不愿意牵头组织大伙干,加之一家一户能力有限,要想单独清除偌大一个堰塘里的塘泥根本不现实,所以年年只用不修,淤泥占了整个堰塘容量的 5/6多。这种现象在全国恐怕十分普遍。2011年2月1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播放抗旱新闻时,就报道了华北平原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平原水网有水无渠”的情况。水利设施损毁严重,不但使干旱、水涝时期的农业生产能力大大降低,而且正常年份的生产能力也要受到明显影响。在上述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采访中,当地农民就明确表示,使用水利设施的地表循环水浇灌的小麦,亩产1000斤以上,使用机井水浇灌的小麦,亩产只有700至800斤。而水利专家则更担心,长期打井抽水,平原水网最终将会“有渠无水”。  

2、土地肥力不断下降  

土地同样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劳动资料。在集体化时期特别是学大寨时期,很多贫瘠地、坡耕地、盐碱地得到了改造,形成了一大批稳产、高产田。包产到户后,农田基本建设完全停滞,按照江西省樟树市芗溪村村民胡细珍说法:“用的还是大跃进的水,种的还是学大寨的田。”就全国范围而言,在18.26亿亩耕地中,坡耕地仍有3.6亿亩。长江上游三峡库区坡耕地占耕地面积的57.7%,怒江流域占到68.4%。[6]农田基本建设完全停滞,明显阻止了农业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但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包产到户后,一些种粮大户存在短期行为,过度使用土地而又舍不得基本建设投入;普通农户由于资金、能力、种植习惯以及短期收益等原因,“有些人甚至宁肯放任水土流失,也不支持各级部门关于水土保持的各项工作”。这无疑成为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肥力在已有的水平上不断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如东北的有识之士,已经发出了救救黑土地的呼声。土地肥力的下降,就意味著农业整体生产能力的下降。大量使用化肥,只能救短期,不能救长期。  

3、农业生产完全丧失管理协调  

现代政治经济学已将管理归结为生产力要素。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在集体化时期,即使管理水平不高的生产队,至少也能做到两点。一是合理搭配劳动力,使不同生产能力的人在不同的生产环节上能够有效发挥,形成整体合力,总体生产效率相对较高。二是能够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如今年种小麦的地,明年一般要改种蚕豆。因为蚕豆的根瘤菌能改善土壤,肥沃土地,使土地得以休息养生。包产到户后,农业生产的管理协调完全丧失,处于自由放任状态。在劳动力搭配上,由于一般家庭无法适应生产分工,壮劳力就不得不去干剪红薯苗这一类轻活,半劳力就不得不去干体力重活;有专长的人得不到发挥,无专长的人要去干不熟悉的农活。前者是有劲使不上,后者是那点劲不够使,形不成整体合力,总体生产效率肯定降低。在土地资源使用上,由于一家一户分得的土地有限,以及个人偏好等原因,土地资源无法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土地越来越贫瘠,如果没有化肥的大量使用,产量早就明显下降了。  

4、农业机械化进程严重受阻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笔者所在部队经常组织助民劳动。内容之一就是将小块农田改成大块农田,便于即将实施的机械化操作。当接到分田到户的指令后,该县县委书记怎么都想不通,认为再优秀的长跑运动员,连最简单的摩托车都跑不过,包产到户的威力再大,怎么都比不过农业机械化的威力大。但不换思想就换人,无奈之下该县全部分田到户。生产工具是最主要的生产力要素。包产到户后,农业机械化进程完全中断,时至21世纪的今天,全国大部分地方的农业生产仍然是手工操作,农业生产能力无法实现根本突破。  

综合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包产到户后在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群中形成的那一点自发动力是多么微不足道。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首先要夯实农田水利这个基础。”[13] 这说明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停滞一项,就对农业生产力形成了重大影响,其造成的损失无疑远远超过了包产到户带来的那一点薄利。资改派精英鼓吹包产到户,一贯是别有用心。我们钟情于包产到户,除了对农业生产的不了解外,恐怕与眼光短浅有很大关系。  

(二)农村集体经济荡然无存  

1、农村集体经济名存实亡  

改革献策者们将包产到户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其理由是:家庭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仍属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并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但这些书斋学者们忽略了这样一种实际情况,当包括村党员干部在内的家庭都各顾各的时候,集体所有权才会真正被严重虚置,在个人利益至上的情况下,往往是先满足自己的,不考虑集体的,被迫按规定交国家的。根本做不到“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至于承担义务想都不要想,整个集体经济纯属一个空壳。有学者认为:这种经济与旧社会的土地私有制相比,其进步不过是耕者有其田…实属个体经济。把这种经济说成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实在是牵强附会,连农民私下议论时都觉得可笑。[11]  

2、集体事业全面衰落  

集体经济名存实亡,必然导致农村集体事业全面衰落。其中,社队企业的衰落最为典型。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被彻底否定后,除极少数已经具有一定基础和实力的企业转手个人承包后得以发展下来外,大部分农村社队企业都逐渐衰落了。在笔者老家一带的小范围内,集体经济时期除了笔者所在的生产队外,所在大队办了酒厂,有的大队办了糖厂,公社办了电石厂,一些靠近长江的社队办了沙砖厂,等等。集体经济体制瓦解后,除了个别企业个人承包后支撑了几年外,所有的社队企业都烟消云散了。  

社队企业的衰落,不能不说是一大悲哀。它不但严重损毁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剧了农村劳动力过剩局面,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方面,社队企业消失加大了农村劳动力的过剩,必然会在农村造成很多相对贫困甚至是绝对贫困。包产到户后,农民主要得益于农产品的大幅、持续提价,从一九七九年夏粮上市起,粮食统购价格就提高了百分之二十,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再加价百分之五十。[8]除此之外,包括社队企业带来的其它收入逐渐没有了。但农产品提价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到了90年代,农民的整体收入已经趋于停滞,加之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加大和劳动力过剩,种田的收益不断下降。为了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每年都有大批的农民工东奔西忙,特别是在岁末年初,他们成群返乡,又成群外出,空中俯瞰车站码头,颇为壮观。农民弟兄都将自己戏称为在非洲大草原上为寻找食源而成群迁徙的角马。可以说,分田到户后,在社队企业遭受严重摧残的情况下,如果不是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21世纪后发展到2亿多)从土地上溢出到外边打工挣钱,面对同样的劳动力过剩,农村的绝对贫困人口都将成倍增加,“三农问题”将严重恶化,包产到户的神话将会被击得粉碎。  

另一方面,社队企业消失又为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分享中国人口红利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严重摧残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包产到户后,除了像南街、华西等8000-10000个坚持集体经济地方,由于社队企业一直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不但没有人外出打工,而且帮助其他农村地区解决了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外,大部分的中国农村都要面临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所以,尽管外资和私营企业给出的工资特别低,那里工作的环境特别差,劳动的强度特别大,还是有成千上万的农民兄弟姐妹蜂拥前往。而那些在境外已没有多少市场而进入中国投资的低端加工业,那些有利可图就大干、无利可图就关门的民营制造业,我们的社队企业不但完全能胜任,而且从全国不少社队企业的生产能力来看,进入技术条件更高的行业都应该没问题。可以说,如果加上国家的扶持和引导,再加上国有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依托社队企业的发展,是完全可以解决至少是能大部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的。这样,2亿多农民工就不会遭受如此严重的剥削,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一部分会变成自己的福利,一部分会变成集体积累,既巩固了集体经济,又支持了农业生产特别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有利于改善城乡二元结构。中央也许就不用操那么多心,就不需要动用4万亿来进行水利建设了。  

而当2亿多农民工创造的红利落入外资和私营企业腰包后,尽管GDP在持续增长,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已被严重削弱,农民的福利没有相应保障,总体收入相对下降,不但使城乡差距在持续拉大,而且极大地抑制了国内消费需求,形成了发展瓶颈。  

在以往的研究中,寻找消费不足的原因总不外劳动报酬低、城乡差距大等,笔者并不否认这些都是重要原因,但学者们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不但华西、南街等地方的农民消费很多城里人可望不可及,就以河北周庄为例,2008年村民的基本生活及上学、看病等其它福利在由集体保障的条件下,人均纯收入就达到了6718元。这些地方恐怕根本不用搞什么家电下乡,农民自己都会主动进城来买,何愁消费上不去。而所有消费需求旺盛的农村,共同点都是由于坚持集体经济体制而使集体事业兴旺发达,剩余劳动力创造的财富归集体或者说归大家共有,大家福利有保障,兜里有钱;所有消费需求暗淡的农村,共同点都是包产到户后集体事业消失,剩余劳动力创造的财富大部分进了个人腰包,大家福利没保障,兜里没钱,而富人的边际消费倾向又低,他们增长的财富大都进了银行或其他领域。集体经济→集体事业→国内消费需求之间存在着很强的逻辑联系。因此,解决分配问题,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国内消费需求,着力点应该主要放在调整生产关系,切实保证公有经济处于主体地位上。就分配谈分配,注意力放在转移支付等二次分配上,以此加强惠农政策,只能是“授之以鱼”,恐怕远远不够。  

资改派精英们的表演真可谓淋漓尽致。当社队企业与国有企业形成市场竞争的时候,他们斥责社队企业是“乘乱发展起来的,是‘左’的产物”,指责社队企业“以小挤大”,这时候,他们不讲发展才是硬道理了;当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凭借较大的政策优势、人力资源成本优势以及偷税漏税、行贿受贿等不正当竞争优势使国有企业处于下风时,这时候他们不指责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开始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了,说这是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需要,并反过来指责国有企业本身存在体制问题,发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国企改革攻坚战。他们的目的,就是到处寻找托词,一步一步瓦解公有经济,为中国全面走资本主义道路奠定经济基础,然后再以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来推行资本主义政改。  

(三)农村相对贫困普遍增加,绝对贫困大量存在  

在官方公布的数据中,2010年农民收入增速自1998年以来,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这说明起码在12年中,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相对贫困一直在增加。而问题还在于,城乡之间居民收入的差距太大,农村居民增幅高几个百分点作用甚微。以2010年为例,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为5919元,前者是后者的3.2倍。假设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增加10%,增量为592元,城镇居民收入增加6%,增量为1146元。2011年城镇居民的收入仍然是农村居民收入的3.1倍,差距只缩小了0.1倍,起不了多少作用。在农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的条件下,个体农民靠种地已经很难形成利润,副业收入同样比较微薄,外出打工创造的价值的大头又进了私营老板和外资的腰包,因此,短期内根本无法改变农村相对贫困的趋势。  

除了相对贫困以外,包产到户后农村存在大量绝对贫困人口。按照官方公布的数字,到2007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只有1千多万。这是按照人均年收入785元人民币确定的。按照这个标准,每人每天只有2.15元,显然太低。按照世界银行的评估,以每人每天1.25美元为贫困线标准,2008年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仍有2亿多,其中90%在农村。[14]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我们以相关的调查为准。2009年6月初,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局级干部进修班一行50余人,赴湖南湘西万召村进行了考察。“该村有5个自然寨,共343户1573人。2008年人均纯收入仅1020元…因生活贫困,该村约50%的人常年在外务工谋生。”“我们从村干部那里了解到,像万召这样的贫困村在湖南就有7000多个,万召村还不是最贫穷的。”[15]这个资料透露了3个信息:一是2008年万召村人均纯收入仅1020元,低于国家新颁布的贫困标准1196元,更不要说世行的标准;二是万召村还不是最贫穷的;三是像万召这样的贫困村在湖南就有7000多个,意味着仅湖南省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按照中国的标准就有1千多万。这与官方公布的2007年整个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只有1千多万悬殊太大。  

包产到户后,官方只看到了部分地区和人群中劳动力多、劳动力强的家庭实现了有限增产,看不到劳动力少、劳动力弱的家庭可能减产,更看不到他们的困境。在网站上,我们时不时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只有几岁的孩童背着比他们高得多的草禾在吃力地行走。这类家庭就是典型的劳动力少、劳动力弱的家庭。尽管还应该在父母面前撒娇的孩子都派上了劳动用场,但这类家庭往往还是每况愈下,十分贫穷。我们仍以湘西万召村为例。该村袁大五全家7口人,3个弟弟2个是残疾人,只有最小弟弟成家育有2个女儿。劳作一年下来没什么钱,用钱靠卖猪或柴火,生活相当拮据。全家仅有住房2间,可谓家徒四壁,且多处透风漏雨。小弟一家住着1间,其余3兄弟挤在1间。[15]  

这种家庭在农村相当多。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农村孩子早早辍学,为什么不少农村孩子考上大学却交不起学费,有的干脆撕毁录取通知书,外出打工的原因。  

家庭劳动力弱,种地仅够勉强糊口,再加上集体事业衰落后,外出打工只能得到微薄的小头,两种情况叠加,短期内同样无法改变农村存在大量绝对贫困人口的局面。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基本丧失作用,政权面临挑战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的重要基础。包产到户后,集体经济名存实亡,大家各顾各,农村基层党组织一是“失去了统的基础”,二是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经济能力,因此农村普遍存在“依靠党组织还不如依靠暴发户”的现象。以前不少农村普遍存在的“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已成为遥远的过去。农村基层党组织已经不再具有号召力和感召力。“无论是对上完成任务,还是对下解决问题,往往因集体经济困难而束手无策,直至问题成堆,无法着手工作。”[11]  

其次,在金钱至上的大氛围下,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都失去了往日的光环。笔者在生产队劳动期间,我们大队第三生产队的一名妇女因思想进步,工作积极,被发展入党并被选为大队支部委员。在后来的换届选举中落选后,这名妇女大哭了一场。显然,那时的群众把政治荣誉看得很重。而现在,只要有钱,不要说一个支委落选,你叫他退党他都愿意。“因此,如今的农村党员很少开会,难于开会。”长期不交党费是十分平常的事。大家的心都在钱上,而不在政治荣誉上。党组织的作用和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自然消失。  

其三,爆发势力严重干预基层政权,政府公信度不断下降。在家庭经营条件下,“国家每年拨给农村的扶贫款、项目款、银行和信用社发放到农村的贷款大都集中扶持了少数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造就了一批暴发户。随着…个体及私营暴发势力越来越大,他们甚至垄断了当地的地矿资源及城市建设规划中的黄金地段,并且随意买卖,暴利横生。”[11]笔者2009年和单位同事一起到陕西旅游了一趟,在从黄河壶口到延安的途中,导游介绍了陕北农村暴发户垄断煤炭资源的情况。他向大家介绍,西安市黄金地段的好房子,不少都由陕北煤老板买下了,就像山西煤老板到北京买好房好车一样。当“个体及私营暴发势力拥有的财力超过了一个基层政权拥有的财力,势必危及基层政权,乡村一级就不必说了,就连很多县一级政权已受到这些暴发势力的严重干预。”[11]比较典型的有:干预甚至插手政策制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进入人大、政协,甚至买官;干预执纪执法;等等。爆发势力在一定程度上渗透、支配基层政权,必然导致政府的天枰倾向富人,使“政府的公信度不断下降,干群矛盾不断升级恶化,突发事件有增无减,小到几十人的群体上访不断,大到成千上万的群众围攻县政府已不为罕见。”[11]面对这种情况,农村基层党组织恐怕已经无可奈何。  

农村爆发势力干扰插手农村基层政权,还只是一个现状。从发展的趋势看,这些爆发势力必然成为主张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中坚力量。“迄今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制以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16]中国要发生改旗易帜,也逃不出这个历史铁律。就像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的发展,氏族内部分成了很多集团,“其中每个集团都有好多新的共同的利益,这种利益在氏族、胞族内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因而就需要创设新的公职(打破氏族制度,笔者注)来处理这种利益”一样,改革开放后随着公有经济的全面衰落,包括农村在内的整个社会已经形成了很多新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的利益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要求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资本主义制度是这些利益集团的共同政治追求。笔者不否认帝国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民众灌输资本主义价值观,策动颜色革命的作用,但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如果没有国内不少人特别是党内不少人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存在打破现存所有制的主观动机和追求,帝国主义的颜色革命很难起到实质性作用。我们党现在的执政权利和社会主义制度所面临的挑战,与原始共产主义所面临的挑战具有同样的性质。所不同的是,原始共产主义所面临的挑战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现在面临的挑战,是一些资改派精英利用我们认识判断上的失误,处心积虑地设计的改革政策的结果。  

(五)思想道德全面滑坡  

在农村集体经济时期,由于时常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先进典型事例宣传,社会主义新风尚对农村形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笔者不敢说农村集体经济时期农民的思想道德就不存在问题,但从总体上来比较,集体化时期大大优于包产到户时期。  

包产到户后,社会主义教育被当作左的东西否定了,宣传的是小岗村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农村党组织不起作用了;追求金钱成为绝大多数人的唯一价值取向。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思想道德必然全面滑坡,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偷盗现象十分严重。集体化时期的农村,笔者并不认为都能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只存在极少数小偷小摸现象。农民思想道德全面滑坡后,大规模偷盗时常发生。有的暗中成立偷盗团伙,偷农村的猪牛羊,偷国家的通信设施,盗伐集体树木;靠近铁路的偷货运列车,靠近石油的偷石油,靠近煤炭的偷煤炭,等等。  

二是抢劫、强霸已不鲜见。村匪路霸曾是社会治安打击的重点,如今仍然在危害农村社会。有的在农村欺行霸市;有的拦截汽车进行抢劫;有的设置路障,强行讨要过路费,甚至发展成为整个村的集体行为。  

三是赌博成风。农村赌博随处可见,因赌博弄得家庭不和、夫妻反目的事情经常发生。  

四是不孝敬老人现象大量存在。在小岗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精神影响下,不少农民自私自利甚至极端个人主义膨胀,最典型的莫过于为了自己过得舒适,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顾了。这种现象农村有目共睹,无须赘述。  

五是集体化时期农村青年普遍存在的上进心已荡然无存。现在的农村青年普遍不问政治,热心于贪图享受,醉心于赚钱包括用不正当手段赚钱。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新中国农村建设发展60多年的历史证明,前30年逐渐发展起来的集体化,虽然也存在不足,也走过弯路,体制还需要改革调整,与集体化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总结、提高、完善。但是,毛主席倡导的农村集体化的方向和道路是正确的,不但提高了农业生产力,缩小了农业现代化差距,保证了粮食的大幅增产和粮食安全,而且推动了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成绩是巨大的。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少数农村和生产环境特殊的农村实行包产到户有其权宜性,但总体上推倒农村集体经济明显是错误的。它既在整体上削弱了农业生产力,又给农业和农村带来了不少严重问题,还使我们丧失了在农村推进集体化的难得的历史机遇。即使在少数不适应集体化和生产环境特殊的农村,包产到户所蕴藏的那点潜力早已释放干净,要走出新的困境,都需要面临如何重新集体化的问题。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局级干部进修班一行50余人在湖南湘西万召村考察后提出的一条建议就明确指出:“逐步把分散经营的农户加以重新的整合,‘拧成一股绳,攥成一个拳’,应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应该突破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农村问题,不要“初级阶段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使“初级阶段理论”成为一些人设计有利于通往资本主义道路的改革政策的托词,甚至成为补资本主义课的借口。要走出思想认识误区,正确认识和重新评价集体化及大寨精神,改变不当的宣传导向,纠正不当的改革路径,取消不合时宜的改革办法,大力宣传华西、南街、周庄等坚持集体经济、实现高速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经验和做法,使其成为农村社会的主流取向。对有条件的、已经成熟的农村,组织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对那些暂时还不适应集体化的地方,在留够政策底线的同时,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他们最终走上集体化道路。这既是建设农村现代化、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之必需,也是推进农村全面发展之必要。以上这些恐怕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是我们当前应该确定的大政方针。如果等到“公司+农户”成为普遍模式,等到私人资本和外国垄断资本利用土地流转对农村形成实际控制时,想搞集体化恐怕都很难了。资本的本性就是如何赚钱,绝不会顾及我国的粮食安全。对于我国这样情况复杂的人口大国,农业不稳,国将不稳。  

参考文献:  

[1] 马社香《山西试办全国首批农业合作社的前前后后》党的文献2008 年第5 期  

[2] 钟涨宝 聂建亮《乡村场域惯习下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认知》http://www.snzg.cn/article/2010/0915  

[3]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4]  2010年08月26日 《重庆日报》《黄奇帆接受杨澜专访 谈重庆户籍改革破冰尝试》  

[5]   2008年08月11日  《第一财经日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前前后后》  

[6]  2010年10月30日 《甘肃日报》《专家称黄土高原坡耕地产1公斤粮流失60公斤土壤》  

[7] 彭海红《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2010年12月9日  《红旗文稿》    

[8]  1979年09月27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2页。  

[11] 何平《中国农村六十年反思及未来走向》乌有之乡网  2010-10-19    

[12]  2011年02月27日 人民网 《7356座病险水库摘去“病帽”》    

[13] 回良玉《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努力保持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求是理论网  2011年03月01日   

[14]  2009年04月09日 《中国青年报》《世行报告称中国贫困线远低于国际标准》  

[15] 谈宜彦 余洪法《湘西考察:沉甸甸的责任》 2009年11月20日 人民网理论频道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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