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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几句药家鑫

火烧 2011-04-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30
文章围绕药家鑫案,反思教育失败与社会价值观导向问题,强调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呼吁关注大学生思想问题与社会教育体系的改善。

再说几句药家鑫  

   

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可谓是众望所归,我一闻之,当即胡诌了八句,赶紧发往乌有之乡文章栏目,在此谢谢责编的收录。我写的标题是“正义的胜利” —— 闻药家鑫案一审被判死刑,颇有感触,故写上一首。杀人偿命古今事,何须搜肠寻辩词。救死扶伤本应当,挥刀连捅天良失。民女无辜含冤去,恶人不赦死已迟。人间应留正义在,穷命富命价无异。2011.04.22。这是即兴之“作”,蹩脚得很。有位网友跟帖说“我觉得大家不要高兴得太早!
这只是阶段性的胜利。
还有上诉程序,当这件事淡出公众视线,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也许会来个死缓。
所以,对于该案件全社会应该继续关注,穷最猛打,直至彻底的胜利!”    

我承认,贵网友说得有道理,不排除如他所言的那种可能。可我想到的是什么呢?  

药家鑫被判极刑的新闻消息,并没有使我高兴起来,反倒感到了又一次浑身的悲凉,引起了又一阵深沉的叹息。药家鑫“这孩子”与我前世无仇今世无怨,我有何理由要为他的被判死刑而感到高兴呢?这是应该高兴的事情吗?非也!  

药家鑫确实应该被枪决,因为他丧尽天良,极其残忍地剥夺了一个无辜又弱势的农家妇女的生命,而成为了一个十恶不赦之人,该杀。以命偿命,天经地义嘛。然而,我们大可不必为他的偿命而觉得非常快意,细细地想一想,其实最该“杀”的还是失败的教育。不是吗?  

我所谓之教育,是指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综合教育,其中尤以全社会的人生价值观导向为要点,马首所向,必是前行之途也。  

十多亿中国人,少一个药家鑫不少,多一个药家鑫也不多,“这孩子”当听到死刑的判决书时,他会想些啥呢?我想,他啥也不会想,因为他是一个完全缺乏正确的思想和价值观的年轻人。而且,我可以肯定地说,药家鑫从来就没有认真地通读、学习过《老三篇》,更不要说通读、学习《毛泽东选集》了;他更本就不知道做人究竟应该怎样做,也根本不知道人的生命的价值,包括他自己的和别人的;当然,他肯定知道,音乐学院是扬名的起点,弹奏好钢琴是出人头地的开始,而名气、“家”恰恰是金钱万贯的代名词,极端个人主义的同义语。上一次开庭时药家鑫所就读学院去了好几百号人,据说是“声援团”,这正好被孔庆东言中了:该学院成了“杀人学院”。从马加爵到药家鑫,现在还不知道他们的后继者姓甚名谁,总而言之,我们的教育是失败了,失败得一塌糊涂,一败涂地。正如有些媒体指出的那样:“药家鑫并非个例”,并发出了“拿什么拯救你,我们的大学生”的呼喊。所以,我以为,从一个特定的视角来看,药家鑫也未必不是一个受害者、牺牲品;他在残忍地剥夺了她人生命的同时,也无情地剥夺了自己的生命,而他的“思想道德生命”已先于他剥夺别人生命之前被扭曲的现实she hui残酷地剥夺了,空剩下了一具灵魂空虚的躯体。  

药家鑫啊,你千万不可相信弹钢琴可以与杀人相挂钩,要不,假如你学的是少林武功,你就早成了杀人犯了?为药家鑫作辩的(法庭上被告的律师除外)专家学者教授们也应当注意了,“这孩子”确实刚刚踏上人生的征途不久,却不料害人与“被害”了,那么,依你们的高论高见,还希望出多少个“药家鑫”呢?而且,在怜惜、力挺“这孩子”之时,有否稍微连带地同情一下“那母亲”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杀人一命自坠十八层地狱,你们不会不懂这个最起码的道理吧。胡说可有千种,真理只有一条,诸君眼见否,中国的“愚民”正在飞速地减少,而变得聪明勇敢起来了?!  

最后对我的八句话略作修改:  

杀人偿命乃常识,    

何须搜肠寻辩词。    

救死扶伤人性存,    

挥刀连捅天良失。    

民妇无辜喊冤晚,    

凶手不赦毙太迟。    

人间当开正义花,    

穷命富命均等值。    

 2011.04.22    

                         2011.04.22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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