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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人议政,智者参政,仁者执政

火烧 2010-05-1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提出代表选举制度,强调人民选贤、监督权与智者参政,主张通过国民代表实现有效民主,确保政策透明与执行。

       现代社会,民主政治成为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许多人直接把西方民主的直接选举当做最好的制度,却是一叶障目,  

       作为一个十几亿人的国家,为了有效、有序的实现民主政治,实施全民选举是不合适的,正确的做法是代表选举,其核心内容是:人民选贤,贤人议政,智者参政,仁者执政  

       首先,人民选贤,对于正常的社会,最广大的普通老百姓不应当热衷政治,而是专心于自己的工作,而参政议政,则是由普通人民选举国民代表执行,这种选举是直选,为了避免掺杂不当利益,国民代表不属于权利机构,只有监督政权运行,质询行政行为的权利,以及作为代表参加全民公投。  

       国民代表采取小选区制,以可以口耳相闻为限,大约10万人左右选举一人,任期5年,每两年半选举一次,譬如全国14亿人口,全部国民代表大约3万人左右,国民代表选举议员,在一定比率的国民代表可以提出对议会的不信任案,由全体投票决定议会的命运;国民代表不参与议会讨论,但可以联名向议会提出议案,不参加政策制定,但是可以质询政策制定过程;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各级议会提出质询动议,由议会通过后召开听证会。也即国民代表的主要权利就是监督权,为了全方位监督议会及政府,所以人数也极其众多;  

       国民代表同时也是各级地方议会的当然代表,是保证地方执行中央政府意志的保证力量;  

       国民代表代表人民监督、选举议会,对于不理解的决策可以质询,同时也有义务向人民传达决策的理由,宣传、指导所在选区的人民遵守、执行国家决策;  

       由于国民代表选区规模小且级别不高,国民代表选举时的主要话题是人民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可以及时将人民意愿向上传达;  

       议会是国家大政方针决策的地方,议员由国民代表及地方代表选举;议员不一定是国民代表,一定不是地方代表,议员人数不多,分别为个人代表和委派代表,个人议员选举时由一定数量国民代表连署既可参与选举;党派议员则是所有有议员候选人的党派按得票比率委派的议员;议会是智者参政的地方,对国家重要决策予以决定。  

       政府则为行政机构,采取的是专业执政,一般采取内部选举的制度,一般对重要领导人的资格规定是:总理候选人必须是现任或前任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及现任外交、国防、司法、商务等大部部长;副总理人选必须是现任或前任现任或前任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现任部长、省长、军委委员以上军委成员;而部长、副部长人选也是如此,主要为前任及现任本级、现任下级,只是部级以下各级副职也可以由议会审批从外部引入(各级正职不得从外部引入)  

       总理由政府推举或一定数量议员推举,由议会选举;副总理以下由总理提名、议会批准。  

       副总理、部长、省长由总理提名、议会批准;议会可以针对总理、副总理、部长、省长个人或整体提出不信任案,通过则重新选举。  

       地方各级政府均由人事部任命,官员任职实行副职当地升正职、正职异地升副职、平级定期调动的管理制度;政府人员分为政务官(官)、公务员(吏)两类,其中公务员来源与公务员考试,按年按录取数量考取;政务官来源于政务官考试,政务官考试通过后可以参加基层政府官员任命选拔,由基层议会(乡、区)提交基层主管官员安排领导职务。  

       政务员分为地方政务员及中央政务员,地方政务员与公务员区别是公务员不受任职时间及职务影响,不必进行轮换,而政务员必须轮换;而中央政务员与地方政务员区别是地方政务员一般不担任地方主管(省长、市长、县长等正副职、国家垂直管理机构的正副职),即主要从事地方具体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地方中央官员接受上级机关及地方议会双重领导,地方政务员接受地方长官和地方议会双重领导。  

       地方议会不能任命(选举)地方领导官员,但可以审议地方官员的任命;地方议会可以弹劾地方官员;地方议会按期组织对地方官员的考评,这种考评是国家公务员考评的一部分,决定政务员的升迁、奖惩。地方议会可以对政务员施政提出建议,地方政府的工作计划必须经过地方议会审核,发生冲突交上级行政法院或上级议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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