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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私有制”

火烧 2010-09-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本文探讨私有制的真正含义,分析其与公有制的区别,指出人们对于私有制的误解,并强调深入理解私有制对革命实践的重要性。

浅谈“私有制”  

   

   

   

《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党人可以把我们的理论慨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是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讲的,这一理论一直指导着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每个革命者都抱着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愿望。可是,什么是“私有制”呢?谁都难以讲得清楚。这样说法,会使一些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们觉得可笑,他们以为这是谁都知道的问题。这样讲是太幼稚与太无知了。我完全承认这一点,确实是知识太少了。为了得到这一名词的确切含意,我找遍了能够找到的,如:《哲学简明字典》、《字典》、《词汇》和一些哲学著作等参考资料。看到的解释都含糊其词,不够确切。这也可能正像学者们认为的那样,己经是很清楚的问题,都不去认真地研究它,也不值得解释它。正因为这个很多人认为是司空见惯的老问题,而不去认真地研究它,就草率地按照自己的解释运用到革命实践中去。结果,只能使自己的观点抹糊,对象不清,给革命带来很大损失,自己仍不得要领。我以为当前公与私的矛盾充满着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必须认真地研究它,弄清楚它的确切含意,以利于指导革命实践。以下是我自己的浅析:  

(一),“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不同质。              

(1),人们通常的糊塗观念。  

人们通常认为“私有制”是个人的,自己的;“公有制”是大家的,共同的。这种认识法是不确切的,这是问题的表面现象。如果按照这个论奌来推断,那么家庭所有制也可以说是公有制了。因为家庭的一切财富是整个家庭所有成员人人有份,如果分家人人都有分得一份财产的权利。家庭人口多少不等,多的可以达到几十口,而每人都有权取得自己的一份家业。按以上论点来推断家庭所有制应该叫做公有制,因为它不是个人所有。但是,人们习惯把家庭所有叫做私有制,  

如果把家庭所有制叫做公有制,人们怎么也不会答应,这样的话,也就没有了私有制。这时候会有人说:“私有制是个人所有”,可个人又有些什么呢?如:旧社会的大地主某人,有多少土地;大资本家某人,有多少资本,按照习惯的说法这是个人所有。实际上他的叔、伯、兄、弟等只要是没有分过家的成员,在法律上都有分得一份财产的权利,这能算是他个人所有吗?又如:在家庭的成员中某些成员搞了点私人积蓄,人们通常说:这是私人财产。实际上也是他们夫妇共同所有,有的则是为了分家后的小家庭创造的条件,仍不是他个人所有;个人穿的衣服、用的器具也完全是家庭的共同财产,起码来说是他夫妇的共同财产。一句话,在阶级社会里,即私有制存在的社会里,个人成为单独的经济结构是不可能的。像小说《鲁宾逊漂流记》那样的鲁宾逊,是艺术家的虚构。  

有人用立场的观奌来解释这个名词,他们说:“站到集体的立场上可以把家庭所有叫做私有制”,那么按照这一论奌来推论,站到生产大队的立场上,可以把生产队集体所有叫做生产队私有制;站到人民公社的立场上,又可以把生产大队、生产队叫做生产大队私有制和生产队私有制;站到县、市、地、省、全国的立场上,都可以把下一级叫做私有制;站到共产国际的立场上也把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私有制”。哪里还有公有制,没有了公有制共产主义世界观豈不被否认了。这种论奌显而易见是不对的。这是以集团大小表面现象区分公与私的,而未涉及到本质。所以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2),人们为什么提出了“个人所有制”这个名词?又把它看作是公有制对立的矛盾呢?  

a,资产阶级哲学家,为了确立资本主义世界观,否认共产主义世界观,故意混淆本性与意识的区别,胡说什么,“人本来是自私的。小孩生来就知道吃东西,拿着东西先往自己嘴里放,还知道什么东西好吃,什么东西不好吃”。唯物主义者认为:“一切动物(包括人)没有意识的行为叫做‘本性’(或本能)。兔子穴居、鸟鸦筑巢、虎狼食肉、牛羊吃草都是本性” 人是髙级动物,当然有动物的本性,知道吃东西,有味觉。如果生来就知道吃东西,叫做自私来推断。那么老鼠、猫生来都知道吃东西,难道他们也是有了资产阶级意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把老鼠与猫指为资产阶级的学者。这决不是意识,是适应生存的本性。如果某种动物没有适应生存的本性,很早就被大自然的发展变化而淘汰了。(被自然所淘汰的理论,达尔文有过深刻的研究);资产阶级还说:“人不为己,天殊地灭,人人都为自己”。而他们这种论奌,不能解释某些大地主、资本家为了积累财富,增加生产资料括大再剥削,自已一辈子省吃俭用。但是他们对孩子却娇生惯养,有求必应。他们还不能解释,家庭妇女绝大多数人,一天忙忙碌碌做出来的好饭好菜,上敬公婆丈夫,下尽儿女子孙,为什么他们不尽好的自己先吃呢?他还不能解释,有些人为了家人生活过的舒适,去冒险、去犯罪。  

以上的论调都是剥削阶级的理论家,故意混淆意识与本性的区别,尽一切可能把意识---私有观念,解释成人们不能改变的本性。借此来否认共产主义世界观、确立资本主义世界观。  

B,个人是家庭的代理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表现为某些个人,积极地与社会上的其他个人争夺财富,目的是为了建造好自己的家庭;在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私有制后,又表现为某些个人与集体和全民所有制争夺生活资料,仍然是为了自己的小家庭。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以,“个人所有制”,“个人财产”之类不确切的名词被广泛使用。  

由于以上原因蒙蔽了一些人。如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课书》等不少重要的经济学著作,很多地方使用了“个入所有制”,“个人财产”这类不确切的名词。我国的政治经济学界也随之使用了这样的词句,给人们畄下了错觉,使人们认为“私有制”即“个人所有制”,又使人们认为“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矛盾”己被人们所认识,规律被人们所掌握而不用去研究它。但是,不完全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矛盾的特性,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中,就抓不住要害,只能抓住一些表面现象的问题在那里纠缠不休。  

(二),如果把本性混淆为意识,就会导至否认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后果。  

如把爱美观、爱吃美味的东西批判为资产阶级意识,是不对的。资产阶级追求那种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这是事实。难道说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具偹了相当完整的无产阶级意识以后,美的衣服就没人穿了、好的东西就无人吃了。都要比比谁穿的破、谁吃的坏吗?肯定是不会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无产阶级的政治地位与生活条件,并且也爱美观。不过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追求的美本质不同,但不能说不爱美。如不这样认识,就不能解释自然界的现象,如公鸡不时用嘴整理自己的羽毛,牲畜有料而不吃草。而它们不会有资产阶级意识,这只能是本性。同样人是髙级动物,更应该具备这种本性。  

我们认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应该从两个阶级的不同本质来认识。通常说“前者是劳而食,后者是不劳而食”。我认为“劳与不劳”是两个阶级不同的本质,后面的“食”则是两个阶级相同的本性。因为他们都是人,是人就要食,否则就不能生存。因此我们认识两个阶级应当从劳与不劳的角度出发,才能抓住重心。我们认识两种社会制度----公有制与私有制,也应该从劳与不劳的角度去认识,否则是不正确的。  

如果把本性混淆为意识,那将如老前辈哲学家论《人民公社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几个问题》一文,错误的认为“个人与集体所有制,是一个永性的矛盾”(见该书第38页) 。“永久性的矛盾”,这个词看起来就使人不舒服。毛泽东主席在《矛盾论》中讲了“矛盾的普便性、特殊性、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就没有讲矛盾有永久性。永久性的矛盾,不合乎矛盾发展的规律---“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括新的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地球上的事物都是不断发生、发展和死亡。难说一种矛盾能永生不灭吗?作者错误地认为“个人”与“集体”是永久性的存在着,两方面谁也不能消灭谁,就是永乆性的矛盾。他不知道“个人”与“集体” 的存在都是本性,不能叫做矛盾。如果两种东西并存,都叫做矛盾的话。那么“钢笔与人”也同时并存,也可以叫做“钢笔与人”或“人与钢笔”的矛盾吗?。这岂不成了笑话!问题在于他不懂得“矛盾的同一性”,两种事物没有“同一性”就构不成矛盾。如人与人也是一个个独立地存在着,什么时候也不会只剩下一个人,人与人能叫做永性的矛盾吗?不能!人与人在阶级社会里,是存在着,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这是阶级社会造成的。可是到了没有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就会自然消失。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压迫与被压追,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解决了。毛主席说:“没有别的,就是因为矛盾的同一性要在一定的必要条件之下,缺乏一定的必要条件,就没有任何的同一性”。该书还接着说:“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他还是基本矛盾之一”。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当然和社会利益也是一致的”。是否还有茅盾呢?旧社会遗下来的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产生了,又要开始它新的矛盾发展史。这是矛盾发展的普遍规律,共产主义社会仍然如此。但是这些都是可以解决的矛盾(非对抗性矛盾),决不会有什么永久性的矛盾不能解决。如课错误地认为“共产主义社会还存在着永久性的矛盾不能解决”,那就要等到非共产主义社会才能解决。从而否认了共产主义世界观。                 

我们必须承认,人是有意识的高级动物,有求生存的要求,有用劳动改造自然的要求;同时为了生存他们必须消费和占有一部份社会财富,直到死亡为止。这都是人的“本性”。而且不但现在是这样,将来是这样,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是这样。人们将根据物质条件的许可,打拌得更漂亮,更讲究生活条件的改善,占有社会财富的量会更多。只要承认这一点,根据我们曾经存在过的所有制情况,就不难找出公有制与私有制矛盾的本质。  

(三)公有制与私有制矛盾的本质。  

为了弄清楚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矛盾本质,必须从我们存在过的所有制逐个进行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弄清楚本性与意识,知道阶级社会中,单独的个人经济结构是不可能有的。所谓“个人所有制”的说法是不科学的。实际上人们所指的“个人所有制”即“家庭所有制”,所以就让我们先从家庭所有制着手研究。  

有些人认为毛泽东时代,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家庭己经没有了生产资料不能算是所有制。这种认识法是不切合实际的。家庭在历史上、在旧社会,曾经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是人们非常深刻的意识形态。当时虽然不是生产单位,但人是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到集体组织或国有工矿企业生产单位中去劳动的。最明显的例子是困难补助,是以家庭平均收入划线的;老年人退休,直系子女可以接班;夫妇不在同一地方工作的,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探亲假,“人民公社”发放零花钱、消费品、食品,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发放的。这都充分说明了家庭是一个单位,它还控制着消费品的消费过程,而且它还有积累剩余消费品遗传给下一代的职能,就不能不算作所有制之一。我们研究公有制与私有制必须从家庭所有制着手。  

我们的家庭是以父亲的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家庭的领导权与财富的支配权,是以父亲的关系继承的。父亲死后,由儿子继承、儿子死后,由孙子继承。我国法律也公佈了新的继承顺序,但也不外是继承制。有人说“现在这种继承关系己经不太严格了”,这只能说明几千年来的继承制己经到了风烛残年,但法律上没有否认这种制度。根据以上内含,我们可以把这种家庭叫作“父系财产继承制家庭”(以下简称“继承制家庭”)这种制度无视人类本性。“只需占有一定量的社会财富,到死为止”的自然规律。它主观地规定了父亲生前没有消费完的财物死后由子女继承。这样就超出了本性占有的范围,人为地延长了财富在个人手里占有的年限。而且扩大到占有的年限越长越好,代代相传永无止境;把本性占有仅够自己生存所必须的量,也扩大到越多越好,无了止境。这就是无限的私有欲望产生的思想源泉。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皇帝---蠃政,自己称作“秦始皇帝”、儿子为“二世皇帝”、孙子为“三世皇帝”、四世、五世、代代相传永无止境的皇帝世袭制。另一方面,各个皇帝的金银财宝,均堆积如山仍不知足,还要在贫苦的劳动人民身上,加之种种苛捐杂税,压榨血汗充作己有。一些帝国主义者,榨取本国财富还不滿足,还要侵畧其他国家,更变本加厉地奴役殖民地人民,掠夺那里的一切财富。这就是封建霸头与垄资本主义的根源。再从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看,也是不劳而获。  

集体所有制---生产队与合作社,虽然不是全民所有制形式,但集体所有制的最髙领导机构是“社员委员会”、“社员大会”。领导人是社员选举出来的,社员还有权罢免领导,它不是继承制。老队长(领导)死后,儿子只能以他本身的资格参加到集中去工作,而不能继承父亲生前的任何职务与待遇。这个所有制本身没有任何继承制人与人的关系,不会引起不正当的私人拉拢,只能产生同志式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过,这种所有制关系与原始社会或任何时代的“自发性集体组织”相比,有根本性质的不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不是几个人合伙经营,而是在全民所有制经济领导下进行生产经营的,还具有与全民所有制相同的地方。如:人员变动不带投资,不带公共积累;在城郊的某些地方的农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己经实行了工资制或部分工资制。这些特点,都是原始社会和自发性集体组织所办不到的。这些所有制组织形式目前还不是全民所有制的公有制形式,只是因为本身条件和人们的思想水平,还没有完成其质变过程,但含有全民所有制的很大成份,是全民所有制发展的起点,不久的将来它必然地要过渡到全民所有制。我们应把它看作公有制形式。相反,如果我们的家庭不是继承制,那就等于生产队集体所有制,不过是范围小了点,再说生产队的范围大小也不尽相同。假设生产队长是继承制,队长死后由儿子继承这个位置,财产也是继承制,那就要产生本性外占有,范围再大也只能是私有制,。如封建皇帝是继承制,他的财产所有权是继承制,范围己经大到整个国家,人们仍叫他私有制家天下。  

我国全民所有制的工矿、企业没有任何继承制关系,是完整的公有制形式。但是由于企业的工矿人员本身,又兼着继承制家庭成员,所以他还存在着相当的私有观念,这种私有观念必然地要反馈到全民所有制的单位中来。正因为如此,在那个时期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到处充滿了公有观念与私有观念的矛盾与矛盾斗争,得不到解决。为了限制这些矛盾斗争的扩大化,党中央不得不采取每隔一段时间,搞一次群众性运动的办法来解决。  

公有制与私有制矛盾的本质,可以明显地暴露出来了,这绝不是什么多数人和少数人所有的问题。而是公有制不要继承制,为了建立完全的公有制社会,必须首先废除继承制,哪里有继承制,哪里就有私有制;哪里废除了继承制,哪里就是公有制。我们所处的时代,正是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的时代,构成了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矛盾与矛盾斗争,在矛盾发展史上又发展成主要矛盾。目前的形式是:公有制要建立,是进步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要求建立公有制的社会制度;而私有制是落后的,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它企图延缓被消灭的命运,要尽量掩盖它的根本---继承制,让人们看不见它,不去消灭它,以备东山再起。所以,目前有没有,要不要继承制,成为两个世界观,两种社会制度的根本矛盾。这对于我们中国历史悠久,传统文化影响至深,特别看重亲情的国家更容易忽视,也更迫切需要认识这个源远流长的矛盾问题。应该认识到继承制这个曾经荫庇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制度,是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产物。目前正在日益阻碍着社会主义的进步。  

(四)从建国后生产关系改革看继承制家庭。  

“土地改革”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次生产关系改革。党在农村中发动了广大的人民群众,向地主、富农开展了激烈的阶级斗争,取得了土地改革的辉煌成果。把地主、富农多余的生产资料没收后分给了种田者,从根本上推翻了几千年来所固有的封建土地主所有制。实行了耕者有其田,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解放了生产力。如:土地掌握在少数地主的手里,他们没有劳动力,而是雇佣劳动力,劳力投入少。劳幼者因受压迫与剥削,劳动消极,造成劳力不足、肥料少,因而菅理不善,不能精耕细作。单位面积产量低的可怜。就河南省新乡地区来说,小麦亩产一般不会超过60公斤。土改后,家家有地种,人人有田耕,都关心农家肥料的收积。特别是一些老贫农,一旦有了自己的土地,祖祖辈辈的理想实现了。真是处处经心,精耕细作,使庄稼棵棵有肥,单位面积产量有了大幅度增加。  

这是共产党中央毛主席领导着中国人民在广大的农村推翻了地主、富农的压迫与剥削,取得的丰硕成果。从此农民可以扬眉吐气了,真正变成了土地的主人。但是,实质上建立的并不是公有制。而是把少数地主、富农继承制家庭多余的生产资料没收后,无代价地分给了广大农民继承制家庭,使过去根本没有土地或有很少土地的大多数农民,由无权过问农业生产,变成了人人关心生产,扩大了生产资料占有成员的数量,增加了生产力发展的动力。积极地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形成了生产力发展的突飞猛进之势。但这些农民的家庭不外是继承制。  

这种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方式,比土地主所有制优越的多。有些人力强、畜力壮,农具齐全的人家,很快的富余起来了。有的造新房,有的买土地,就产生了一些新富农与富余中农,长此下去又会形成新的阶级向两极分化。同时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方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久,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根据社会发展的规律,领导着中国人民开展了“合作化”运动。经过了几个阶段,实现了“合作化”,(由于农村“合作化”的实现,也促进了城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这是建国以来第二次生产关系改革。这一次生产关系改革,更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条件。因为土改后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农民虽有奋发图强之志,但因人力、畜力、农具不足很感吃力。合作化后,这一问题解决了。同时产生了以下优奌:<1>劳动集中,党对群的教育鼓舞比较方便。能够很好的开展劳动竟赛,劳动者精神愉快、情绪髙涨,形成了劳动积极性髙潮。<2>畜力、农具合理调配、土地合理种植、产量大幅度增长,年终分配比单干强。<3>能抽出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兴修大型水利,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发展了农业。<4>农民从此不怕一时的天灾人祸造成破产的危险,也就是巩固了农民继承制家庭。以上四种情况形成了生产力发展的巨大力量,达到了1958年前的空前丰产。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至今还不断回忆当时人们的劳动情绪,是如何的髙涨,现在看不到那种热火朝天的情绪了。言下之意还非常惋惜。  

这一次生产关系改革的性质,有两重性。第一,建立了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创造了生产力发展的条件;第二,党对人民大众的教育鼓舞培养了集体主义感情。年终分配比单干强,发展了农民继承制家庭利益。第三,农民再不怕天灾人祸造成破产的危险,巩固了农民私有制家庭利益。正是这三个方面形成了生产力的跃进。根据“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来看,决定生产力跃进的根据,主要是党的领导,发展与巩固了农民私有制家庭利益,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这一次生产关系改革,与上一次土地改革不同的是,前者完全是私有制观念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甪;后者是建立集体所有制的同时,私有制观念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两者相同的都是私有观念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立建“人民公社”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的第三次生产关系改革,又是毛泽东主席的伟大创举,毛主席说:“人民公社好”,人民公社就是好。如果,实现了“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的各项制度,就可以象哲学编缉部主编的《人民公社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几个问题》一文那样,消灭城乡差别,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条件。可是,实际上产生的效果很不理想。两年多时间,生产力上不去,人们的生活水平低到了食不裹腹的地步。  

在城市里工、商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不菅是合资经营还是定息赎买,生产资料全部变成公有制;小企业,手工业组织成合作社,生产资料也变成集体所有制。在农村里农业合作社,变成了“人民公社”一切生产资料归公社所有,甚至有的连锅碗瓢勺都交给了公共食堂,农民变成了真正的无产阶级。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社会性质这一理论来推断,就应该算是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第一阶段),公有制生产关系应该发挥出能够超过资本主义的生产能力。为什么会得出很不理想的结果来?下边我们试用毛主席阶级斗争的学说与《矛盾论》的观奌来认识一下这个事物。  

用阶级斗争的观奌看“土地改革”是阶级矛盾。是广大农民群众与地主、富农之间的阶级斗争;“合作化”也是阶级矛盾,是土改后农民继承制家庭能不能巩固的矛盾,是矛盾的进一步深化。建立“人民公社”更是阶级矛盾,是合作化发展到了髙级阶段,是走向社会主义还是走向资本主义的阶级矛盾。站在阶级的立埸上来认识矛盾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这种简单的观察方法,在合作化以前是完全可以的,能够认识清楚矛盾的实质。合作化以后,阶级矛盾己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再简单地用这种粗糙的方法来分析矛盾的不同质,就不能认识清楚。当然解决矛盾的方法也不能够正确,处理矛盾得出的结果,就不够理想。如:用阶级的观点看以上三种事物,都是阶级矛盾。甪同样的方法去解决矛盾,却得出了不同的结果。由于矛盾的复杂化,我们必须按照列宁的教导“人们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加深下去,以至无穷”(见《哲学简明词典》第104页)仔细地去观察,研究矛盾的不同质,从而采取不同质的方法去解决矛盾。阶级是由很多同类型继承制家庭组织起来的,在农村,封建地主、富农继承制家庭组成了压迫、剥削阶级;广大农民继承制家庭组成被压迫、被剥削阶级。土地改革是广大农民与地主、富农的阶级斗争,也可以说是广大农民继承制家庭与地主、富农继承制家庭的矛盾斗争。这一矛盾解决的办法,党中央采取了“土改”的办法解决了。“合作化”是解决“土改”后农民继承制家庭能不能巩固的矛盾。这是两种现象不同的阶级矛盾,也是阶级矛盾发展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前者是农民反对老的地主、富农的阶级矛盾与矛盾斗争;后者是农民反对新、老地主、富农的矛盾与矛盾斗争(特别是新的),党中央解决矛盾的方法,前者是“土改”,后者是“合作化”。方法不同,但都是采取了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维护广大农民继承制家庭利益同一的质的方法解决的,都得出了很好的效果。  

建立“人民公社”是要把所有生产资料归公社,公社按人发放生活消费品。如:1958年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采用“在保证公社全体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包括吃饭、穿衣、住房、生育、教育、医疗、婚丧等费用)的基楚上,实行按人分配的等级工资制”(见《人民公社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几个问题》)这样就废除了继承制家庭拥有剩余消费品的职能。这一矛盾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废除农民继承制家庭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矛盾,是公与私的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两个世界观的矛盾。从阶级观点看来是阶级矛盾。但这一阶级矛盾与前两种阶级矛盾不同。前两种阶级矛盾的主要方面,都是广大的农民继承制家庭;而后一种阶级矛盾是要建立人民公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农民继承制家庭在矛盾中的地位,却变成了矛盾的次要方面。处理前两个矛盾的方法,采取了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维护广大农民继承制家庭的利益,受到了广大农民继承制家庭的热烈拥护,农民情绪非常髙张,解决的很好。但用同一种方法来解决后一种矛盾,后果则不理想。因为广大农民继承制家庭,是革命的朋友、是革命的同盟军、是革命的力量。国内战争以来,上层建筑的一切观奌,都是维护农民继承制家庭利益的。农民继承制家庭还合法存在。如果不加任何改造,要求他们立即放弃自己的利益,怎么也不会想得通,而他们人数众多,所以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  

要想解决好这一矛盾,必须根据矛盾的特殊性,采用不同质的方法去解决。也就是说必须首先攺变上层建筑的一切观点,特别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到完全符合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利益,才能着手处理这一矛盾。只有这样人们的思想才能适应矛盾处理后,新的生产关系的生产力的发展。  

当时没有这样做,“人民公社”建立了,农民虽然没有了生产资料,但继承制家庭关系还存在,人们的思想深处还是继承制家庭观念。这样按人发放生活消费品,但决定不了消费过程与消费方法。如:人们从公社领来了消费品,还要拿回家里统一调配(特别是儿童与老人) 人们就不能不按照这个单位来计算得失。劳力多的家庭成员,看到别的人家一个人干活,领取数口人的生活费用,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自己远没有人家领的多。于是他们认为给别人养了家,自己吃了亏。因而采取少干点活少吃奌亏的态度,劳动消极;家庭负担大的劳动力,他们则不这样算帐。他们要按照公社分配制度来算帐。他们看到别人劳动消极,照样领取同样的生活费用,虽有等级工资的差别,但差幅很小,自己多干活,自己吃亏了。也采取少干活少吃亏办法。都产生了向后看齐的劳动态度。这样就产生了“干不干三顿饭,每月还有两块半”(七里营人民公社每月最低工资为2.5元)的怪话。  

另一个原因是:当时并不是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不够使用,不能把地里的庄稼收回来,主要是人们思想深处私有观念没有得到解决,不能与公社公有制站到同一个立场上来。如:合大伙吃食堂开始阶段物质条件是相当丰富的,拿河南省新乡县来说,白面馒头、油条、油炸丸子、猪肉是不定量的,吃多少给多少。可是人们根本不珍惜食堂的食物,有不少人吃一半扔一半,还互显能事,造成了极大浪费。在田间劳动却出勤而不出力。情况是:合作社时期,由于生产关系适应农民的要求,劳动热情很高。加斑加奌有很多是在劳动竟赛的情况下,农民自发地形成的。人民公社建立后农民思想有了情绪,可是领导并不知道。看到地里活干不完,认为加班加奌是最好的办法,就把农民自发性的加班加奌,变成领导命令式的加班加奌。农民抗拒不了命令,只有出工而不出力来应付。加班加奌,作用不大,农活自然还是干不完,干不完更要加班加奌干。这样加班加奌干活就成为习惯,由于经常性的加班加奌,无疑形成了人们的疲劳。疲劳的不只是农民,生产队干部更为疲劳。他们要参加生产会议,还要提前打钟集合社员,组织社员劳动等等。所以,当分配完社员工作,都去参加劳动了,队长就找个人不知鬼不觉的地方,去睡一觉解解疲劳。慢慢地这个秘密被社员知道,当看不见队长时,社员也都自行找地方或草丛或庄稼地里去睡觉,您睡我也睡,大家都睡,地里的活更干不完。越干不完,越要加班加奌,这样恶情循环,地里的活总干不完。那时候过来的人都知道,棉花地里白花花的棉花无人摘;红薯烂到地里无人挖,不能不说是丰产不丰收的主要原因。  

那时候建立“人民公社”的办法,可以说是“家庭大合并”,把数百个或数千个,甚至数万个(河北省徐水县一县一社)(见《中国革命史教课书》第642页,髙教出版社91年版) 农民继承制家庭不加任何改造的情况下,合并成一个大家庭,叫做“人民公社”。这种方法违背了家庭这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继承制家庭问世以来,它一方面是推动着私有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好象分离子降生到人间,一旦到了能够分裂成家的条件(娶两房几媳)就必须分家,方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否则就影响生产力的发展。远在我国列国时代,大改革家秦国的商鞅,为了富国强兵,在他著名的变法中就规定了“民有二男者,即令分异,不分异者,一丁出二课”。那时候他就认识到这一奌,所以对不肯分家者给以惩罚,一个人要交两个人的“人头税”。再一个,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仔细观察一下自己左右的大家庭,什么“五世同堂”,“四世同居”,他们的家除了家长外,还有几个人是为了家庭致富在努力生产呢?可以说几乎没有人。可是他们一旦分了家,一夜之间都像变了个人一样,积极为小家庭致富而操心。  

当然“人民公社”的失败,还在于有一部分坏人混进了领导层,利用这个新生事物的初试阶段,办法不够成熟,趁机大刮共产风;还有一部分人私有观念浓厚,趁庞大的家族关系存在,大肆任人唯亲,私人拉拢,发放生活物资时利用职权贪污、走私、挥霍浪费也引起了群众的极大不滿,种种原因造成了生产力低下的后果。恰巧又置自然灾害严重、苏联的背叛、世界帝国主义与台湾的反动派联合反华,种种困难压在了中国人民的头上,使人民到了食不裹腹的地步。  

我国的政治经济学界,把建立“人民公社”的失败,全部归咎于大炼钢铁是不够全面的。试问目前我国没有大炼钢铁,如果再把家庭大合并起来,效果会如何呢?肯定也是行不通的。大炼钢铁只能说是其中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心的背向。  

在城市里,生产资料都变成了公有制,再没有可以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剥削其他人的人。可是由于继承制家庭的存在,公有制的生产资料的菅理者与操作者(工人)又兼着继承制家庭的成员,他们有两重性。一方面为公有制而劳动;另一方面还要为继承制家庭来运筹。因为生活的好坏与家庭运筹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他们把思想与精力大部分放到了继承制家庭的一方。如:继承制家庭成员为公有制而劳动,劳动者不用为生产计划而操心,也不用计算经济效益的好坏。只是单纯的,被动的为完成上级交给的生产任务而劳动,在生产关系中不再是主动力量。由于他们是私有者,当遇到不符合他们本身利益时,就会讨价还价、打拆扣、消极怠工。除此之外,在原材料使甪上,就不像对待自己的那么关心。五十年代有一则漫画,“一边是自己的牙膏,为了把牙膏挤干净,挤净后再用园棍子擀一遍;另一边是公家的自行车放在露天被雨霖,无人菅理”,形成了很好的对比。由于生产上不需要很多精力,把剩余下来的精力使用到小家庭方面来。表现在利用公家的原材料、设备做自己的私活,拿公物据为己有,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浪费;私有者(继承制家庭成员)管理着公有制的生产资料,他们不象资本家管理自己的工、矿企业那样精精业业。因为,资本家对管理的企业要承担全部后果的责任。有一些资本家由于企业亏损,不得不采取跳楼自杀的手段一了百了的解决办法。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管理者,是上任接权,不清奌、不核资;离任交权,不审计、不核算,亏损设责任。这种情况,在毛泽东时代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次群众性的运动,群众监督着领导,这些领导者还有所雇忌。改革开放以来即变本加历。即便是实行的风险承包责任制,交的风险金也是象征性的,对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根本不成比例。所以造成有没有管理企业的能力,都千方百计地设法争夺企业的领导权。趁着当前不正之风,做一任厂长或经理起码可以过一过官瘾,还可以从中捞一把,可以利用手中的权,谋划自己的私事。另一方面他们为了保官、升官不惜弄虚做假欺骗上级,把连年亏损的企业,上报时说成盈利。有些己经资不抵债,还报着年年无亏损。致使中央公佈的统计资料包含着大量水份。他们为了比阔气不惜去银行骗取贷款,购买高级小轿车坐。还拼命地在吃喝上大下功夫。上级来人或外地来客,名正言顺地吃、没有客人,想尽办法地吃。吃的档次也越来越髙,一餐数百元,数千元者有之,据说数万元者也有之。喝,喝便了名酒、洋洒、什么补酒、壮阳酒,各种形形色色的饮料名目繁多,不可胜数;玩也玩的出奇,玩遍了中国的三山五岳、名山大川还不够。还要巧借出国之机,游玩世界名胜。玩的内容也五花八门,歌舞厅、游乐园、音乐茶座、桑那浴、有的甚至异性按摩、更有甚者连嫖娼宿妓吸毒也在其中。这些人虽然手中没有可以继承的生产资料,直接从事剥削无产者,但他们的生活水平远远超过了同类规模的资本家。资本家吃与玩用的是自己的钱,他们捨不得,即便是花也是为了更大的盈利。而这些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管理者,花的是公家的钱,不需要他个人掏一奌自己的要包。所以现在流行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玩白不玩;吃了也白吃,玩了也白玩”的口头语。这些口头语说明了,继承制家庭成员,不只是普通工作人员对公有制的工、矿企业起着消极作用,即便是到了领导冈位,也同样不是全心全意为了公有制而工作。  

如果,当时认识请楚了“私有制”即“继承制”。首先开展一个批判“继承制家庭”的群众性运动(改变一下上层建筑的观奌)使人们认识清楚这种普遍存在着的“继承制家庭”是阻碍着人们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障碍,再把老人安排集体养老、没有成年的儿童,由社会统一养教,把他们与成年人(产业军)割离开来,根据当时党的威信,人民大众是会接受的。这样很有可能我们长驱直入地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惜的是毛主席他老人家,也没有打破历史的局限性迈出这一步。(我在“文化大革”时,看到过一个四川红卫兵,拿着一份油印的毛主席《成都会议讲话》上边说他曾经设想过“废除家庭”。只是没有付诸行动。后来我到处找这份文件,找到的都没有这样的话。莫明其妙)。这是历史局限性。如果没有“人民公社”失败的经验、前苏联解体的教训,我们也不得出这样的论奌来。  

“家庭”如果没有继承制,只是一个组织的形式。家里上无了老人,下无了子孙,只剩下夫妇二人。他们就不会再有贪得无厌的心理,通常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们就会占有物质仅够自己生活的量适可而止,死后就不再占有了。这种组织形式在共产主义社会建立的过程中,也不一定要马上消灭它。  

只能到此为止。因为建立“人民公社”失败后,好像似向共产主义前进没有了方向。直到现在再没有大张旗鼓地进行某种生产关系改革。毛泽东时代的“四清”运动,以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都是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改革开放的几十年来的生产关系改革,没有别的几乎都是重新发挥私有制的作用,站到无产阶级革命的立场上来说,没有什么直得研究的。  

孙锦云  

河南省新乡县小冀镇中街村  邮编453731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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