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我的工资35元
1976年工资35元,购买力相当于现在多少?文章回忆了当年工资支出,包括给母亲、购买手表、自行车等,展现了70年代生活条件与消费水平。
看到网上有人写文章“1976年二级工工资38.87元,值现在多少人民币?”我也来谈我那个时候的生活。
1976年,我在我们县一个山区教中学。我当时的工资是35元。可能与38.87元相当,因为当时工资有地区差。
我从1973年秋天开始工作,实习工资是29.50元。因为文化革命中有些工作节奏不完全正常,本该一年的实习期延长为两年,1975年底才领到正式工资35元。直到1978年我上大学,工资一直是每月35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我这点钱够什么呢?细账记不起了,大账还记得:
每月给我母亲10元,过年过节还再多给点。五年间,买了120元上海手表一块,160元的飞鸽自行车一辆,56元的半导体收音机一台,16元的军用毛毯一条。——顺便说一句,仅买这几样东西的钱,当时如果结婚,开支就没问题了。平常见到自己喜欢的书,几乎都可以买,包括文革中印的《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颜真卿自书自身帖》这样“贵”的书(当时两元的书就算贵了),当时我舍得花钱订杂志是同事中有名的。在山区教书时,有的学生伙食费不足,我就借给他们,有的同事也问我借,因为我当时没结婚,负担小。到离开山区上大学时,又不好意思开口要同学和老师还账。没想到临走前一天,他们全部把钱还了我,一数有九十多元。
我上大学是带工资的。在大城市里,除了伙食和日常用品、订杂志、衣服、蚊帐,我的工资还够我回家的路费,还买了22元一本的《辞海》、6元一本的《现代汉语词典》!
大家可以把这样的收支情况算算账,这算不算一种“贫穷落后”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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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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