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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广东佛山三岁小孩被碾死和卞校长被打死这两件事情

火烧 2011-10-1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分析广东佛山三岁小孩被碾死事件,指出肇事司机存在故意杀人行为,同时对比1966年卞校长被打死事件,探讨社会冷漠与制度影响,强调事件背后的社会与历史反思。



这段新闻视频显示:
1)第一个肇事司机在汽车前轮撞倒小孩之后停了下来,然后又继续开动,用后轮碾压过去,这说明肇事司机在汽车前轮撞倒小孩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出事了;
2)第一个肇事司机在与记者的电话中明确宣称自己看到前轮撞倒小孩并流血,然后就踩油门走了,并声称理由是“如果小孩死了大不了赔一两万元,如果活着,几十万都可能不够”。

前轮撞倒小孩,可以说是“一起明显的交通事故”。但是,司机在已经发现事故的情况下,继续开车用后轮碾压,这就不再是“一起明显的交通事故”,至少应该属于“故意伤害”。再根据此司机在电话中声称“不如碾死”,可以断定此人在用后轮碾压时有着杀人的故意,因此应该属于“故意杀人”。

这件事情,前半段算是“明显的交通事故”,后半段显然是故意杀人,由于发生在无名怪兽先生钟爱的时代,就变成无名怪兽先生嘴里的“一起明显的交通事故被毛派控制的文宣系统肆意炒作借题发挥攻击改革意图很明显”了。本网友认为,无名怪兽先生和肇事司机的表现,都是完全可以形容为“凶残冷漠”的。

从这段视频还可以看到:第一个路过者很显然是目睹了第一个肇事司机撞人的经过的。因此,数学网友为路过者的辩护词,至少对于这个路过者是不成立的。

无名怪兽先生还把1966年8月5日卞校长被殴打致死而围观者欢呼的事情与这三岁小孩被撞倒的事相提并论,本网友认为,这两件事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无名怪兽先生是这样说的:“当年卞仲耘校长被若干10几岁的女暴徒活活打死,横尸20多小时第二天晚上才被家属抬走,而此间人类都在欢呼胜利,暴徒事后也都受到表扬(而且是最高规。。。)”。

首先要指出:所谓“暴徒事后也都受到表扬(而且是最高规。。。)”纯属恶意误导。根据相关资料介绍:“6月3日由共青团中央派出的“工作组”就取代原校领导,开始掌管学校。6月23日,工作组主持召开对卞仲耘的“揭发批判大会”。7月31日,师大女附中红卫兵成立。8月5日下午2时左右,高中一年级的红卫兵首先发起了这一行动。”

“这一行动”也就是殴打卞校长致死的行动。既然是“高中一年级的红卫兵首先发起”,参与者当然应该是高中一年级的学生。1966年是高中一年级,则这些发起行动的学生应该是15岁—16岁,也就是1950年或1951年出生。而在8月18日受到毛泽东单独接见的那个红卫兵是1947年出生的,年龄上显然就不对。倒是某前领导人的女儿确实是1950年出生的,当时也正好在该校就读,可惜她又没有被毛泽东接见。所以,显然并不存在所谓“暴徒事后受到最高规格表扬”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这个殴打事件发生在1966年8月5日。恰好在同一天,毛泽东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里表达了他对自1966年6月25日以来的这“五十多天”发生的事情的强烈不满:
“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和人民日报评论员的评论,写得何等好呵!请同志们重读这一张大字报和这个评论。可是在50多天里,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却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打下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自以为得意,长资产阶级的威风,灭无产阶级的志气,又何其毒也!联想到1962年的右倾和1964年形“左”实右的错误倾向,岂不是可以发人深醒的吗?

可见,毛泽东认为,这五十多天里发生的事情,除了“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和人民日报评论员的评论,写得何等好”之外,由于“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就再没有值得表扬的了。上面这一幕殴打女校长,就是“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希望把这场运动掌控在自己手里而向高校和工厂派出的“工作组”搞出来的事情,因此也是不可能得到毛泽东的支持的。

再来看这件事情本身:一个女校长被一群高中一年级的女学生殴打致死,究竟是怎么造成的?是这个女校长平时对待每个女学生都很好,而这些女学生突然都被人煽动得疯了?还是说,这个女校长平时就经常苛责学生,体罚学生,以至于很多学生其实都很不满,只不过敢怒而不敢言,故而很容易被煽动?如果是前者,那么旁观者要救人就得面对一群发了疯的学生;如果是后者,那么恐怕就不能说这校长是无辜的,虽然罪不至死。总之,对于旁人而言,除非了解内情,否则是很难做出判断的,只能成为“不明真相者”。就算这校长是好人,而这群学生被煽动得疯了,那么,面对一群发疯的学生,旁人不敢去救,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广东佛山这次的三岁小孩被车撞倒这件事情,除非有人认为这个三岁小孩有“原罪”,应该被撞死,否则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了。那么,路过者不予理睬,就只能解释为“凶残冷漠”了。当然,最凶残冷漠的还是怪兽先生,此人无视事实,把故意杀人的行为说成是“明显的交通事故”,唯一目的就是为他心目中所谓的“资改”进行辩护。

不过,也不能认为“凶残冷漠”就一定是坏事。对于计划经济而言,干好干坏一个样,每个人分到的比例都差不多,那么,生产力越高,每个人得到的就越多,出现 “凶残冷漠”的可能性也就越低。市场经济就正好相反了,收入是两极分化的,而且生产力越高则分化得越厉害,大部分人得到的比例越小,“冷漠”的可能性就越高,而得到比例很高的那一小撮则可以说一定是“凶残”的,合起来当然就是“凶残冷漠”了。所以,对于计划经济而言,“凶残冷漠”程度越高,说明社会生产力越低,从而社会越落后;对于市场经济而言则正好相反,“凶残冷漠”程度越高,说明社会生产力越高,从而社会也就越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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