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是否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是真假马克思主义的分水岭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有一个经典性的表述,“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里说的“革命转变时期”,其起点是资本主义社会,其终点是“共产主义社会”。这个“共产主义社会”是指完全的共产主义,即在它自身基础上充分发展了的高级阶段。从资本主义到完全的共产主义,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在这整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中,都需要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和《法德农民战争》等著作中也有详尽的分析。
后来,列宁在阅读《哥达纲领批判》时所做的笔记中,曾经用列表的方式对这一整个过程作了完全科学的、一目了然的表述。第一个时期,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需要国家,这个国家是资产阶级的国家。第二个时期,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无产阶级需要国家,这个国家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第三个时期,在共产主义社会,不需要国家,国家消亡。列宁说:“完全合乎逻辑,并且十分清楚!!”(《列宁全集》) 第31 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61页。)显然,世界上出现的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过去的苏联、东欧,还是现在仍然屹立的中国等亚洲国家和拉丁美洲的古巴,离完全的共产主义,即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还十分遥远,因此,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或曰人民民主专政)是决不可少的,而是要常讲常新的。
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对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具有成败攸关的意义。马克思曾经指出:“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第547页)列宁说:“只有懂得一个阶级的专政不仅对一般阶级社会是必要的,不仅对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只有懂得这一点的人,才算掌握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列宁选集) 第3卷第140页)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性于此可见。
但是,长期以来,国内外有些人无视或有意歪曲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的上述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早就应当“取消”或“消亡”(事实上已经被有的人以发展马克思主义为借口完全给取消了),此类观点极其有害。
否定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的所谓改革家,把民主同专政对立起来,把专政同“极权”混为一谈,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与实践极尽攻击和诽谤之能事。其实,专政与民主是一个事情的两面,资产阶级民主也就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则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专政的对象只限于极少数人民的敌人。一旦取消了无产阶级专政,人民通过流血牺牲赢得的民主势必付之东流。有的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说什么“以.阶级分析为主”、“.阶层分析为辅”是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的理论依据,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以.“阶级分析为主”的方法向以“.阶层分为主”的方法转变。既然阶级分析的方法已经“过时“,无产阶级专政也就理所当然地“过时了”。其实,包括中国在内的如今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正如列宁在《哲学笔记》摘录黑格尔《逻辑学》一书中的一段话“通常对事物抱温情态度,只关心如何使事物不自相矛盾,在这里,也同在其它场合一样,却忘记了这种办法是解决不了矛盾的。”然后批语道“说得好!!”“这种讽刺真妙!庸俗之辈对自然界和历史‘抱温情态度’,就是企图从自然界和历史中清楚矛盾和斗争……”我们必须如实地承认,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仍然是一个矛盾重重的社会,美丑并存、良莠互见。现在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那些黑心矿主与苦难矿工、不法奸商与普通消费者、房地产大鳄与买不起房的贫民、刑事罪犯与受害群众、多如牛毛的贪官污吏与人民大众,等等等等,他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难道能够抹得掉或回避得了吗?他们之间的矛盾或斗争有时(现在已经开始了)是不共戴天、你死我活!如果丢掉了矛盾、斗争,丢掉了无产阶级专政,只讲和谐、双赢,轻者讲是一相情愿,重者讲是从根本上抛弃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也就是从根本上抛弃马克思主义。或者是名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彻头彻尾的假马克思主义者和修正主义者。
因此,在我们国家目前这种情况下,放弃阶级分析的方法,拿本应从属于阶级分析的阶层分析取而代之,这只能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陷于混乱,危害社会主义事业。
有的以西方国家工人“中产阶级化”和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已从“无产者”变成“有产者”一类虚构不实之论,鼓吹无产阶级“消失”和无产阶级专政“过时”,甚至按西式教条要把“人民法院”的“人民”也去掉。主张把“人民民主专政”中的“专政”改为“宪政”。实际上,国家和法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一旦阶级和阶级斗争完全从地球上消失了,国家和法就将自行消亡,这中间不需要也不容许插进一个没有专政的“宪政”。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事实是,在帝国主义压力和资产阶级影响下,“无产阶级专政”概念从西方某些党纲和我们的某些路线、方针和政策中相继消失,而“全民党”“全民国家”则成为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和中国特色的戈尔巴乔夫之流的大反所谓“教条主义”后的“新发展”,直到修宪取消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最终使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毁于一旦。毛泽东当年总结我国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他指出:“直到国外的帝国主义和国内的阶级被彻底地干净地消灭之日,这个法宝是万万不可以弃置不用的。”《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530 页)邓小平也不得不说,马克思的理论“最实质的一条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5页)又说:“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党的领导怎么实现啊?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邓小平年谱》〈下〉第1363页)。
两相对照,什么是奉行西式教条主义,篡改和背叛马克思主义,什么是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早已泾渭分明,怎能混淆不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