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不为,视为罪恶
题目是司马平邦先生的原话,草民顺手牵羊了。
2岁的女童,被车连续碾压两次,汽车司机逃逸,七分钟之内从重伤的女童旁边走过18人,均无1人上前救助,到了第19个拾荒的女人看见时才抱起女童,走到路边大声呼救;18:1,惊人的数字对比,它既表明和谐盛世之中国国民的天良如同医院宣布这个可怜无辜的年幼女童已经“脑死亡”一样,也“集体死亡”了;但它又证明,好人还是没有死绝,好人好似一叶微舟,在道德沦丧的社会大海洋里苦苦地挣扎,这个善良的社会地位卑微的拾荒女人总算没有被社会乌黑大染缸污染,……
所以,司马平帮先生尖锐地说:“见义不为,视为罪恶”!这真是言简意赅,愤然之极,当属最好的评论用语了。
佛山,好地名啊;可惜,实在不是个好地方。佛哉,本为善之象征也。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普度众生,满怀的慈悲,这使我想起“深山藏古寺”的典故来。而今,在改革开放的春风首先荡漾的地方之一,七分钟之内连着走过、开车经过18个大活人,且都行色匆匆,视重伤在地的年幼女童而不见不顾,合法地自顾自前行。为什么人们不想以想,即便是一只受伤的小狗、小猫,也得看它一眼,甚至将它移到路沿上吧?这是尊重生命的年代呀,由这里的不远处唱响的《春天的故事》是多么的温暖啊;况且还是个年幼的孩子呢!佛山啊,佛山,你得改一改地名啰,改为“阴山”,“森山”,才显得名副其实。那只尊重自己的18位佛山人,晚上还能安睡么?!
发展是硬道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算是说得很对吧;然而,忽视了革命人道主义教育和美好传统道德教育,便使世风一泻千里,道德一泻万里了,连救人的天良也丧失了,连被救者的良心也被狗吃了。此类新闻,闻之心疼,想之心酸也。草民无能,只能再把司马平邦的话重复一遍:见义不为,视为犯罪!
卫生部哟,又该出台一个关于如何救助负伤倒地小孩子的“建议”了!
老人,小孩,仿佛橄榄的两端,都是弱不禁风的人群。尊老爱幼,不是口号,却是硬道理,是比提高10个百分点的GDP更要硬的硬道理;老人是社会的功臣,孩子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该救之时必须救救他(她)们;见死不救丧天良!而丧尽天良的社会注定是没有前途的,等到自己需要紧急救助的时候,恐怕只剩下自己了。
今日(10.18)早记:医生说,大概小女孩最好的结果,可能就是植物人了。另,记者找到了那18人中的3人,其中2人说没有看见,一个有5岁女儿的母亲说“她很内疚”,云云。
2011.10.17晚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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