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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案彰显诸多“司法解释”背离民意

火烧 2011-07-14 00:00:00 网友时评 1031
李昌奎案引发对司法解释背离民意的讨论,网民支持死刑,法律界人士却嘲讽民意,质疑西化派司法理念与国情不符。

李昌奎案彰显诸多“司法解释”背离民意

   

在针对李昌奎案所进行的网络民意调查中,97.61%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1.39%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对于这样的民意,一些法律界人士竟然将民意结果嘲讽成是“公众狂欢”。  

现在的中国,已经被一些海归派、西化派、精英专家、学者教授折腾得不成样子了。  

他们在拿老百姓的生命来试验他们的所谓新理念、新思维。。。。。。。。。公然草菅人命。  

司法界是推行“全盘西化”的重灾区,中国迟早要沦丧在他们手头。。。。。。。。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人的整体素质和中华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理念,中国现阶段大众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价值取向,中国现阶段的高犯罪率,在这些现状和特征下面,能简单照搬西方的“取消死刑”吗?对作案手段极端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民愤极大的犯罪分子能“少杀慎杀”吗?  

西化派整天把民主挂在嘴上,可是西化派们想过吗,法律是应该在民意的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本身应该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应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如果某一法律规定和民意、与正义相去千里,在司法实践中激起公众的强烈反对,就应该废除这样的法律规定。  

何况“砖家”们乱判李昌奎案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只是由部分精蝇砖家、官员关门制定的背离中国国情和民意的的所谓“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还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                                       

即便因推进“西化”进程心急如焚,即便要贯彻“少杀慎杀”的新思维,也不能选这个案件来做试验啊。  

   

附案情简介: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强奸了19岁少女王家飞,奸污完毕即用锄头将其打死,强奸并杀死王家飞之后,看见王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王家红在附近,李昌奎残忍地将其倒提摔死。一审时,李昌奎被昭通市中院判处死刑。而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李在犯案后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改判为死缓。近日,这起案子引发了火山爆发般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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