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尊重基于客观事实的思维
应该尊重基于客观事实的思维
古稀翁
诗曰:明涛暗潮波连波,天下诸事费捉摸。发扬正气有人怨,道德沦丧无奈何。
话说故宫博物院重要展品被盗,公安机关迅速破案,挽回了大部分损失,也给故宫博物院挽回了一些脸面,院方特意制作了两面锦旗有所表示。一面锦旗上写着:“智勇神警,盗贼克星”,另一面锦旗上写着“撼祖国强盛,卫京都泰安”。由于“撼”字太令人费解,许多人提出疑议。在我看来,如果确实错了,那太不应该,因为故宫博物院不是扫盲班,决不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再者,即使文化不高,也应该找人请教一番,就那么十个字,又是极其郑重、严肃的事,容不得半点马虎;但也应该承认,人非神,犯什么错误都是可能的,犯了错误加以改正就是了,别无他途,越不愿意改越麻烦;狡辩,只能糊弄傻子。
据说,故宫相关负责人并不承认是错,坚持说:“撼”字没错,显得厚重。“跟‘撼山易,撼解放军难’中‘撼’字使用是一样的。”其实,此种招数古代就有,最著名的是“指鹿为马”的故事;现代也有人常练“指黑为白”的功夫,前几年电视台经常直播的“辩论会”就是一种演练。最后,是正方胜还是反方胜,并不取决于是或非,而是考量嘴皮子功夫。许多人屁股坐偏了,脑袋长歪了,心眼长偏了,嘴长歪了,有什么办法呢?
好了,他们说“没错”,也许有一定道理。我们几位年逾古稀之人,经过一番讨论,觉得应该假定人家正确,那就按他们的说法研究一番。
“撼祖国强盛”可解释为:“动摇祖国的强盛之体”,是可笑不自量;或解释为:“动摇强盛的祖国”。总之是一个意思,这里的主语被省略了,当然应该是那个盗贼。所表达的意思是偷东西的事,固然本事不小,而接下来和“卫京都泰安”却无法关联,不能认为偷东西会使“京都泰安”。如果各加一个字,成为“撼祖国强盛难,卫京都泰安易”,还勉强说得过去,但这两个字是不能省略的。如果硬性关联,其实也应该关联,则可借助标点符号。
不要小看标点符号,现举几乎耳熟能详的两个例子:
1、“一切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意思是:所有人都不可以在此处大小便,是说“此处禁止大小便”。重新标点以后,成为“一切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意思变成:不管是谁,内及时,可以在此处大小便。”——这是不是满拧?
2、“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意思是:下雨,是老天爷想留客,但是我不想留。重新标点以后,成为“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哈,这个赖小子真有绝招,他硬说下雨是留客的天气;主人也同意了,自然也就赖着留下了,和主人的原意相反。
我就用这个法子试一下:
(盗贼)撼祖国“强盛”!——省略主语,意思是:说强盛是不靠谱的,已经被撼动了;
(警察)卫京都“泰安”?——省略主语,意思是:卫京都泰安值得怀疑,也不太靠谱!
如果这样解释,语法是通了,但祖国和公安部门都被嘲笑了!这是否算作“异质思维”?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呢?而且我怎么也没有“厚重”之感,还应该请作者给出正解。
巧得很,本文刚写至此,吃午饭时,电视台播送了故宫博物院的道歉,承认错误,并说是由保卫部门造成的。这样,事情就有了转机,我们就不必再做文字游戏、乱加猜测了。但据以前报道,该锦旗是北京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纪天斌亲手致赠给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难道他自己不看一眼睛么,怎么现在说成是保卫部门的过错?请不要舍车保帅,文过饰非,谁的错误谁检讨才对;万一事后保卫部门不认账,便会成为无头案。再者,先前拒不认错,难说没有什么背景;实在顶不住了,就不是一句道歉话就可以了结的吧。
与此极为相似的是,在国家博物馆北门外立那个孔子像,招致广大人民群众的激烈反对,不足百天就悄悄移走了,却说什么,此次孔子像搬家,只是根据国博改扩建工程整体设计进行的,在馆内西侧南北庭院设立雕塑园,陆续为中华文化名人塑像,第一尊完成的是孔子像。“之前因庭院建设工程未完工,孔子塑像暂安放在国博北门外小广场。目前,庭院建设已竣工,按设计方案,将孔子塑像移至国博西侧北庭院内。”这个“解释”似乎入情入理,但只能到幼儿园给小朋友们说,难道是流动商贩摆菜摊么!
到处看看吧,某些当政者不惜糟蹋老百姓的血汗钱,大搞面子工程,与国情不符;为赚钱,社会上造假现象花样翻新,坑害国家,坑害百姓,简直是造孽,却盛赞“一片繁荣”;关乎民生的事情不作为,不见崩塌就总有的可吹,这都是正经人干的事么!
西安大学生药家鑫杀人案,案情再明白不过,按律,凶手绝对当斩,却有一帮人百般为其开脱:在法庭上搞什么问卷调查;被告辩护人诡称是“激情杀人”;更有一位专家教授胡说刺八刀是弹钢琴的“习惯动作”;还有媒体人士诱导被害人家属收钱和解;他们一面搅乱正常审理,却一面叫嚷“独立办案”,可见他们都是神马东西!他们貌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却净干卑鄙龌龊之事。近年来,中国怎么出了这么一帮不要脸的!
重庆唱红打黑,关注民生,发展经济,成绩斐然,全国一片叫好声,被视为中国的前途所在。但有人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非要重庆纳入他们所中意的轨道,其实他们全是胡说八道。因为:唱红,使他们非常不舒服;打黑,让他们十分难受。一个名叫贺卫方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抛出《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赫然写道:“最近重庆的某些走势令人颇感焦虑,如鲠在喉”,“在这座城市里所发生的种种,已经危及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令人恍然有时光倒流、文革重演之感,法治的理想正在沦丧”,“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他说:“在网上看到你们的城市组织市民唱‘红歌’的图片,真是红旗招展,满目赤色。旗帜的颜色也是血液的颜色。‘唱红’与‘打黑’两者行为都以同样的颜色铺陈渲染,令人不禁产生复杂的联想”。他写道:“在整个‘打黑’行动中,我们看到了运动式执法和司法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在短短八个月的时间里,当局发动社会密告(所谓‘群众来信和检举’),抓获‘涉黑’人员近五千人。随之而来的是数百个‘专案组’突击工作,以‘重庆速度’批量化地逮捕、起诉和审判。”——可见他是多么害怕,多么仇恨打黑除恶的行动,而这正是老百姓所盼望的!
我注意到,他特别强调“审判独立、程序正义”,却不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案的基本准则,也根本不谈民意和民生问题,把他的爱与恨表达得淋漓尽致,他想保护谁、排斥谁,昭然若揭!若按他的办法行事,无权无势者便永无出头之日。——那便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平衡社会矛盾,只能逼得老百姓揭竿而起!因为在老百姓的脑子里,虽然懂得红与黑、好与坏、善与恶,却记不住几个法律条文,也不善于开展辩论,在平时就是忍,盼望青天大老爷;忍无可忍时,就起来造反了!
吴邦国委员长最近说:“看了‘打黑除恶’的资料,真是触目惊心!不打不行,不得了啊!同志们做了很多工作,这是有风险的,很不容易。看了之后惊心动魄。从全国来看,重庆的黑恶势力还不一定是最厉害的,看来其他一些地方也要‘打黑’,不打不行!”再看看老百姓的反应,听听老百姓的呼声,难道就他贺卫方正确?!
他开宗明义地说:“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他的“理想”是什么呢?大约就是蹲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唱红打黑”固然是一种走势,使他坐卧不安,但他为何对民生问题那么迟钝呢?
我们应该尊重基于客观事实的思维;“异质思维”像怪胎,也该包容么?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