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毙来击毙去,世界将成什么样子?
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本·拉登被美军击毙了。本·拉登是制造9·11事件的元凶、被美国人视为最大的恐怖主义头目。现在,美国的心腹大患被消灭了,美国人终于舒了一口长气。据报道,本·拉登是被美国派出的一个小分队在巴基斯坦所击毙的。
当年美国总统杜鲁门下令向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各投一颗原子弹,导致数十万无辜平民死亡和受伤,有些人即使幸免于死,也留下了终生残疾。广岛和长崎的死伤人数超过9.11事件死伤人数的几十倍上百倍。那么,日本是否也可以派出一支小分队把杜鲁门击毙?
据说是不行的。因为当年美国代表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为了减少盟军的伤亡,为了尽早结束战争,才下令向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原子弹的。而本·拉登策划9.11事件是制造恐怖事件,是蓄意伤害无辜平民。结论是:美国向日本投原子弹是正义的,本·拉登策划9.11事件是邪恶的。所以,日本人不应该派小分队将杜鲁门击毙,而美国应该派小分队到巴基斯坦或者世界上任何地方,将本·拉登击毙。
据记载,1999年5月8日,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遭美国导弹袭击,激起中国人的强烈愤慨。据美国的解释,那是“误炸”。但中国百姓是不认账的。那么,中国是否应该将下令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的那个家伙列入黑名单,然后侦察出他的行动规律,派出小分队,最好在美国本土将其击毙,如果在美国本土不行就在其出国的时候,或者出国公干时,或者出国度假和旅游时,一举将其击毙?
还有,既然美国总统奥巴马可以下令派出小分队到巴基斯坦把本·拉登击毙,那么,本·拉登的同伙是否也可以下令将奥巴马在世界上任何国家击毙?
按照美国的逻辑,都是不允许的。任何事,美国做就可以,别人做就不可以,因为现今世界的规则就是由美国制订的。问题是,美国人的这种自我意识,是谁承认的、谁批准的?谁给了美国人这种地位和特权?
现实情况是,对美国的地位和特权,有些国家承认,有些国家不承认,有些国家的人民承认,有些国家的人民不承认。如果全世界都承认,事也就好办了,世界就和谐了,—— 和谐在美国的霸权之下。问题是总有些国家、总有些国家的人民不承认美国的霸权。这些不承认美国霸权的国家和人民,往往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于是,全世界就可能有很多国家之间互派小分队将他们所认为的“最凶恶的敌人”击毙,包括把奥巴马这样炙手可热的人物击毙,互相击毙来击毙去,我们所生活的地球村将成个什么样子?
据说有个联合国宪章。可是在美国霸权面前,联合国宪章等于是废纸一张。世界秩序,真的有些岌岌可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