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与在:初论共产主义企业制度
本文所论的共产主义企业制度是针对私营经济的企业制度而言的。私营经济的企业制度是私家所有制企业物权制度,简称私有企业物权制度。与之相对的就是公有企业物权制度,也就是题目说的共产主义企业制度。它的性质不是国有,不是官有,也不是私有,而是公有性质的民有。或者说它是新型的集体所有企业制度。企业的一般所有者是由企业全体成员组成的企业委员会。注意,是一般所有者不是最高所有者。在共产主义社会,一切物权的最高所有者都是全体社会成员。对此本文不展开论述。以下论述的也只是共产主义企业物权制度的一部分,只是企业内的物权制度。企业外,或者说企业间的物权制度,以及行业间的物权制度,以后再说。这里给出物权的定义:物权是经济物权的省略,经济物权是人对经济物品的权利以及在此基础上人与人的关系,包括人对经济物品的权利(处于低层次,如使用权、收益权)和人对经济物权的权利(处于高层次,如所有权、设置权、处理权)。
企业资本增值的过程是由企业家和企业员工共同完成的。企业家是企业资本增值的功臣,企业员工是企业资本增值不可或缺的条件。企业资本设置权由企业全体成员委员会所有。企业全体成员委员会设置的企业资本使用和转移规则是企业内资本营运的最高规则。企业资本的所有者是企业全体成员委员会,企业资本的最大占有者是企业家。让企业家带领全体企业成员向市场进军,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以抢夺市场份额为目的,以为人民服务为理念,以社会发展为理想,积极努力的发展生产,创造财富。
企业全体成员委员会的职能是资本设置和工资(报酬)设置(集体协商工资)。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红利薪酬,基本工资分为企业家工资和企业员工工资,红利薪酬也分为企业家红利和企业员工红利。
资本设置要有利于企业家的领导,要有利于企业资本的增值。企业发展好,企业全体成员都是受益者。企业资本和工资的来源是生产前投入的资本和销售后增值的资本(就是利润)。也就是说企业的资本和工资都来源于企业总资本。因此资本设置和企业再生产的资本有关,也和企业全体人员的工资(报酬)有关。资本设置权是比工资(报酬)设置权更重要的一项企业物权,是企业第一位的物权。
西方现代企业制度把企业资本变成企业家的私有资本,剥夺了企业员工应当享有的基本企业物权(资本设置权和工资设置权)。这种给企业员工发了工资就把企业员工排斥到企业所有权之外,企业家完全霸占了企业资本的制度,就是一种剥削制度。它把企业家变成资本家,变成剥削者,把企业员工变成被剥削者。通过工资的形式把剥削行为遮挡了起来。还是那段话(《论现代企业剥削的秘密》中的一段话):“虽然企业员工是直接生产者,但也不能否定企业家辅助生产的功劳。虽然企业家有辅助生产的大功劳但也不能成为剥削企业员工的理由。”
共产主义的企业制度中,企业员工不只享有工资(报酬)收益权,还拥有部分工资(报酬)设置权,以及部分资本设置权。企业家不再是企业资本的一般所有者,企业家拥有的物权和企业员工一样,就是工资(报酬)收益权、部分工资(报酬)设置权和部分资本设置权。只是作为企业领导者,企业家拥有的企业物权在企业员工之上,但又在企业全体成员委员会之下。而具体的设置企业的物权,就是一问大学问。设置不好,则有利于企业家不利于企业成员,或者是有利于企业成员不利于企业家。前者有利于社会生产不利于社会分配,容易产生剥削。后者有利于社会分配不利于社会生产,容易破坏企业家的领导权,从而影响企业资本的增值。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还没有出台还在讨论中的《工资条例》都是对企业工资(报酬)设置权的改革,是对企业第二位的物权的改革,是对现在的企业物权制度不完全不彻底的改革。建议进行完整企业物权制度改革,将私家所有制企业制度改革为共产主义企业制度。将企业资本家改造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企业家,或者说不要让企业家转变成剥削企业员工的资本家。不仅要进行工资(报酬)设置权改革,还要进行资本设置权改革。建立共产主义性质的企业制度,共同生产,共享物产(物权)。把企业家从企业物权皇帝的位置上拉下来,让企业家变成企业物权将军,带领全体企业成员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向市场进军。共产党应当把这样的企业家吸收到队伍中来,让他们去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带领群众,重新建立起一支新型经济建设大军,把伟大的共产主义社会带到人间!这是共产党在经济建设时期的群众路线。
现在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在整个中国社会中没有匹敌的对手,一不小心就成了一言堂,一不谨慎就会犯大错误。而且多数犯了错误不会有相应的惩罚。只有犯了严重的致命的错误时才会被对手扳倒,这种惩罚是中国共产党无法接受也无法承受的。中国的渐进式的缓慢改革,先在一个点试验,再在整个面展开。30多年的改革是右倾的,但这种方式还可以,有犯错误,没有犯大错误,没有犯致命的错误。虽然没有打开社会主义社会的大门,但至少中国还在这扇大门前。说有犯错误没有犯大错误,那也是相对的。右倾给下岗工人,给中国农民,给中国社会,带来的伤害,又怎么能够用一言就遮蔽掉!
说远了,这篇文章是初论也是粗论。粗糙简漏,说一漏百,许多东西没有表达出来没有表达好,实不能让人满意,然而思与在(笔者)现在也只能做到这一步。最后说下题目,因为社会主义已经被官有主义用得泛滥了,或者说社会主义已经被官有主义绑架了,所以没有用社会主义企业制度而用了共产主义企业制度这个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