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腐后继话巴东
前腐后继话巴东
黄尔文
从图片上看,巴东是个很美的地方。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当然,巴东的人也美——邓玉娇美,她的外公、外婆也很美。尽管住在非常简陋的土房里,尽管几乎家徒四壁,唯一的奢侈品是一架洗衣机,但他们对外乡来的客人的热情,他们的淳朴,溢于言表。他们不接受馈赠。他们看到有歹徒欺负弱女子时同样会愤怒地大声斥责,“你们怎么能打人呢?怎么能打女孩呢?!”
最近,去和欲去巴东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他们的主要目的不是去旅游,也不是去采拮感受巴东山里纯朴的民风——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这是一种宝贵的几乎被世人遗忘了的情怀。他们此行另有目的:他们要去看一件万众瞩目的却又小而简单、被人为搞得扑溯迷离的邓玉娇案到底怎么了?真相到底是什么?顺便瞻仰一下养育邓玉娇的一方山水。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巴东县的大门在他们面前轰然封闭。这些抱着像朝圣者一样心情的各色人等忽然发现他们可能面临旅社宾馆不接待而无法解决住宿问题,他们可能被断水断电而无法解决吃饭问题,他们可能被出租车司机拒载而无法解决交通问题,他们难以行动,他们已经被巴东县拒之门外!理由是:“巴东的形象被他们搞坏了”。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理由。什么是巴东的形象?莫非不是指巴东的青山绿水,热情朴实的人民?那些要去巴东的人并没有移山倒海的本事,不会移走巴东的山填平巴东的水,那巴东有什么可害怕的?
从邓玉娇案发生两天后巴东县负责人(县长、书记)召集的“整风”会议通报上可以看出一点端倪:这个“形象”是有所指的,是指巴东地方政府和党的巴东地方委员会的形象。而当这个形象一旦和当地颇有名气的色情活动,甚至和贪污贿赂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自然就会被破坏,有的人(也可能是一批人)的乌纱帽会不保,甚至还会被送进监狱里,所以,他们要气急败坏地拍桌子大叫 “凡是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干部一律从严查处”,他们甚至敢于采取封锁交通殴打记者一类非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形象”。
既然如此,我们就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看巴东“党和政府”是一个什么形象。请注意,我在“党和政府”这两个名词上打了引号,特指巴东的党和巴东的政府,而不是指巴东上一级或中央的党和政府,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看看历史吧。用不着追溯多长时间,也就是1999年到2006年一些新闻报道的题目或小标题。
《塌桥竟封锁消息死十一人报三人》
《湖北巴东有一堆“豆腐渣”工程 》
《文弱记者推垮水泥大桥护栏》
《20座桥梁17座有质量问题》
《谁来对209国道负责》
《一个县城搬了三次 》
《莫把移民款 尽付东流水》
《移民款掉在地上不出响—巴东移民工程真相》
《湖北巴东移民“豆腐渣”工程为啥这么多 》
《国家投资层层被砍》
摘自“黎民之光” 的《温故而知新,从昔日巴东看今日之邓玉娇案》一文,见“乌有之乡”, 2009-5-29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05/86789.html
上述新闻文章所采访列举的案例全都涉及到当地政府的形象,也有死人,也有新闻封锁,但也全都与钱有关,涉及资金10亿元以上。
那些豆腐渣工程,那层层剥皮的承包,一再追加的投资,修路的民工一年才拿到1000块钱,腿砸断终身残废了只赔2000块钱,盘剥下来的资金流到了那里?一个副县长,一个副局长外加几个设计室主任工程股长,移民局长就能承担全部责任吗?县长书记又承担什么责任?难道这里面没有贪污腐败吗?
再看看现在。“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算新闻。”有镇干部说。就在邓贵大被杀死前两天的5月8日,巴东县在当地召开各乡镇大会,雄风宾馆还爆满,“在野三关,这里就是‘金沙滩’” ,“这里的特殊服务很有名气。”在案发时,邓贵大要用“一车钱”砸死邓玉娇,在案发后的第二天的5月11日晚上,还有人在娱乐场所歌舞升平,“狂喊乱叫。”
这怎么看也不像巴东“党和政府”的形象,只看见青山绿水背景下衬托出的一个头上脸上长满疮痍的病人。这就是严加保护不准破坏的形象吗?没有人可以破坏他的形象,——因为他的形象本来就如此,涂上脂粉贴上膏药都没有用,遮遮挡挡也没有用,只有把烂疮彻底治好才有用。把头上脸上的烂疮刺破一两处是破坏形象吗?也不是,流一些脓出来会好得快一些,所有疮疤全刺破,所有的脓血全流出来好的更快。巴东县的负责人受政治教育多年,想必懂得这个道理。但他们宁愿讳疾忌医,在已经见光之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上亿双眼睛盯视之下,仍不惜动用违法手段,把他们的烂疮疤遮起来,这里面就另有文章了。他们要的不是形象,而是时间。他们要有时间来考虑对策,毁灭证据,寻找替罪羊;他们要有时间来铺路搭桥、寻找靠山,他们要有时间订立攻守同盟;甚至,他们要有时间办护照逃往国外。
当然,这里所说的他们,只是极少数人,后面“他们要有时间”一段,也仅仅是根据常理作出的推测。但在邓玉娇被拘留的当天,巴东警方不拘留雄风宾馆的老板反而要求他“停业整顿”,在案发第三天,巴东县委 “对全县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谁能说没有消灭证据的目的包含在其中?到案件尚未了结的目前,据说,发案第一现场,那间“包房”已经打扫过了,是否留下了物证?不知道,但当将来庭审时,如果能够从“包房”直接提取黄德智足迹之类的证据,邓玉娇的案子还用审吗?但是,很可能没有留下对邓玉娇有利的证据,除了那间房子;据说,发案第二现场“休息室”血迹都拖掉了,只剩下打碎的烟灰缸,现场证据灭失了,只剩下公安手里一些不知从哪个角度拍摄的照片,邓贵大的尸体则被掩埋了,正在地下腐烂,只剩下一纸未必严谨的鉴定,这难道没有破坏证据的嫌疑?但这又是谁造成的?是谁允许的?
从1999年到2006年再到2009年,10年时间,这一小段历史会告诉人们什么?
至少,美丽的巴东山水背后隐藏的黑暗与腐败绝不是一两天形成的,要彻底清理也非短时间可以完成。但巴东毕竟不是一个“国中之国”,总有一天,巴东的天会很蓝,山和水会更美。巴东政府会以美好的形象接待慕名而来的旅游者,巴东的经济也会因为邓玉娇三个字而走上一个台阶,这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2009年5月30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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