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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案的两位新任律师到底是委托律师还是御用律师?

火烧 2009-05-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32
邓玉娇案新任律师是否为委托律师或御用律师引发质疑。新律师与邓母签署协议,但原律师被解除委托,引发对政府干预的猜测。文章分析律师行为及委托合法性,质疑案件公正性。

邓案的两位新任律师到底是委托律师还是御用律师?  

  据悉,5月25日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了委托手续,并前往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邓玉娇也与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书。律师表示将依法为邓玉娇提供法律帮助。  

  5月24日邓母张树梅与两位律师签署了委托协议书。  

  而此前,邓案的原代理律师夏霖被宣布解除委托关系。夏霖律师听到后很是愤慨,并对外宣布说,新的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无效,因为邓玉娇的拘留证原件还在自己手里。  

  两位新的律师上任,可谓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人们期望邓案有新的转机。  

  然而让我们看看两位律师的表现。  

  也不知两未律师对邓案有没有做深入细致的了解,也不知他们有没有向自己代理的当事人了解案情经过。汪少鹏律师却急于发表了一份声明,声称:目前唯一办法是如何减刑,而不是还求无罪,现在初步定下是故意杀人,不会变。最重死刑,最轻10年以下。  

  任何一个智力尚属正常的人,从巴东警方公布的第一份案情通报资料里都能读出“强奸未遂,正当防卫”八个字。尽管巴东警方,随后有对案情进行了关键字句的雕琢,但也掩饰不住邓贵大三人的邪恶,和邓玉娇的被迫无奈,奋起防卫真情。尤其是夏律师的控告书公布后,更使一些重要案情大白于天下,使人们看出在黄德智强奸未遂后,三人又去对邓玉娇纠缠不休,图谋不轨。迫使邓玉娇奋起反抗。而新任的邓玉娇代理律师的汪少鹏怎么会对这些案情能够置之不顾,还要坚持是故意杀人呢?是水平有限,还是使命使然?  

  我们不禁要怀疑,两位新律师到底是御用律师还是当事人的委托律师?  

  首先,象夏律师所言,两位律师不合法。尽管他们和邓母签署了委托协议,然而,在签署协议之前,没有实质性地和原律师解除委托协议,仅仅是政府代为宣布。况且,如果有在当地政府和警方施压的情况存在,那么即使有邓玉娇本人的签字和邓母的委托书,就能够代表了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愿吗?试问,政府能代表了邓玉娇本人吗?  

  其次,为什么要解除和夏律师的委托关系,而又重新聘请律师?这些都是邓玉娇和邓母本人的真实意愿吗?这其中又有着什么不疑公开的玄机和奥秘呢?  

  最后,邓母是怎样和两位新律师接洽上的,是谁给介绍的,是巴东警方和是政府?还是邓母自己联系的?显然,凭邓家的关系不可能直接和两位律师取得联系。那么可以肯定一定是政府搭桥搓合。可是,从几份案情通报露出的破绽来看,巴东政府和警方,有偏袒嫌疑,早已失去社会公信,由他们负责聘请律师,不能不使人怀疑其依然存在有替邓贵大三人辩护,替自己遮丑的目的。  

  人们不能不严重质疑两位律师的合法性。究竟他们是符合邓玉娇本人意愿的委托律师,还是暗中为巴东政府和警方服务的御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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