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的冷血文化,是不是先进文化?
说实话,发生在广东佛山广佛五金城的那段视频不坏久久没敢看。怕看了以后自己的心会被辗碎。
但通过媒体上的大量报道,不坏已经知道,那是一件令人心寒齿冷的事件。人性剖析,道德斥责,舆论谴责,口水加谩骂……与那十八个从小悦悦身边冷漠走过的人一样,无数国人用一种我行我素的方式进行各自不同的情感表达。从这个角度来说,至少在某些方面,中国人其实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表达权。表达不表达,在你;怎么表达,还在你。——不是也有网友说,换成你,也未必敢扶。
同样,从小悦悦身边走过的人,怎么想,在人家;怎么做,还在人家。对于路人,法律又没规定某种情况下公民必须如何如何。何况这是在广佛——广州、佛山交界处的广佛五金城。
从什么时候起,孔雀东南飞啊!改革开放的排头兵,领风气之先之地,经济发达、文化先进,相对于“北方”,“南方”人的观念不知要“现代”几多。现代啊!现代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个人权益的最大化!这符合普世价值。曾有一位名嘴说:人人都追求自己的权益最大化,合在一起,就是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所以,管你是不是血肉模糊生命垂危的幼儿,我只管打我的酱油。打酱油符合国家利益!
怪吗?一点都不。学雷锋都傻冒了,谁还会争着当彭宇、许云鹤?
往深了想,有两个问题:
一,重视法制,但不能过分依赖法治。法律的主要作用是规范社会活动,调解尖锐的现实纠纷。严格执法,可以守住道德底限,但无法提升道德高度。如见死不救者与舍身救人者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所以,法律在解决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不应被夸大。而且,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任由简单的法律条文来扭曲具有普遍认同的民族道德观。即,不能让法律降低了一个民族的道德高度。
当现行法律条文与具有普遍认同的道德观价值观发生龃龉时,法律条文应该让路(至少有修改的必要),而不是让道德惨遭辗压。中国的道德观,是经过数千年沉淀形成的,除部分需要与时俱进外,大部分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不能让少数人打着接轨、标杆的幌子给摧毁了。
二,发展经济没错,但不能以牺牲文化为代价。练武功,没必要非得自宫。有文化,就有归属感和认同感,行为方式就不会太自私、冷血。丢了文化,就是丢了根脉。发展经济,也并非把一切事物都货币化,只用经济眼光锱铢必较于自身利益并力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哪怕“私有”如美国一样彻底,也有美国国家利益。美国人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也有美国大兵在世界各地“抛头颅洒热血”。这就是共同利益。有了共同利益,个人、团体、阶层就有了共同的利益诉求。这个共同的利益诉求,就是纽带,就是凝聚力。没有哪个国家与民族是不重视这份凝聚力的,不管是现实利益分配还是文化与道德观念,这个纽带断不得!因此,国家在制度设计时,应致力于建立和维系利益共享的制度体系,而不是误信精英的谎言对国家利益进行迫不及待地无耻瓜分。
写到这里,不坏不由想起昨天同时关注的两个新闻,一个是小悦悦这个事件,另一个是华西村村庆晚会,明星云集,阵容堪比春晚。当时不坏冒出一个想法:假如小悦悦是在华西村街头不幸遭遇车祸,华西村人有没有如此冷血……
想到的当然还有很多。
人都有两面,一念佛,一念魔。佛念一动,至少会在小悦悦面前停下来打个电话。这并不难,也无损“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如果只是一个人从小悦悦的身边漠然走过,我们说这是个例;如果十八个人同时围观小悦悦,我们可以把这归为理论上的“旁观者效应”。但是,十八个人在七分钟里依次冷血路过,直到第十九个人才伸出援手,那么,在不坏理解,仍然具有人类基本良知的国人,大概仅残存二十分之一强点吧。
这个比例,至少,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取得辉煌成就,号称经济发达、文化先进、文明进步的广佛地区大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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