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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权更重要:个人不存在盗版问题

火烧 2008-10-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强调发展权高于知识产权,个人非商业使用软件不构成盗版。批判微软反盗版行为,指出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限制发展中国家发展,主张抛弃市场换技术,自主发展软硬件产业。

发展权更重要:个人不存在盗版问题  

 

柳鲲鹏

http://www.wyzxsx.com/m/quantum6

 2008-10-18 

 

关键字:盗版 发展权 个人 商业 微软

简介:发达国家靠着侵略掠夺起家,发达了就鼓吹要尊重它的知识产权,本质是用来防止其他国家发展起来的绞索而已。任何非商业目的的不付费使用都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因为发展权比知识产权更重要更优先。出于商业目的,各国根据自己情况决定付一些费用是合理的,经济情况不好不付费也是天然正确的。当然,对中国而言唯一出路是抛弃“市场换技术”策略,独立自主的搞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产业。

 

 

  世界上有很多道理是很容易忽悠人的。比如说最近微软发起的所谓“反盗版”黑屏问题,就很容易让人被其忽悠。差不多这是一个预设前提的丐词问题,即先设定是错的,然后再讨论如何确定罪行。实际上,对全世界来说,个人根本不存在盗版问题。

  先说说对微软公司技术的看法。吾搞过8年的OFFICE,对OFFICE的使用和设计是极其精通。在研究开发OFFICE的过程中,吾形成一个观念,世界上最好的软件公司只有微软,其他软件公司无法跟微软相提并论。

  再说说日常软件的选择。30年前,中国计算机水平仅次于霉国,自然在软件方面也徒有成就。xx之后就搞以中华民族劣等论为基础的“市场换技术(产品)”策略,把中国的科研教育彻底搞垮。所以到了今天,不用说是中国,全世界也只有微软一家的软件产品(这里指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而其他的什么Linux、OpenOffice表看成天吹得天花乱坠,其实根本无法使用,相关人员有没有自己使用这些产品都值得怀疑呢。

  现在说说这个盗版问题。其实就是先进制度的霉国自己,也有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盗版。这些“盗版”,主要是以个人使用为目的。而个人出于非商业目的,是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侵犯了知识产权的。说到这里有人糊涂了,这也难怪,因为被别人给忽悠了嘛。个人出于学习目的使用软件,不仅仅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记住啊,这可是普世价值),而且直接涉及到个人发展权——难道钱比个人发展权还重要还优先?这可能吗?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啊?

  再引申一步,发达国家是靠着侵略掠夺发财了(所以发达国家的数量总是那么几个),现在发达了就鼓吹要尊重它的知识产权,请问:以前怎么不尊重别人只顾掠夺屠杀?如果发展中国家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要用来买这些狗屁知识产权,还剩下多少资金用来发展?难道说,这些知识产权比人的发展权还重要?所谓知识产权,是用来防止其他国家发展起来的绞索而已。此处不深入讨论,可以参考《知识产权是发展中国家脖子上的绞索》。

  

  前面已经强调了个人出于非商业目的不是盗版,如果是非商业目的的不付费使用,可以认为是盗版。所以各国根据发展情况适当付一些使用费,也是应该的,因为这样才好做生意嘛。但是付多少,由各国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而不是由某些国家或者企业单方面决定,如果因为经济情况不允许不付费也是完全正确的。所以,盗版是针对企业和政府而言,而非营利的使用都不能算入盗版。当局必须对此清清楚楚,不能成天被别人忽悠还没有出场就自认犯了错误。

  现在微软这么霸道,认定不付费使用就是盗版,当局必须对此做出正确反应。如果微软不肯改正其错误,当局就要处以高额罚款,以保护全国国民的正常权利和自由,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发展权。当然,最佳出路就是抛弃“市场换技术”策略,独立自主的搞自己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产业,这是另外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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