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改制案例:彻底否定阜宁县政府抢劫式国企改制

火烧 2009-11-2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阜宁国企改制被揭露为腐败案,政府官员联合企业蛀虫侵吞公有资产,职工权益受损,维权行动展开,揭示改制中的抢劫行为与资产流失问题。

原文:http://bbs.jschina.com.cn/forum/thread-223572-1-1.html

阜宁县体改指挥部发生“强烈地震”

——彻底否定阜宁县政府抢劫式国企改制

2008年3月,中共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在阜宁县体改指挥部挖出一窝硕鼠:一人畏罪自杀、一人被逮捕、一人被迫退出赃款。此“国企改制”腐败案件,引起阜宁县委、县政府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爆发 “强烈地震”,同时敲响阜宁县资改派化公为私、侵吞公有资产、复辟资本主义的丧钟,吹响阜宁县工人阶级保卫全民-集体资产、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自已合法权益的进军号,一场护宪维权保卫公有资产的大反攻开始了!

中共阜宁前县委书记祁彪在任职期间,兼职县企业改制指挥部负责人,几乎将国有、集体企业卖(送)光。政府通过国企改制收钱2.6亿元,特权由此转化为金钱,名为改制,实是联合“企业蛀虫”对企业干部职工的抢劫。原县政府体改办公室主任楊志祥2005年将国企改制上交“改发资金”8400多万元放高利贷,非法经营,中饱私囊拿回扣。楊主任2008年4月被逮捕,法庭认定挪用公款3400万元,受贿34.63万元,2009年2月20日被阜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5年有期徒刑,5月份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投入镇江市句容监狱服刑。楊主任在阜宁县人民法庭上交待挪用公款8400多万元,其中5000多万元是县委书记祁彪指使贷款给某房地产开发商,其余挪用公款3400万元,部分是县有关领导签字同意的,有案可查。阜宁县政府国资部门既当运动员(资产所有人),又当裁判员(企业改制审核、审批),将国有资产白白送人。政府主管部门、原企业领导人聘请没有资产评估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所谓资产评估,虚列债务,非法核销资产,隐匿或转移企业资产(土地、房产等),压低价格,人为造成企业资不抵债。这些蛀虫贿赂政府工作人员,打着产权改革的幌子,运用政权力量,背着职工,自卖自买、空手套白狼、暗箱操作,强行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转化”为极少数公司管理人员的私产,美其名曰是“管理层收购”。核心是无偿剥夺职工的合法权益,不顾广大职工死活,特别是企业工龄三十年以上老干部、老工人的利益,使之一夜之间失去工作,失去工资收入等生活来源和福利保障,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生活无着落,成为穷困户;而原企业领导人发不义之财,借机抢夺公有资产,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元、千万元富翁。化公为私的承债式改制完全是抢劫行为,结果是非法占有公司公有资产,剥夺我们干部职工工作权利,剥夺我们应得的生活费收入,公有资产流失,干部职工成为改制的牺牲品,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任何成果。中国法律规定工人是企业主人,如同房主是房屋的主人一样,有哪个国家的市场经济能允许把人家房主赶走不花分文地占有人家的房子?

工人阶级竟然被资改派强行打入社会最底层。

如阜宁县食品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文白、现任总经理董事长万荣国2001年借改制之机,虚报债务约945万元,非法核销资产约900万元,瞒报土地约10万平方米,瞒报 新建房产门市数百间、瞒报公司无形资产----生猪定点屠宰特许权1000多万元等,瞒报后“资产评估”的结果是公司净资产为—59.01万元。他们不花一分钱,以“零资产”将公司资产全部转让给自已,而且多年不交职工社保金。我们从2001年举报至今,阜宁县委县政府在祁彪的领导下,维护腐败分子的既得利益,用公检法等专政工具以维稳名义打击举报人,多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上报假材料,对查出的犯罪事实也不依法处理,包庇李文白万荣国等腐败分子,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九年来,我们依据事实,根据国家国企改制规定,按级举报维权,粉碎万荣国等腐败分子阴谋诡计,粉碎政府官员为万荣国等腐败分子保驾护航、上报假材料的谎言,历经艰难困苦,终于逐步揭开真相。阜宁县政府向我们通报承认瞒报公有资产事实,拒不悔改

又如县磷肥厂改制时隐匿原料8000多吨,虚报负债720万元;县法院竟宣判当事人无罪!

企业改制是群访事件的突出问题,涉及工业、商贸、交通、阜城镇等系统的数十家企业、上万人的切身利益。       

有“劫贫济富”(抢劫)式改制:如阜宁县食品公司,虚报债务约945万元,非法核销公有资产约900万元,瞒报土地约10万平方米,瞒报 新建房产门市数百间、瞒报公司无形资产----生猪定点屠宰特许权1000多万元等以零资产转让给个人,县政府查而不办,拒不悔改;

有欺诈(套骗)式改制:承诺各上一条千万元食品生产流水线、安置原厂70%工人上岗、冲抵工人安置费用低价接受工厂。结果:没上一元食品生产流水线、没有安置原厂70%工人上岗、官商勾结不问工人死活,拆除厂房,卖掉机器设备,欲将工厂土地开发房地产商品房发财。如县肉联厂、天开食品厂、县服装厂;

有偷盗式(隐匿、转移资产、人为造成"零资产转让")改制:如县磷肥厂。
有抢夺式改制:在企业改制中,县法院拍卖企业资产,阜宁县政府拿走大头。如阜宁县五交化公司拍卖所得2240万元,阜宁县政府以资产增值为由拿走1060万元;县柴油机厂拍卖所得2000多万元,阜宁县政府以资产增值为由拿走约800万元……(县体改委汇聚2。6亿元改发基金,其中八千四百万元被阜宁县体制改革办公室杨主任挪用,放高利贷。)数百名干部职工交足养老保险以后所得无几,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生活无着。

上述企业职工在老红军子弟许长权、许长城以及陈洪宪、张静波、王成龙、王海燕、陈昌杰、董步向、李江涛、周伟等同志牵头下,奋勇斗争, 屡败屡战,百折不挠。阜宁县供销社职工李江涛、老红军子弟许长权、许长城等人为举报国企改制腐败现象、维护工龄三十年以上职工生活费等权益,按县、市、省、中央层次上访,中共阜宁县委书记祁彪考虑到职工上访影响自已政绩,阻碍自已升官,多次指使县政法委、公安局将李江涛、许长权、许长城等人关押,其中李江涛非法行政拘留关押、办学习班18天、莫须有以诈骗罪刑事拘留37天;老红军子弟许长权、许长城等人先后被非法关押多次,分别达50多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在总纲第十二条还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党领导下制定的根本大法,任何违背宪法的行为都是最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由此可知,那些以改革的名义掠夺国有资产的行为,就是黑恶势力破坏国家根本大法的行为。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化公为私的抢劫式改制一开始就被我们抵制、举报!我们是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旗帜、高举毛泽东继续革命的伟大旗帜、高举维护自已合法权益的旗帜、高举反腐败的伟大旗帜,在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决心把反腐败、反卖国、反对资本主义复辟的社会主义大革命进行到底。

阜宁县体改指挥部挖出一窝硕鼠:一人畏罪自杀、一人被逮捕、一人被迫退出赃款仅是冰山一角。说明化公为私的国企改制是一场阴谋,是针对工人阶级的持权抢劫,是违反宪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阜宁县的国企改制必须反思,贪赃枉法、抢劫式改制必须推翻,违法犯罪的官员必须严惩,职工因国企改制下岗失业的损失阜宁县委县政府必须赔偿!

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失败了,这就是历史。工人阶级虽然失败了,成了弱势群体。但是乌云遮挡不了太阳,工人阶级只有团结起来斗争,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才有希望!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陈洪宪

 2009-11-25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