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恨邓贵大,不哭邓玉娇
所谓邓玉娇涉嫌杀人案发生后,我恨过邓贵大,我哭过邓玉娇。但现在我改版了。
邓贵大,一混入了政府机关的奸贼而已。邓玉娇,一性格刚强,宁死不辱的烈性女子而已。不能因为邓贵大而否定了当地大部分官员,也不能因为邓玉娇而干扰司法公正,不是某某已经去了那个地方,去现场督办了吗?所以不要再煸情,不要再鼓动,不要再炒作。一些头脑超级冷静,观察问题超级敏锐,政治嗅觉超级灵敏,见风使舵超级迅捷的所谓有识之士如此奉劝我。
本来,案发之初,我恨过邓贵大,也为邓玉娇感动流涕过。正如所谓有识之士所劝,不就这么一件涉及几个人的一个案子吗?有什么大不了?烈女虽是初闻,但糟官可不是这一个了。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不稀奇。因此就像看了一出有关抗日英烈的电视剧,恨完了日本鬼子,哭完了牺牲了的英烈,还得过日子,是不是?然而案情的发展却一再刺激我的神经,使我平静不下来。
一再改版的信息通报,传达着“与时俱进”的消息。究竟为什么信息通报每个版本都会有差异?我想不会是为了保护弱者邓玉娇,也不会是为了应付网民。信息通报人员不会如此向领导请示:报告,前次通报结果,邓玉娇与网民都不满意,需要改一下。当否,请批示!那么究竟为了谁?有人因此而责怪网民煽情,责怪网民的多疑,这能怪网民吗?事实是怎样就怎样说,一再改版本来就给了人想怎样说都行、怎样说取决于发言人的目的而不是取决于事实的印象。这难道也是网民的错?
应以强奸案立案的案件迟迟未立案。本案的事实本来非常简单,不少于三个的男人VS一个弱女子。就连傻瓜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办案讲求证据,这一点都不假。但立案应当依据举报或已经取得的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就算根据警方通报N版信息中的任何一版所反映的信息,强奸嫌疑也远远大于杀人嫌疑,然而先就邓玉娇涉嫌杀人立案,而不就黄等涉嫌强奸立案,这却是为的哪般?难道警方就如此相信几位官老爷的人品?这般立案莫不是根据已有证据认为邓玉娇有强奸三位官老爷未遂怒而杀人的嫌疑?
主要证据未予以提取。如内衣等。据警方回应称邓玉娇从未说过被强奸之事。靠,这是什么脑子?这是案情调查还是听报告?案发时是什么场景?难道不会问吗?这又给了人一种印象,警方不是就有关案情调查邓玉娇,而是在听取邓玉娇关于一起杀人案所作的报告,并且该报告会在组织上未设置会后答疑这个环节。
虽然社会公众对办案过程疑云丛生,但并未听到最关键的邓玉娇关于事实发生过程的声音。除了目前两位律师博客中披露的信息外,我们从媒体获知的邓玉娇的声音就两句话:“他们是畜牲”与“爸爸,他们打我”。既然已经从别人那里获得了“特殊服务”、“异性洗浴服务”“推”、“按”的信息,为什么却单单少了邓玉娇的口述?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令人难解。
两位律师的表现更是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两位律师中虽然说有一位是实习律师,但能够通过司法考试,显然也非弱智或脑残,他们应该知道,这件案子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他们的饭碗。他们一出来就抱头大哭,这是矫情?作秀?炒作?
如果我没有记错,警方应该是刚刚完成了非常辛苦的百万民警大走访。当地警方的这种表现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的走访是否是认真的,走访过程是不是有过一再改版的情况。
当地政府与警方也曾经并一再表态,坚决依据事实,依法客观公正的办理此案,并且表态时的态度是极其严肃的。然而邓玉娇“他们打我”的声音使这严肃看起来很可笑。群众也不是傻瓜,他们已经不再听你以什么端庄的态度严肃地说些什么话,他们要看的是你怎么做。耳朵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主人以后,主人们不得不转而依赖自己的眼睛了。
声明一下,我没有被人煽情,也没有煽情别人的意思。有人说八个副县长顶不过一个县长,而今亿万网民,确切地说是亿万人民,亿万人民的嘴竟然顶不过有关机关的嘴。
我现在不再恨邓贵大,不再哭邓玉娇。我恨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依归这句话不能从某些官员的嘴上走到现实中来,我哭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规定以及形形色色的“十不准”“八严禁”不能从纸上落实到实践上来。
邓玉娇的今天是谁的明天?立法上,法律就是要惩恶扬善,保护弱者的利益。执法、司法上,法律是惩恶扬善还是惩善扬恶,是保护强者还是弱者,这难道还是一个需要讨论的话题?这难道还是一个需要专家拍板的问题?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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