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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个人主义

火烧 2009-03-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31
文章批判个人自由主义,指出其可能导致社会不公与极端个人主义,强调社会平等与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反思雷锋与遇罗克的象征意义。

最近阅读一篇纪念遇罗克的文章《何为不朽?——从奥巴马庆典到遇罗克祭日》,虽然历史真实并不十分了解,这也不妨碍我恭敬的心态,但文中提到雷锋,不管是对其本人还是对其代表的社会主义奉献精神,极尽鞭鞑之能事,实超出我容忍的底线,一时胸中火起,气愤不过,便写下这篇文字,完全直抒胸意,算是对作者似乎极端推崇的个人自由主义进行的反击!文章的源起是这样,但文中反映的观点却是我此前便有的,并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为反击而反击。历来个人自由主义者往往因为其悲惨的结局,而被同道者引为斗士,也颇得社会的同情,但在我这里还要质问,不是我残酷,实在是悲剧并不天然地与真理相联系:不知他们追求的所谓个人自由到底是站在什么立场上的,是个人一己的幸福快意还是社会大多数人的福祉!?  

个人主义可能是个好东西,如果每个人都能够“个人”起来的话!然而问题恰恰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的,因为个人主义天生是与高超的才智相联系的;而且由其本质属性决定,个人主义是极易走向极端个人主义的,就是完全没有道德自律、完全无视他人利益、唯有自个攫取的那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其臭名昭著的信条,可以说二者之间大可划上约等号,尤其当个人主义成为整个社会普遍推行或者只是默许存在的信仰之时。不受约束的权利等于腐败,不受约束的人性等于暴行!这是为人类历史一次次地证明着的真理,虽然在所谓的文明时代,这暴行很可能披着文明的外衣,但如同杀人并不必然要用刀子一样,裹着文明外衣的暴行依旧是暴行,而且或者更可怕。  

我们不得不痛苦地承认,人是生而不平等的,如果没有外在的干涉,任由个体自由之发展,那么结果必然是一部分智识超群者攫取巨额财富、高高在上、欺压奴役大部分的平庸者,就是丛林法则大行其道!个人主义对于高级人士简直是天堂,但对于多数的弱者却如同万恶的地狱!妄图让人相信部分人士的巨大悲悯情怀,让人放心地把大多数人的命运交由部分高级人士的人道主义自律,那必定是痴心妄想,因为那只是美丽的童话!如果通过限制极少一部分人的无限欲望而使绝大多数的人们能够得到尊重、帮助与实质意义上的平等,幸福地生活,由此社会和谐地存在、向前发展,这岂不是最能够保持社会稳定、最合乎公平正义、因而也是最美妙的么?  

一些人鼓吹个人主义是出于自觉,因为他们聪明啊,个人主义了,他们便可以堂而皇之地攫取;而更多的人则是由于愚蠢、不明就里,上了聪明人士宣传的当,他们不知道在个人主义面前,他们和少部分的才智之士是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个人主义了,他们绝大多数人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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