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有谁能全面回答 新劳动法中员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问题
有谁能全面回答 新劳动法中员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问题
有谁能全面回答 新劳动法中员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问题
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2008年元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谁能全面回答 员工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到期终止合同的补偿金仅在2008年颁布的新劳动合同法中有提到,补偿标准是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月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社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说只需要从2008年1月1日起支付,如果是到现在最多就三个月而已。
订了二次三年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您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应按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月工资为:本人最近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你应该得到6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有谁能全面回答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多久结清?
应该在你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实际上用人单位都是在下个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
有谁能全面回答 关于劳动合同法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怎样赔偿, 有谁能全面回答 合同到期了,员工因企业违反劳动合同和劳动法而不续签合同,请问有没有经济赔偿金
你所咨询的问题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原因分析: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只有符合如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3、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改变原劳动合同内容,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
本案应该属于上述第4种情况,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并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却降低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使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都有所降低,这属于一种变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提高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劳动者无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日期国界分别计算。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按以往的规定计算补偿金;以后的工作年限依据《劳动合同法》计算补偿金。就本案而言,2008年1月1日以前,没有关于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故此只能对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工作期限依据《劳动合同法》计算补偿金。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 补偿金 问题 急
您好,无需辞职,合同期满之后不续签的话,公司将支付单倍补偿金。申请辞职,算自离,无补偿
有人能全面回答 劳动合同到期后经济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不论是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或是劳动者不再续签,都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会有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一词。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还有补偿金吗?那里有劳动法方面知识?
合同到期单位应当给你补偿,具体标准可上荣兴律师网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