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不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在未续签的情况下,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了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在未续签的情况下,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了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在未续签的情况下,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了吗?
按照《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资, 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履行劳动合同,依法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援。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要求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或未要求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也未提出续签劳动合同或未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原合同的延续。
劳动合同期满,有自动续签的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援。”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预设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援。”,因此,双方预设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应包括原合同所约定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会自动解除吗
一般而言,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失效、合同关系依法解除,但用人单位需出具相关证明、办理相关手续。但有法定合同期满、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如职业病、工伤、女性三期、快退休等,具体规定可见附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421篇)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字,至少储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期满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吗?
应该说不违法,但如果劳动者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期满视为自动续签合法吗
劳动合同期满视为自动续签是不合法的,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假如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1、您可以要求企业恢复劳动关系,撤销解除劳动关系决定。
2、您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满一年给付一个月的工资,再乘以2。
3、如果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您患病,您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伤残就业补贴,具体金额参照当地档案,各地都不一样。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一般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的才有到期期满一说,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与劳动者续签,若未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他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有效期至劳动者退休年龄,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这时候企业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而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则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即可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了是不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辞职吗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
特点是什么:到期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
其它含义:合同到期,自然解除。可以直接结算工资走人。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不需辞职
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的劳动法最新规定: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选择是否续签。那么,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