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做满半年 在公司刚做满一个多月,被公司突然辞退,请问有补偿吗?
在公司刚做满一个多月,被公司突然辞退,请问有补偿吗?
在公司刚做满一个多月,被公司突然辞退,请问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公司干7年,60岁被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劳动者60岁,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没有补偿。
因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一般不视为是劳动关系,应属于劳务关系。法律关系不同,适用的法律规定也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
在公司做了快三年,被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肯定有,你在公司在职1年就要补偿1个月的基本工资,你3年的话就要补偿你3个月的工资加上本月的工资。如果公司不补偿,可以找当地的人力资源保障中心去投诉。
工作近满一年突然被公司辞退,公司该补偿我吗?
公司无正当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要求其进行经济补偿。你工作已满6个月,未满一年,应当给予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在公司干了40天后公司突然把我辞退有没有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公司因犯错误遭公司辞退,请问有没有补偿
一般当月工作了几天,就补偿几天
如果犯错导致公司亏钱,可以扣你钱
64岁老人被辞退,已在公司上班七年,请问有补偿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补偿。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在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3个月的试用期但劳动合同没有发,但刚做满1个多月就被公司辞退了,请问有补吗
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是可以辞退的,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没有发,不能证明没有签订。
有犯罪记录在公司上班一个多月了公司辞退你正常吗
用人单位因员工有犯罪记录将其辞退,是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