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刚上班一个月想辞职 我在一个地方上班一个月了,现在我想辞职,但老板说我没做满一年,只会发给我半个月工资,这合理吗?
我在一个地方上班一个月了,现在我想辞职,但老板说我没做满一年,只会发给我半个月工资,这合理吗?
我在一个地方上班一个月了,现在我想辞职,但老板说我没做满一年,只会发给我半个月工资,这合理吗?
不合理。劳动法规定,任何企业都必须按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
先和老板理论,不行你告诉他你会申请劳动仲裁,应该会得到解决。
再不行就先上网找找你现在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电话,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我在超市上班 上了不到半个月就跟老板说要辞职 现在做满一个月了 老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可以随时离职的,不过还是应该提前告诉一下单位,毕竟没必要激化矛盾。辞职当天是否能拿到工资不好说,这个要看老板的意思,如果老板说要等到发薪日再发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因为你的离职而拖欠你的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我在一个地方上班。签了一年合同 我只做了一个月就没做了。 压的工资能拿吗?
是哪方的责任?谁违约?如果是你的责任,你违约,就不一定能拿到全额工资,除非老板仁慈。如果涉及赔偿责任,你要赔偿后再谈讨回工资的事。如果是老板无缘无故辞退你,那应该拿回全额工资。
我在一个地方上班一个月 倒闭了没法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等证明材料找劳动监察大队。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卹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卹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阶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在超市当收银员,今天辞职,老板就说没满一个月,就扣半个月工资。
如果我是一个老板知道员工干了几天就不做了难免会生气,说气话是有可能的。你应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协议的。所以应该双方不要闹翻工资是最好拿的。至于多少自己再去协商吧,适当理亏也是可以接受的。
辞急工 除了扣我半个月工资 那压我一个月的工资会不会发给我
你合法离职的单位不能扣押工资,而且需要立即支付剩余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补偿金。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在一个地方上班不到半个月又没有工资
连自动离职都有工资的,否则就是单位违法。你的是什么情况,自动离职,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我在一个地方上班一个月 倒闭了没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
老板说要扣半个月工资,做满1年才能还我,合理吗?
不合理吧,他应该是想让你留下,可能是他欣赏你吧
没做满半年,辞工要扣我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试用期3天)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同时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