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时评

药家鑫,一只该死的过街老鼠

火烧 2011-05-2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以药家鑫为过街老鼠比喻,强调其罪行罄竹难书,引发民众强烈不满。舆论呼吁正义,认为法律不容践踏,药家鑫终将受到惩罚。

药家鑫,一只该死的

过街老鼠(原创,时评)

—上善若海

    让我们权当把药家鑫当做一只过街老鼠,那么我们普通民众无疑就是那些主张正义的猫。

    其实,把药家鑫当做一只老鼠,已经算是高看他啦;且不说药家鑫把被害人用车撞伤,就单纯说是他药家鑫悍然提刀、明目张胆,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八刀置被害人于惨死,足以把丧心病狂的药家鑫,看作是丧尽天良、禽兽不如,又怎能抵得上一直畏手畏脚、对人们饱怀敬畏之心的老鼠值得推崇呢!

    在药家鑫八刀做了杀人狂之后,一些心怀叵测的黑砖家、伪劣叫兽立即粉墨登场,或是如李玫瑾那样赤裸上阵公然宣称子虚乌有的“激情杀人”歪理邪说,或是如王新等五位用黑丝袜子罩住脸皮,半遮半掩的辱骂群众舆论掌控法律、对抗一审二审国法公审结果,叫嚣药家鑫免死。假如药家鑫用那极其恶劣卑鄙的手段杀死这些砖家叫兽的妈妈、妻子、女儿,或者用那其恶劣卑鄙的手段杀死这些砖家叫兽的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姐姐妹妹,他们还会写这样的联名信哭爹喊娘求爷爷告奶奶为其求生吗?

    真是如此这般如这些砖家叫兽声嘶力竭、苍白无力、耍赖撒泼叫唤的那样,广大人民群众对一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岂不也是“非理性、非常态、非正义”了吗?

    事实证明,药家鑫这只以天理难容、罪该万死的恶劣杀人行径,以及随后带来的极为恶劣社会影响而言,既激发了“李刚是我爸”刚刚过去之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恢复的平和心态,又刺痛了“城管、强拆、飞越疯人院”等事件频发广大人民群众日益脆弱的神经,又搅乱了国家法律的公平正义挑起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法规日益不信任;一粒老鼠屎染搅浑社会被来就不太清爽的一锅汤,一只老鼠咬坏国家法律法规的整个高楼大厦;整体来看,人民群众所心心相通、口口相传的“药家鑫不死、法律必死”的“预言”一点也不过分。

    “药家鑫不死、法律必死”,虽然这句民间名言,如今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所心心相通、口口相传的“预言”,虽然最终可能正不压邪、正义斗不过邪恶,虽然最终可能导致广大人民群众极其不愿看到的“药家鑫没有死而法律死”情况出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粒不揉沙子,在正义、法律不容践踏的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迟早迟晚,药家鑫不是畏罪自杀,就是被人民群众像痛打之后的过街老鼠一样,打得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了;罪有应得啊!

相关文章

  • 从马聪肇事逃逸再论药家鑫案
  • 《南风窗》荒诞不经的李昌奎死刑命题
  • 药家鑫杀人动机初探
  • 陈柏峰:法治热点案件讨论中的传媒角色——以药家鑫案为例
  • 李昌奎案: 法官缘何称再审是最大的伤害?
  • 评李昌奎案法官的新表态:再审是对法治社会最大的伤害?
  • 黎阳:从药家鑫到李昌奎案件,看普世政变的一个突破口
  • 犯罪分子在云南高院“少杀、慎杀”的保护伞下继续着杀人的罪恶?
  • 伪善与傲慢:驳《南方XX》记者“反对云南省高院再审李昌奎案”
  • 法盲执法国之不幸民之悲哀
  • 宪之:云南高院意欲何为?————评赵、田两位副院长对大众质疑的回应
  • 杀与不杀的唯一检验标准是量刑准确——谁将国法用私话解释成了私法?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