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没有否定资本家有取得利润的权利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创造价值,而资本家不劳而获,剥削工人。张五常则挺身而出,为资本家辩护,说:“资本家的高瞻远瞩、果敢判断及承担风险”,贡献极大,所以他的报酬(利润)是理所当然的。
这里包含了多重的错误。
马克思认为工人创造价值。马克思也认为资本家剥削工人。这都是千真万确的。
但同样千真万确的是,马克思从来没有直接从中推论:因此这是不合理的,不应该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只是客观地分析资本主义的规律,追踪资本如何通过生产、交换、分配等范畴获得增值、积累而已,不涉及直接的价值判断,没有指出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
马克思不是理想主义者,拿一个永恒真理去测量悲苦的人间。马克思总是历史地看待问题。马克思在道德上责备资本家,正如他责备古代奴隶主一样。但是,在经济科学和社会学上,因而在法权观念上,马克思没有否定“资本家高瞻远瞩、果敢判断及承担风险而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没有否定资本家有取得利润的权利。他认为资本家没有创造价值。但他从来不曾由此推论,凡没有创造价值的就没有分配权。马克思使用“剥削”这个字眼。人们便望文生义,以致对号入座,以为马克思就认为这是不合理了。其实。他使用剥削一词,只是便于在经济科学上作区别而已。剥削一词,意味着资本家的收入,同所有劳动者(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包括创造价值的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包括自由职业者)的收入有本质上的区别。所有劳动者的收入都是对劳动的报酬。但资本家的利润完全不同。他的分配权纯粹根据财产权。资本家的利润权利来自财产权,而不是资本家别的什么。有人说,资本家一样很勤劳,所以利润是应得的。但大家知道,最勤劳的资本家不一定发达,而最富有的资本家不一定最勤劳。易言之,利润分配权,无论在经济学上还是在法权上,都并非以勤劳为据,而是以财产权为据。
剥削一词还包含这样的意思:资本家通过财产权,可以支配工人,决定劳动强度,依照他的意思安排工人劳动。资本家统治,工人被统治。他的利润多寡,首先决定于他是否最有效地支配劳动力。他越能在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劳动(有时连上厕所也诸多限制!),他的利润就有可能更多。通过支配劳动力而获取利益,这当然可以叫做剥削,以区别于被统治的工人。
但马克思不是主张要剥夺资本家,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吗?
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也主张社会主义革命。于是人们很自然的把二者联系起来,以为马克思的革命学说是直接根据劳动价值论的。这是不对的。
关于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专著不多,最出名的有三本:《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三本书都完整地提出社会主义革命学说,但是它们都不是根据劳动价值论,都没有说,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资本家不劳而获,所以要革命。它们是根据另一个原因,那就是,资产阶级的积累狂热尽管曾经大大促进了生产力,但越到后来,生产力强大到市场无法容纳了,于是或者不得不人为地破坏生产力(生产过剩、经济衰退),或者不得不为争夺市场而发生大战。如果人类要免于倒退回野蛮主义,惟有进行革命。
这里包含了一个重要内容:只有当资本主义在促进生产力之余也造成日益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因而不再是历史上进步的制度时,革命才提上议事日程。
马克思的革命学说,要是直接根据劳动价值论,那就等于宣布,社会主义革命早在中世纪末便成熟。因为资本剥削劳动,这个现象从中世纪末期,资本主义工业的生产关系已经萌芽的时候起,就已经出现了。如果马克思真的那样主张,那他就同圣西门、傅立叶等空想社会主义者没有任何分别了。马克思和他们的最大分别,就是马克思认识到社会主义只能在资本主义已经创造的巨大生产力的基础上才可能逐步达至。而在中世纪末期,根本没有哪一个阶级比资产阶级更能大大促进生产力,所以那时社会主义革命还未成熟。这就是马克思的革命学说不以劳动价值论而以资本主义从进步到反动的历史发展为依归的原因了。马克思的革命学说,之所以叫科学社会主义,就是因为它不是道德评判。
人们大可反对马克思的革命学说,但反对的时候。至少要客观一点。不要“殃及池鱼”,未经分析,甚至连看也没看过,就连劳动价值论也一并盲目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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