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亏2.7亿最悲催操纵案三大股市“千术”浮现 官媒发文重拳打击股市“坏人”
牛市买票就涨,人人股神,一旦拐点到来,在牛市中一战封神的人又会落得怎样田地?据证监会9月18日新闻发布会消息,证监会已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000750,股吧)”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600118,股吧)”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002024,股吧)”、“蓝光发展(600466,股吧)”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600485,股吧)”、“晋西车轴(600495,股吧)”、“江淮汽车(600418,股吧)”、“奥特迅(002227,股吧)”、“中青宝(300052,股吧)”等5只股票价格操纵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5案已进入告知程序。其中最“悲催”的要数超级牛散袁海林。袁海林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苏宁云商”和“蓝光发展”等2只股票价格,并反向卖出,亏损2.78亿元。
那么,袁海林是如何操纵股价导致巨亏,业界大佬又是如何看待该牛散操作,其哪些交易被认定涉嫌股价操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第三章操纵手段认定第二节连续交易操纵认定第十六条规定,“本指引所称连续交易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所谓“资金优势,是指行为人为买卖证券所集中的资金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所能集中的资金具有数量上的优势;持股优势,是指行为人持有证券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具有数量上的优势。”
不难看出,监管层在调查袁海林涉嫌股价操纵案中,袁海林操作手法有通过资金或持股优势影响股价、虚假申报以及反向交易“三宗罪”。
那么,在具体股票交易中,这三种交易方式是如何影响股价、能起到怎样的效果,从而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千术”一:利用资金、持股持续买卖
“一般来说,我们理解的资金优势,应该是单一或者一致行动人账户单日交易个股显著高于其他投资者的买卖金额,比如一只个股当天成交1亿元,某个账户或者关联账户成交占比就达2000万元、3000万元甚至更高,占到当日成交比例20%以上,这自然是利用资金优势在买卖,从而影响到股票价格。”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如此解释称。
该私募人士补充道,“平日我们看交易所披露席位,里面涨停、跌停、高换手率个股出现单日排名前五的交易席位,一般买一、也就是单一买入最多营业部成交占比很难超过该股单日成交金额的5%,所以这些游资、机构往往不在操纵股价之列,除非出现上述说的交易额极大,并且连续交易的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A股历史上,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买卖、对倒交易从而影响个股股价案例不占少数,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王紫军操纵中国纺机(现更名为中毅达(600610,股吧))。
在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7月20共51个交易日期间,王紫军利用其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和对敲行为,累计买入中国纺机股票4233.46万股,卖出4152.47万股,违法所得高达598.25万元。期间最高持股达437.5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7%,占总股本比例为1.85%。
“千术”二:虚假申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对虚假申报操纵认定,“是指行为人做出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该指引还认定,“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是指行为人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3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上述私募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虚假申报这一块,认定起来比较模糊,平时日常交易,其实也有不少的超大户通过垫单或者压盘来影响投资者对个股走势判断,影响股价走势。比如,在买3、买4大幅垫单,但并不交易,发现有卖单,迅速撤单,不以成交为目的。不过目前触及“单一交易日连续三次以上”这一规定的确实比较少见了,或者是大家都打擦边球,进行3次以下申报。这一交易手法确实在日常很常见,对股价影响也是最为直接。”
历史上,因为虚假申报遭到处罚的投资者也较多。比如曾经利用此方式操纵中捷股份和力合股份(000532,股吧)的陈国生。
2009年10月23日和10月27日9时33分,陈国生利用他人证券账户分别买入中捷股份761827股和297699股。2009年10月27日10时14分至11时04分,陈国生反复多次使用“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操作手法推高中捷股份股价,其先以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挂出大量低于同期市场价几个价位的买入申报,造成大单在低挡位买入的假象,推高股价,并迅速撤单。
“千术”三:反向交易
“顾名思义,反向交易就是持股较多的股东买入后,又卖出,由于量大,其反向交易会对股价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正常的股票交易,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很少发生,袁海林涉及反向操作很可能是在买卖蓝光发展出现问题,毕竟蓝光发展流通股本较小,日成交量较少,袁海林上亿资金实力的反向操作,极其容易影响蓝光发展股价走势。”广州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分析指出。
该私募人士还告诉记者,“据我分析,蓝光发展在6月初,股价几乎处于全年最高位,此时如果大幅买入该股,如果没有快速出货,从6月中旬开始,走势就是直线下行,甚至是买入随即被套,如果袁海林在6月初期大幅买入该股,很难不在快速下跌中选择卖出割肉,一来量大,最终触及反向交易红线,这也最终导致其即便操纵股价,也难逃亏损噩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蓝光发展在6月1日至3日连续上涨创下新高20.09元/股之后,股价便见顶开始下跌,6月16日跳空低开暴跌后,其股价开始出现巨幅回落,6月16日至7月7日,该股股价跌幅达到惊人的53.93%。
上述深圳私募人士也分析称,“从证监会调查来看,在6月1日至7月30日,很少有投资者不亏,像袁海林这种并非超级短线的超级大户来说,一旦6月初建仓后,没有快速出逃,那么在股市大幅回调期间运用虚假申报操纵股价手段,也很难让其止住亏损,只可能说亏损幅度可能减少,在大势处于极度恐慌暴跌的情况下,只要还在交易,就难独善其身,其涉嫌操纵股价已被监管层定性,而导致其亏损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遭遇突然杀跌,又没及时抽身,最终导致偷鸡不成蚀把米。当然,此次处罚案例,也是对现在的市场短线交易客一次震慑,对交易行为约束和规范起到积极作用。”
近日,中国证监会陆续公布这轮市场波动期间的违法违规案件,让在市场波动前后兴风作浪的“坏人”浮出水面。就这些案件的稽查和处罚情况,证监会有关执法人员向本报记者作了详细介绍。
严打重罚新型操纵案件
据介绍,此次股市异常波动,是在市场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以及新市场运行模式广泛应用的条件下发生的,市场操纵的手法和构成也表现出新的特点和形式。证监会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市场发展现状和规律,综合考虑行为人交易手法的不公平性、交易行为的不合理性、对相关证券期货价格和交易量的影响等因素,对是否构成操纵行为作出审慎认定。
在此次公布的操纵案件中,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交易所交易基金)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两案具有典型的利用新技术,滥用交易规则进行市场操纵的特点。
今年6月18日至7月30日,东海恒信控制使用“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利用公司具有批量、快速下单功能的交易系统,在实际控制的账户内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份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交易金额数百亿元,非法获利超过1.8亿元。在上述ETF日内回转套利交易流程中,东海恒信通过“买入一篮子成份股票→申购成ETF→ETF对倒→赎回ETF→卖出一揽子股票”操作方式,变相实现ETF与成份股的日内回转,从而最终锁定套利利润。
今年6月1日至7月31日,金建勇控制使用4个账户,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国海证券”股票,并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部分单笔委托卖出数量较同期市场行情显示的买一档数量呈多倍放大,账户组通过上述方式,造成短时间多空力量失衡,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强化了“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的下跌趋势,在股价下跌后买回平仓获利。
证监会执法人员说,上述两个案件均是新型操纵案件,呈现出几个特点:第一,当事人不正当地运用了技术优势,利用具有批量、快速下单功能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第二,当事人动用大量资金,利用资金优势地位,滥用ETF和融券交易规则。第三,操纵行为均发生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两案当事人通过恶意操纵证券市场,干扰和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起了助涨助跌的作用,证监会根据违法情节对两个案件的当事人均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三倍的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超过7亿元,表明监管部门严格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集中查处、批量处罚违法减持
近期,证监会完成两批共39件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短线交易类案件的审理工作。39件案件中,包括35件违法减持类案件和4件短线交易案件,共涉及19名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22名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28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超过9.5亿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
证监会执法人员表示,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案件高发频发,严重打击了市场信心,加剧了市场波动,干扰了市场正常运行。对高发频发、市场影响巨大的案件统一部署、批量处罚,是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稳定市场、修复市场、建设市场的现实需要。
据介绍,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证监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权,迅速对该类案件依法处理,对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违法减持、短线交易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在裁量幅度上,对在限制期内违规减持股票的违法主体,按照“违法买卖超比例越多、买卖金额越大,处罚越重”的量罚原则,根据违法减持比例,采取有梯次递增的量罚尺度,并明确了限期改正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一些超比例减持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响应证监会要求,采取补救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增持股票,以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一些公司增持的比例已经超过了违规减持的比例。
配资链条三环节违规均受罚
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违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加之高杠杆配资活动,极易引发并加剧股市波动。近期,证监会先后公布了对于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和浙商期货5家为网络公司提供系统接入的证券期货公司,恒生网络、同花顺、铭创公司3家为配资公司提供系统服务的网络公司,以及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及黄辰爽等配资公司和个人的处理情况,配资链条上三个环节的公司(个人)均受到了处罚。
证监会执法人员说,上述5家证券期货公司在网络公司接入系统时,未按规定对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按规定采集、记录和存储上述外接系统客户身份识别信息,未实施有效的回访、检查程序核对、审查和了解客户身份,未对客户账户使用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导致客户的潜在风险不断扩大。
同时,上述3家网络公司在未获得经营证券业务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开发经营具有子账户开立、传输交易指令、登记、查询、清算等多种证券业务属性功能的系统,并接入证券公司系统,投资者通过该系统不在证券公司履行实名开户程序即可进行证券交易。网络公司在明知客户经营方式的情况下,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资质的客户销售该系统、提供相关服务,且按照佣金模式收取费用,获取非法利益。配资公司使用上述网络公司的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佣金模式收取费用,获取非法利益。
这位执法人员还表示,证监会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将成为执法的新常态。
(报道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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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停板敢死队”是如何操纵股市的(最全干货版!)
(下为部分内容,全文见标题链接)
关于“涨停板敢死队”的早期成员,江湖上流传多种说法。梳理发现,最可靠的说法是"3+1+1"组合。
3,指的是徐强、神秘吴姓男子以及徐海鸥。这三人都是驻扎在银河证券解放南路营业部4楼贵宾室,他们手中有三四千万的资金。2003年正值熊市,营业部绝大部分成交量都来自他们。
9月11日,证监会召开例会,并发出了这样一篇文章——《马信琪和孙国栋涉短线操纵股价拟被罚款4694万元》,其中表示,证监会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300431,股吧)股票价格,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300359,股吧)、中科金财(002657,股吧)、如意集团(000626,股吧)、西部证券(002673,股吧)等13支股票价格两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2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两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
其中,马信琪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笔申报买入后快速撤单,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风科技”股价,随后快速反向卖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获利。孙国栋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尾市阶段通过虚假申报、连续申报抬高股价等方式影响“全通教育”等前述13支股票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获利。
证监会拟对马信琪和孙国栋分别作出如下行政罚没:没收马信琪违法所得44万余元,并处以132万余元的罚款;没收孙国栋1129万余元,并处以3389万余元的罚款。
此消息一出,市场上关于“涨停板敢死队”的讨论又再一次热烈起来。因为这种通过虚假申报影响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的手法,就是“涨停板敢死队”的典型操作手段;而此案中被处罚的马信琪,正是当年“涨停板敢死队”的元老之一。
说起“涨停板敢死队”,浸淫股市多年的人肯定不会陌生。虽然这个队伍并没有任何组织性可言,也从来没有刻意的宣传和包装过自己,却凭借凌厉的操作手法声震江湖。
你听说过“涨停板敢死队”,曾经有个"3+1+1"组合:
关于“涨停板敢死队”的早期成员,江湖上流传多种说法。梳理发现,最可靠的说法是"3+1+1"组合。3,指的是徐强、神秘吴姓男子以及徐海鸥。这三人都是驻扎在银河证券解放南路营业部4楼贵宾室,他们手中有三四千万的资金。2003年正值熊市,营业部绝大部分成交量都来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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