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全程录像-司法审批改革小建议
本人设想了一个视频公正系统,用以监督法庭的审批,但其中涉及较多专业因素,1 技术方面,视频加密等技术 2 法学因素。
特提出来向大家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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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构想:
1 每个案件的审判,都必须留有视频,全程。
2 象征性的,地方或者相应同级人大人员,以抽签形式,抽取代表参加审判,但其工作并非陪审,而是见证、开始、结束、和保存视频的全过程。
3 三级视频库的建立:A 全国人大视频库 B 最高法院视频库 C 案件审批地人大视频库
4 视频技术的核心:即发明一种完全加密格式,该格式重点要素是:A 启动,暂停,中止:都需要置入当地人大的代表的流幻码,无该流幻码,该视频无法启动,无法暂停,无法中止。B 视频的更改和删除:一经停止,该视频无法删除,即对它的任何删除,需要两级以上的流幻码。否则无法删除。更改,一旦检查到有更改,无论其意图为何, C 视频的上传:庭审终结前,视频录像结束后,人大代表操作,同时向三个视频库上传,同时获得人大视频库的接获通知书、最高法院视频库的接获通知书,地方人大视频库的接获通知书,之后,人大代表当庭宣读上述三个通知书:每个通知书均以格式文件形式,公布自己库存视频录像的名称。即:由人大代表公布三地存储影像文件的名称,该文件当事人有权浏览,而当事人若不愿全面公开的,可由当事人在文件上传之前对人大代表声言。即人大代表在上传前,就当庭询问是否需要保密,如果保密,即仅对当事人公开。D:公开的基准性:即一份影响文件,默认,就是公开的,全国各地人均可调阅。涉及当事人隐私,如强奸案等由当事人亲自否决,可以选择有效年限,若未见选择,则有默认公开年限。司法系统根据不同法律性质,建立不同影像公开的默认接触保密年限。
5 视频程序作为司法正义的体现,全面进入庭审阶段:
庭审准备阶段:
A 向当事人声明和详细解释视频公正系统的运作流程
B 当事人事先填写视频是否保密,若不保密,则默认全部公开,若保密,选择保密年限。若保密,但未选择保密年限,则转入默认保密年限规则。
C 向当事人声明: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前、庭审结束后都可以将保密性更改,但仅限于保密性由不公开变为公开,由公开变为不公开为非法;庭审结束前,人大代表还将再次咨询确认当事人是否愿意更改保密性,随时可更改。若结束后,当事人想公开,则考虑两种,(1)向当地人大申请公开该文件,注意(不是向法院申请)。(2)当事人将自己的阅读权限码公布给舆论,因为每个视频当事人都有权观看,所以都有自己的视频阅读码,该阅读码可以向当事人公布。
庭审开始阶段:
A 书记宣布:人大代表入席
B 书记申请:请代表鉴定视频程序的影、音正常性。见证完毕。见证对全国人大、最高法、本地人大连接的有效性。
C 书记申请:请连线全国人大,获取流幻码,该流幻码由地方人大的一部流幻码产生电子装置产生一部分,由全国人大连线,产生另一部分,两者组合。其组合规则由运算法则产生。(比如全国人大为A,含10个数字或者字母,地方人大代表为B,含10个数字和字母),其组合法则,不是说A的前10个,按顺序,加上,B的后10个,而是由系统自动计算排列顺序。)
D 书记申请:申请视频启动。(若启动不成功,人大代表有权终结此次庭审。)启动后即开始向三库传输影像。
E 书记申请:见证三影像库的同时性:人大代表登陆三库,见证影像的同时性,并在三库文件中留下自己的签名,若少了此签名,则人大代表要追究失职罪;
F 书记申请:影响公正系统启动完毕,可否请法官入席。人大代表审核同意。
G 书记宣布:法官入席。全体起立。但人大代表不起立。象征人大的平等监视权。
H 书记宣布:影响公正系统启动完毕,法官入席完毕,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断:
A 法官向书记声明:庭审中断。
B 书记向人大代表申请:庭审中断
B 人大代表:宣布庭审中断即意味着择日再审。人大代表转入庭审终结程序。
C 法官向书记声明:庭间休息
D 书记向人大代表申请:庭间休息,人大代表声明:声明已知。但影像文件不停。
庭审结束:
A 法官向书记声明:庭审审判过程完毕
B 书记向人大代表申请:庭审审批过程完毕,申请影响公正系统的完成。
C 人大代表:向当事人询问保密约定是否更改,当事人给出约定。若当事人对文件公开有异议,当庭提出,由人大代表根据规定,选择认可或者驳回。
D 人大代表登陆三库,见证文件系统的完成,盖时间戳,盖自己的流幻码章。就此封存。若三库中少一个,即以失职罪论处。
E 三库系统的自运作:三库共享文件的检验和较和性,检查文件的大小,时间戳,内置流幻码的正确性,三库文件的相互确认,即每一库都等待三库文件的完成和检验完毕,之后,三库确认完成,启动回传文件名称流程,向法庭回传三库文件的名称和相应阅读码。分保密码和公开码两种,保密码由人大代表亲自转交当事人。公开码则由人大代表宣读。
F 人大代表当庭宣读,文件名称,当事人保密约定属性。并宣布“庭审的合法性”获人大认可。即,无三库文件的回传件,该次庭审判为无效。(注意,不是其审批的具体判罚获得认可,而是该次审判本身获得合法性认可。)
G 人大代表向书记声明:影响公正系统见证完毕。
H 书记声明: 本次审批在审批内容上法院已作出判决,并且本次审批本身获人大代表全程影像公正系统见证,获得合法性。庭审完毕。
I 其余情形声明:书记宣布本次庭审因影响系统故障,暂时停止审批,审批合法性无法保障,存疑,不被人大认可,故无效,庭审结束。
三库文件中的缺失:若全国人大库缺失,则无论如何,该庭审结束,若全国人大库不缺失,则其余两库只要有一库正常,可视为正常。事后,人大代表监督,将所缺失库文件,申请由全国人大库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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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法学思索:
1 人大介入法庭审批,审核其合法性,但不承担具体的审核内容的评定。
2 人大与法官的平等性,这个可通过事事由书记转达,而非谁向谁申请,来表示。
3 关于视频影响系统的司法效率悖论:可能意味着庭审效率的下降,增加很多冗程,甚至可能因为技术故障导致庭审无法继续,但是冗程,将保障司法的公正性,有影像的威慑力。
4 视频保密的艰难抉择:一方面涉及隐私,一方面涉及公正。当事人往往是双方的,必然有一方愿意公布,另一方不愿公布,无论选择哪方都不公正,因此由人大代表根据实现规定,决定是否有权驳斥其保密申请。即,还是强调其公开性为默认,其保密性为特例。
5 我没有多少法学知识:但我感觉,一个人选择起诉至法院,本身就意味着庭审的公开性。毕竟,这不是军事法庭,因此,公开性是法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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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手段:
1 通信。 三库的实时通信,互鉴,即:若三库在某一时间段内检查到有1文件与自己的校验和有差异,则立即提出警示。这意味着,从时间开始,必须有一种精深的算法,时刻计算之前录制音像的总的校验和,如果视频有差异,必然导致警告的出现;
2 视频制作的严格加密手段:这个技术上能够可行??
3 比较难以实现的:视频不可更改性:技术是否可性??
4 最难实现的视频的“不可删除”性:技术上能否实现??是否有办法杜绝任何这样的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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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体考虑:
1 被心怀叵测的人利用的漏洞在哪里??
2 这是否能够真正起到 震慑法庭的作用呢???
欢迎参与评论。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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