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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火烧 2010-07-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言论自由的定义与美国宪法的局限,对比毛泽东的坦率直白,强调立国之父的地位重要性,指出诋毁毛泽东是历史阶级斗争的延续,呼吁尊重历史与法律。

                       

                      言论自由

          美国宪法说“言论自由”,就是句有陷阱的话,因为它没说“所有、任何、无论什么样的言论都自由”。再比如,美国宣传说“你可以说任何你想说的”,这也是句只说了“肯定部分”的话,因为还有句话叫做“别说你不该说的”。
    美国宪法没写“资产阶级专政”、没写“资本主义制度”,但美国宪法也没写不要进行这些。
    相比较,毛泽东要坦率直白的多,不玩文字游戏。
    把毛泽东放在一个可以被任意评说的位置,实际上就是在践踏亵渎这个国家。政府在人大辩论、在政策制定中绝口不提立国之父,就充满了不确定性,这样的政府对老百姓而言可能就是危险的 --- 立国之父都不屑提,又怎么能让人相信会坚守“法”?!
     毛泽东是不是不可以被评说? 如果按照美国人的概念,公开的否定“立国之父”绝不可以。 这不仅是美国人的概念,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立国之父,都享有这样的地位。
     中国之所以会出现公开、半公开诋毁贬损毛泽东,其实是历史上阶级斗争的延续 --- 不认同或者要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
   毛泽东的所谓“错误”说都不能说了吗? 能说,但是只能站在史学角度分析,而不是站在清算角度定罪。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一天,毛泽东就必须被尊重。要说“常识”,这才是世界范围内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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