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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阶段的阶级和阶级斗争

火烧 2008-07-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本文探讨中国当前是否存在阶级,分析阶级定义及划分,涉及无产阶级、农民阶级、资产阶级等群体,讨论其社会地位与影响,结合现实情况展开阶级斗争相关思考。


一、中国目前到底存在不存在阶级?


不少人这样问,中国现阶段到底有没有阶级存在?主流社会学家的回答是中国目前没有阶级,只有阶层。不论是企业主还是公务员还是知识分子下岗工人,他们同属于工人阶级,都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这样的说法如果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即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角度看,这没有错,但我个人看来,这种解释虽然合理却不符合中国的社会现实。


中国现代社会存在不同的阶级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了阐个明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阶级。现行《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中关于“阶级”的定义是这样说的:“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这就是说,区分阶级的根本标志,是看其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的地位,是否占有生产资料,以及是否通过这种占有而进一步占有其他集团的劳动。从这一定义出发,我国当前存在阶级这一现象是无可质疑的。


二、中国当前阶级的划分


那么当前的中国社会到底存在哪些阶级呢?我个人认为,大致应该分划为一是无产阶级,他们包括各种企业中的工人,下岗工人,无职业者,教师及机关中的小职员以及一部分自由职业者,他们除了工薪之外,没有任何产业,也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尽管或许会有少量存款。第二个阶级是农民阶级,中国农民的实际处境比无产阶级还要低下,他们之所以不能归为无产阶级,是因为他们还有少量的农机具,中国现代农民和封建时代的农民不一样在于,他们没有任何土地,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或集体所有,他们所处的地位处于中国社会的最低层。村中少量的村干部大部分也不富裕。(少数村霸等除外)。


第三个阶级是资产阶级,他们中应该划分成很多层次,处在最低层的是个体劳动者,他们的生存状态实际并不一定比工人农民强,所以有幸划为资产阶级,是因为他们占有少量的资本,或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处于个体劳动者上一层的是私营企业主,他们比工人农民和个体劳动者要好过的多,他们有自己的企业,顾佣工人劳动,具有一定的剥削能力。(当然这种剥削是正当的也是合法的且为社会减轻了失业的负担)。私营企业的上层应该是中国真正的资产阶级了。这些人有相对巨大的企业资本,在一个地方的经济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左右当地政府的经济政策,这些人包括大企业主,大商人,房地产商,大文化产业的商人等等。


中国有一个最不好分划的人群就是广大掌握实权的干部人群,如果按生产资料占有划分,他们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如果说他们一无所有又不符合社会现实。事实上,这些掌握着权力的官员他们应该属于资产阶级范畴,因为他们确实占有着一定量的社会财富,虽然这些钱不能称为资本,但也不能说完全不是资本,当然,并不是所有公务员都属这个范畴,更多的应该指那些真正掌握权力并常常把权力寻租的那部分人。


三、关于阶级斗争


有阶级的存在,就一定要有阶级斗争吗?回答是不一定,阶级斗争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应该说,各阶级和平相处应该是正常的,长期的,阶级斗争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我们可以把偌大的中国比作一个小村庄:假如一个村子里有地主和农民,地主剥削农民,大多数情况下地主收租收息,农民交租交息,相安无事,各得其所。只要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才容易引发一些特殊的事件,比如村子里发了大洪水,农民颗粒不收,这时地主如果开明,告诉农民,地租不收了,农民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还会说地主的好。如果地主说了,按照合同,照收不误,农民拿不出粮食来交租,于是就会形成地主和农民的对立以至战斗,就象杨白劳和黄世仁一样,这时阶级斗争就不可避免了,阶级仇恨也就出现了,农民最能救自己的事,就是大家联合起来,把这个地主打死或打跑,这就是阶级斗争。由此可见,有阶级,但并不一定必然发生阶级斗争,阶级之间有利益的对立性,也有利益的一致性,如企业主和工人之间,企业搞不好,企业主会受损失,工人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失。因此,不用不承认现实社会的阶级存在,你不承认不等于没有,也不等于别人都不承认,有了阶级并不可怕,各种社会本来就是应该有阶级的,全体国民都在一个台级上并不是现代社会能够达到的目标。承认社会有阶级并不等于必然出现阶级斗争,各个阶级可以和谐相处,各用其长,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冲突,这样阶级之间的斗争也就不一定必然发生。反映到现实社会中,应表现为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工人的关系,企业不能把工人的工资压到低得不能再低的限度,要尊重员工,注意培养员工的技术和敬业精神,不拖欠工人的工资等等。表现在国家与国民的关系上,应该是国家制定更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国民应有权利的实现,真正把国民当作国家的主人,要“以人为本”,更要“以民为本”举国上下同心同德,共同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这不仅阶级之间 没有必要斗争了,也是国家的力量所在!


当然,从社会发展的观点来说斗争有时也是必要的,如工人的请愿,示威,游行,这对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发展,是有利的。在一定条件下,工人阶级的武装斗争,推翻反动的统治阶级,建立新的阶级统治,对社会的发展也是有利的,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胜利虽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它确实推动了历史的发展,这种历史发展不仅表现在物质财富的创造上,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在劳动者阶级以及全社会的绝大部分人得到了应该具有的尊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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