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邓玉娇被释放之前,我欢迎被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
在邓玉娇被释放之前,我欢迎被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
老僧不过就是一个经常“不明真相”的“屁民”,人微言轻,那怕自己觉得嘶声力竭,也不过如同蚂蚁放屁,无声无息。基于这样的自我认识,所以如果有人想要“利用”我这样的小蚂蚁,那么我只会心存感激,没有任何怨言。关于邓玉娇案,也许聪明睿智的有识之士们想得很多,但老僧现在想得很简单,我只想看到一个结果:无罪释放邓玉娇。任何向这个方向努力的人,都是我的同路人。所以,在邓玉娇释放之前,我欢迎任何被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只要是用来解救邓玉娇。
在刚知道这个案子的时候,老僧就知道这个案子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知道最近是敏感时期,在这段时间里一定会有人想要借题发挥。所以一开始老僧一直在呼吁有关方面,赶快结案放人。案情实在简单,只要是正常人就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虽然是邓贵大死了,但真正的受害者是邓玉娇,所以,即使想给邓贵大等留两份尊严,也绝对不要颠倒黑白,老天也不会答应的。然而,简单的案情被巴东那群笨蛋搞得很复杂,到现在,他们也已经无能为力。巴东警察颠倒黑白的破案举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邓玉娇以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故意”这两个字几乎将所有的网民都刺激得跳了起来——几个大男人追着人家小姑娘跑了几间房子要“特服”,这到底是谁在“故意”!?还有天理吗?但有关方面仍然做了,真的是很“大无畏”!所以,老僧以及许许多多网友的放人的呼吁也只能是一个“屁”了。
权力会滋养一人内心的“妄念”,一个人一旦有权了,往往会逐渐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于是开始“狂妄”,觉得自己什么都能“搞定”,于是总是自作聪明的打自己的小算盘,而忽略环境传递过来的其他信息。由于接收不到全景信息,做出的决定当然也就挂一漏万,最终就表现为“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一个人一旦登上高位,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有多难;人一旦富裕了,想继续“艰苦奋斗”又是多么不容易。从这点来看,胡总书记一直强调“两个务必”是很清醒的,但愿始终清醒。说句题外话,有时候看毛主席的著作时,我觉得自己是在读佛经。真有很多相通之处。
现在邓玉娇案已经转移给湖北有关人士了,但看了他们任命的“邓玉娇【辩护】律师”汪少鹏的博客(没有证实),看了汪律师的态度,我彻底悲哀了,难道事情真的会不可逆转的向矛盾激发的方向发展?难道湖北的有关人士仍和巴东警方一样愚蠢?但愿那个“汪少鹏律师”不是真的,是有心人假扮的。这好歹给我留一点点期望。我不希望湖北的有关领导人也被自己的“妄念”迷了心窍,误以为“邓玉娇”是“高莺莺”。湖北的大人们,千万千万要记住“两个务必”,谦虚谨慎谦虚谨慎,在老百姓面前千万要谦虚,不要以为自己能“搞定”,人民这块天太大了,一只手只能遮自己的眼睛,是遮不住天的。
有网友担心我们这些“屁民”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所以开始怀疑这个的动机那个的目的。我觉得这没有必要,该担心的人不是我们这些屁民,除非这些网友实际上是湖北的位高权重者,不然我们有什么好担心的。只要邓玉娇无罪释放,我们这些屁也就散了。难不成还天天不吃饭跟着别人跑吗?该担心的人不是我们,我们不是司机,我们没有资格踩刹车。以屁民之矛攻屁民之盾,正是有些人想要的结果。但我不要,我只想要“邓玉娇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