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问题之加强村民监督力度
文章通过永康市后郦村实例,指出村务公开和土地违法举报制度在执行中存在漏洞,呼吁加强村民监督,推动财政透明和制度完善,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说这问题之前先让看看发生在永康市后郦村的三个事件。
村里要整治生态,要把落在村中央的池塘嵌上岸,栽植绿化。经过几天后池塘修葺完毕,看去也不错了,但很快的有村民猜疑起一件事,此次整修到底用了多钱?有人说用了十万,用人说用了五万,而有人说要是让他来做两万就够了。总之谣言村中飞,到底谁真谁假听的人不知道,说的人也不知道。
正值新农村建设,村里要安四块路牌,放在四个地方,以让经过人知道向东是哪个村,去哪个村往哪条路走。这当然是件好事,可没安装完路牌,村里又有人说了,说这四块路牌用了四百块,说要是按市场价不用一百块,真的是这样吗,说的听的都不知道。
以上可归入到村财政支出问题,而要是依法规来说,村财政是须要被公开的。2004年6月22日,中央颁布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为什么到五年后的今天,在一个浙江经济也不算差的村庄,依旧发生着这样似乎不可想象的事件。
再来看一个土地问题。村北隔山数年前造了工业区,2008年村委允许村民购买邻近工业区的30多亩耕地。这件事可说(一)有明确的行为人;(二)有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事实;(三)依照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于是可就此事去向国土资源部举报。之于举报,了解国土资源部的举报程序和制度后,又会得出个让举报人泄气的结论。2008年4月30日出台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真的能维护举报人权利吗?真的能让相关责任人受上法律相应制裁吗?可能又是一个不了了之!
类似以上三个事件就在农村不断地发生,我们不禁要问几个为什么,像村务公开,为何有法没被依?像耕地,村民明知道非法为何没去举报?在分析原因前让说个流行许久了的寓言。
古时候,宋国有个卖酒的人,酿制的酒香味醇厚,做生意诚实公平,待客殷勤周到,店外的酒旗高高地迎风招展,可酒就是卖不出去。时间一长,酒都酸了。有位长者告诉他说,你养的那条狗太凶猛了,人们都害怕被狗咬,谁还敢到你这来买酒?酒变酸也就可想知了。
现行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它们制定的初衷无疑都是好的,体现了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体现了中央要为农民办实事的决心,但它们在具体实施上因为一些细节问题,那些细节成了猛狗,致使把好好的酒变酸了。
像《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可以举一个原因,现在越来越多村民就常年不待村子,只像春节这种节日才回一次老家。像以上说的后郦村,村中800多人口,50%以上村民一年有半年多不待村子,这种现象对于20-30岁人更是严重,几乎是90%以上。由于他们常年不待村子,加上一些刻意和不刻意地隐瞒,他们不知道村中发生了什么,像耕地被出卖,像整治了哪生态,他们只能被动地知道结果而不知道过程。
村务公开制度上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没法调动村民对公开监督的积极性。但在此不能过多苟求农民,各人平时有要忙的事,难道还真隔段时间从外头回村子?即使平时就待村子的,有人几乎不往帖公告的地方走。对个人来说,由于平时要忙自个事,当然希望获取信息的方式是越简单越好,最好是啥时能想看就能拉开来看。
至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在《办法》中和举报人权利主要集中在第三章“受理和立案”,大概内容:举报人举报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受理土地违法案件后,符合和不符合立案条件要告知举报人。——这个过程看似非常好的,但当中存在一个很大问题,时限!即没有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到何时止应该向举报人反馈何种权利。
当然,有人认为由于事件纷繁复杂性,很难出来一个时限,但如果没有时限,举报人和管理部门这两者地位悬殊如此厉害的双方,任你举报人再催促,管理部门三个字:正在查!举报人能拿管理部门怎么办,也许起初很坚定的都要放弃了,更何况绝大数举报人就很难催促到管理部门。
正所谓经是好的,可由于细节上问题,以致让一些歪嘴和尚念坏了,但没法避免存在歪嘴和尚,为了促发展一方面在宣传法律同时应该修订法律,想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像村务公开,让村民更容易地获得知情权,用简单话说,只要谁想关心随时就可以看到政策、财政状况。像土地案件举报,举报人可以不必担心权力受到剥夺,在48小时内总能获知相关管理部门的调查进度。
完善是一个过程,过程中需要各人参与进来,根据自己经历说出自己的看法。在此作为一名公民,我也说下一个建议,在互联网日益方便的今天,可以发挥网络的作用,像中央实施类似于以下一个举措。
一、各村有一个网站,网站至少要公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对于网站,中央出钱编写后台软件,统一前台界面,统一管理后台,各个村以用户方式申请出一个二级域名。
二、县级设立一个论坛。论坛让村民自由发帖,尤其受理举报。在每个举报帖后,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之后必须给予回帖。为方便,1)举报不必分哪部门,像池塘被非法占用,村民很难分清是司法、土地、还是工商,区分过程由政府执行;2)发帖以即发即显示模式,没有审核步骤;3)允许“匿名”用户发帖,查不到IP。
现在正值中央大力提倡新农村建设,建设过程中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在此过程中必须加强村民监督力度。像永康市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使村庄整治更加注重内在效果,保护农村生态,2007年安排8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三清四改”,但一年后的今天各地流行的说法是:“三清四改”是要“跳”的,这“跳”就是到上头拉关系,谁和谁关系好就多拨些钱给那个村,你要是没关系一分钱都拨不到,——这样猜疑是不应该被放大的,否则新农村建设可能就是高投入低产出,还可能增大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村里要整治生态,要把落在村中央的池塘嵌上岸,栽植绿化。经过几天后池塘修葺完毕,看去也不错了,但很快的有村民猜疑起一件事,此次整修到底用了多钱?有人说用了十万,用人说用了五万,而有人说要是让他来做两万就够了。总之谣言村中飞,到底谁真谁假听的人不知道,说的人也不知道。
正值新农村建设,村里要安四块路牌,放在四个地方,以让经过人知道向东是哪个村,去哪个村往哪条路走。这当然是件好事,可没安装完路牌,村里又有人说了,说这四块路牌用了四百块,说要是按市场价不用一百块,真的是这样吗,说的听的都不知道。
以上可归入到村财政支出问题,而要是依法规来说,村财政是须要被公开的。2004年6月22日,中央颁布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为什么到五年后的今天,在一个浙江经济也不算差的村庄,依旧发生着这样似乎不可想象的事件。
再来看一个土地问题。村北隔山数年前造了工业区,2008年村委允许村民购买邻近工业区的30多亩耕地。这件事可说(一)有明确的行为人;(二)有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事实;(三)依照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于是可就此事去向国土资源部举报。之于举报,了解国土资源部的举报程序和制度后,又会得出个让举报人泄气的结论。2008年4月30日出台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真的能维护举报人权利吗?真的能让相关责任人受上法律相应制裁吗?可能又是一个不了了之!
类似以上三个事件就在农村不断地发生,我们不禁要问几个为什么,像村务公开,为何有法没被依?像耕地,村民明知道非法为何没去举报?在分析原因前让说个流行许久了的寓言。
古时候,宋国有个卖酒的人,酿制的酒香味醇厚,做生意诚实公平,待客殷勤周到,店外的酒旗高高地迎风招展,可酒就是卖不出去。时间一长,酒都酸了。有位长者告诉他说,你养的那条狗太凶猛了,人们都害怕被狗咬,谁还敢到你这来买酒?酒变酸也就可想知了。
现行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它们制定的初衷无疑都是好的,体现了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体现了中央要为农民办实事的决心,但它们在具体实施上因为一些细节问题,那些细节成了猛狗,致使把好好的酒变酸了。
像《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可以举一个原因,现在越来越多村民就常年不待村子,只像春节这种节日才回一次老家。像以上说的后郦村,村中800多人口,50%以上村民一年有半年多不待村子,这种现象对于20-30岁人更是严重,几乎是90%以上。由于他们常年不待村子,加上一些刻意和不刻意地隐瞒,他们不知道村中发生了什么,像耕地被出卖,像整治了哪生态,他们只能被动地知道结果而不知道过程。
村务公开制度上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没法调动村民对公开监督的积极性。但在此不能过多苟求农民,各人平时有要忙的事,难道还真隔段时间从外头回村子?即使平时就待村子的,有人几乎不往帖公告的地方走。对个人来说,由于平时要忙自个事,当然希望获取信息的方式是越简单越好,最好是啥时能想看就能拉开来看。
至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在《办法》中和举报人权利主要集中在第三章“受理和立案”,大概内容:举报人举报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受理土地违法案件后,符合和不符合立案条件要告知举报人。——这个过程看似非常好的,但当中存在一个很大问题,时限!即没有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到何时止应该向举报人反馈何种权利。
当然,有人认为由于事件纷繁复杂性,很难出来一个时限,但如果没有时限,举报人和管理部门这两者地位悬殊如此厉害的双方,任你举报人再催促,管理部门三个字:正在查!举报人能拿管理部门怎么办,也许起初很坚定的都要放弃了,更何况绝大数举报人就很难催促到管理部门。
正所谓经是好的,可由于细节上问题,以致让一些歪嘴和尚念坏了,但没法避免存在歪嘴和尚,为了促发展一方面在宣传法律同时应该修订法律,想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像村务公开,让村民更容易地获得知情权,用简单话说,只要谁想关心随时就可以看到政策、财政状况。像土地案件举报,举报人可以不必担心权力受到剥夺,在48小时内总能获知相关管理部门的调查进度。
完善是一个过程,过程中需要各人参与进来,根据自己经历说出自己的看法。在此作为一名公民,我也说下一个建议,在互联网日益方便的今天,可以发挥网络的作用,像中央实施类似于以下一个举措。
一、各村有一个网站,网站至少要公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对于网站,中央出钱编写后台软件,统一前台界面,统一管理后台,各个村以用户方式申请出一个二级域名。
二、县级设立一个论坛。论坛让村民自由发帖,尤其受理举报。在每个举报帖后,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之后必须给予回帖。为方便,1)举报不必分哪部门,像池塘被非法占用,村民很难分清是司法、土地、还是工商,区分过程由政府执行;2)发帖以即发即显示模式,没有审核步骤;3)允许“匿名”用户发帖,查不到IP。
现在正值中央大力提倡新农村建设,建设过程中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在此过程中必须加强村民监督力度。像永康市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使村庄整治更加注重内在效果,保护农村生态,2007年安排8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三清四改”,但一年后的今天各地流行的说法是:“三清四改”是要“跳”的,这“跳”就是到上头拉关系,谁和谁关系好就多拨些钱给那个村,你要是没关系一分钱都拨不到,——这样猜疑是不应该被放大的,否则新农村建设可能就是高投入低产出,还可能增大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很赞哦! (1034)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