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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未满一个月工资发放 按劳动法工作未满一个月辞职是否扣百分之三十工资

火烧 2022-08-15 03:05:03 1073
按劳动法工作未满一个月辞职是否扣百分之三十工资 按劳动法工作未满一个月辞职是否扣百分之三十工资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是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话

按劳动法工作未满一个月辞职是否扣百分之三十工资  

按劳动法工作未满一个月辞职是否扣百分之三十工资

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是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工作未满一个月辞职是否扣百分之三十工资

1、员工辞职是员工自主意愿,同时也是员工本人的自由,单位是不得以此克扣工资的。同时法律上也规定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员工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2、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没有做满一个月辞工要扣百分之三十

劳动法肯定没有这样的规定。没有欠合同的话就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没有违约,

上班未满一个月扣百分之五十未满三个月扣百分之三十怎么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劳工维权,追讨欠薪!
一、到劳动部门投诉
二、申请劳动仲裁 
三、起诉老板
四、收集证据:
1、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依据两点: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就是说转正后每月不止一千多喔。)
(2)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 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 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急辞职被厂方扣百分之三十工资合理吗

不合理也不合法,企业没和你签合同是企业违法,所以你可以立即离职,还可以要求企业给予在职期间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法未满一个月工资发放 按劳动法工作未满一个月辞职是否扣百分之三十工资

辞急工只是底薪百分之三十吗?还是扣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百分之三十?

劳动者辞急工,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底薪百分之三十或者扣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百分之三十都是违法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工厂辞快工要扣百分之三十工资合法吗?

看是哪种情况了,比如是你没有完成任务,耽误工厂的工作,可能是扣你的业绩款,也可能是你表现不好,让工厂辞退了,也能说的过去。如果没有你个人的原因,正常的完成任务和考勤方面,质量方面等都没问题,那工厂扣你的工资就不对了。这种情况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去投诉,他们可以帮你解决的。提醒:不要去打官司,对我们来讲官司的成本太大,收回来的钱可能还不够打官司的。关键是工厂扣你工资的理由是什么,是否对,你是否能接受,将决定着你的选择。

扣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工资合法吗 要扣半个月工资,这样

用人单位扣半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员工辞快工: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该扣结算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还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应该是扣一个月全额工资

劳动合同过期十个月,辞工后十天离职,厂方扣百分之三十工资对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没有购买社会保险,你随时可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且要求结算工资,补交社会保险,承担双倍工资赔偿。如不行就申请仲裁直到起诉。你可以把这事债权委托我们律师去做,你自己也好安心另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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