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在一个单位上班了怎么办 我在公司已上班5年了,现在我想辞职,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公司已上班5年了,现在我想辞职,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公司已上班5年了,现在我想辞职,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请问在公司上班迟到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怎么罚款的?
劳动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迟到一般是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上体现。
在公司上班十五年了现在已满50岁,退体了按劳动法是怎样补贴,是公司让我辞职的。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
到了退休年龄,就要办理退休手续离职了。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我在公司辞职一个月了,但他不让我走,我想走了,工资会给我吗!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求大仙。
上海劳动争议律师—上海陈公权律师为你解答:
1、每个劳动都都有辞职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拒付工资,你是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
我在公司上班期间得了病辞了职劳动法规定可找公司吗
关键看你这个病跟你工作有无关系,要是工作导致的可以找(自己认为有关系还不行,得通过工伤鉴定,认定是工作原因导致的),要是跟工作没关系,那就找不了。
急!急!急!要辞职,请问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依据劳动法一个月,不能扣工资
我在公司上班一个月,劳动法辞职要几天啊
劳动者在公司上班一个月,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转正了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既然你没合同那你就要给公司打电话的时候把公司欠你工资的事录音录下来做证据然后去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会解决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赔偿标准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型别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的,,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