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临时工怎么进 我是刚进一家小工厂做临时工一个多月,进厂的时候没有签什么劳动合同,现在辞工老板说要赶货不让走。
我是刚进一家小工厂做临时工一个多月,进厂的时候没有签什么劳动合同,现在辞工老板说要赶货不让走。
我是刚进一家小工厂做临时工一个多月,进厂的时候没有签什么劳动合同,现在辞工老板说要赶货不让走。
可以直接走的,而且老板应该服你的工资,不行的话可以协商或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我在一家小工厂做临时工(10天),现在我想辞职,但主管说不让辞职,要赶完这批货才让走
你公司当然不能这么做,如果你没有什么东西抵押在公司那里,那你可以当天就走,不过你没做满一个月,估计那十天的工资无论如何都拿不到了,还是认了吧,别想着去哪告,没用的
进厂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上了个多月班,想辞工了。老板不让,是不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老板的行为是违法的。
你可以去厂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行为,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我是一个打工的现在在一家家俱厂上班。老板不让辞工怎么办! 进厂前没有签劳动合同。
1、老板没有任何理由不让辞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工厂即可。2、他不让你辞工,顶多克扣你你工钱,这时候你可以去劳动局仲裁,没有问题。

在一个小工厂干了十多天,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辞工要一个月合理吗?
你的情况只提前三天即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试用期离职时需要提前3天,转正后的离职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如果你做到了,到时你就可以离职,并在办结后3天内支付工资,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你要保留辞职手续的相关证据。
相关法律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一个小工厂打工20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厂搬钦了好多次到老板不要你工作的时候
(1)未签劳动合同工厂会被劳动局罚款!
(2)只要你有上班记录就可以去告他,如打卡记录,你写的一些单据等,没有记录就不好办!
请问在深圳进厂的时候没有签劳动合同辞快工老板有权扣钱嘛
1、正规情况下,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即可,提前一个月的规定是为了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招聘人员补充;
2、但公司没有与你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需要承担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3、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与公司主管人员协商离职,好聚好散。
临时工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不让走找劳动仲裁委员多久会处理?
我来回答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离职后,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需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在工厂急辞工老板延迟给工资,员工有没有劳动保护,而且进厂没有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急辞工,老板延迟给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者未依法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字,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档案),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援和帮助。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深圳一小工厂,没签劳动合同,进厂说计时,不到一个月说要计件,不做了,不给你
有时候计件工资要比计时的高。主要看你喜欢哪种形式的,其实有些就算签了劳动合同,也比较难维权。所以进公司还是得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