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五险怎么扣 您好,我是外来劳务派遣工,单位只给我缴纳了工伤险,这合法吗?
您好,我是外来劳务派遣工,单位只给我缴纳了工伤险,这合法吗?

您好,我是外来劳务派遣工,单位只给我缴纳了工伤险,这合法吗?
根据工作地所在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的险种和比例,不过全国提倡的应该缴纳五险,你可以咨询一下工作地社会保险部门。或拨打12333咨询。
劳务派遣工资发放合法吗
合法的,你实质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由你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收取用人单位的费用相当于销售收入,是要上税的。所以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你的工资。
单位涨工资没劳务派遣工的降工资到降了单位合法吗
没有违反劳动法。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及相关规定,单方变更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这一条是基于“以岗位调整合法为前提,岗变薪变”的原则。此处的“不胜任工作”包括身体原因和工作能力原因两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以上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得到相应地调整。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按照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
这条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存在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的程序,比如经过民主程序,除此以外,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其次,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
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技能工资;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奖金、提成等。浮动工资,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进行调整。
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谁缴纳?
你的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就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纳社保和代发放工资,社保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按深圳劳务工一般为的社保比例为:企业缴纳15.65%,个人缴纳9.2%。
劳务派遣工被随意解雇合法吗?
不合法。劳务派遣工与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工的工作不符合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约定的,可以退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无法定理由,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超过六个月,依然按劳务派遣工待遇支付合法吗?
这个是劳务分包合同,使用的是合同法,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按照合同履约,与为用工单位工作多久没有关系,当然是在劳务分包合同期限内,超期限则续约才合法!
劳务派遣工超过六个月合法吗
劳务派遣工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属于违法的。另外,对于超期派遣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单位是邮政局,劳务派遣工哪个单位报工伤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工工伤期内派遣合同到期,用工单位停止续签是否合法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我是劳务派遣工在单位受伤我合同也没有怎么报工伤
未签合同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的,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关系存在没有异议,人社局可以直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有争议的,要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
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动法[2005]12号第二条规定,对是会死劳动关系的确认,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和证人证言由劳动者举证,其余由用人单位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
[2009]行他字第12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
认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