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凭什么见义勇为?
你凭什么见义勇为?
今天的早新闻报道说四个联防队员追赶违法茧贩,不期茧贩跳入水中,四名联防队员都不会水,茧贩竟溺水身亡了。
四名联防队员将承担全部责任,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他们根本就没有权力去追人家--他们追就是违法。
我同情茧贩,她也是生活所迫才私自去收蚕茧。而且至少她比那些制假售假害人,榨取挥霍别人血汗还要强奸民意的贪官奸商们要道德得多。
她不会水却选择了跳河,选择了死。看来活着比死要有更大的勇气。这是否也能叫“悲剧”?
我也同情联防队员们-- 在这件事情上。他们也是在尽自己的职责,而且他们也没想到茧贩会跳河,而且会溺水身亡。更何况他们都不会水。
但由此我倒是想到了一直被有些人称赞为高尚的“见义勇为”。
顺便说一句,这些鼓吹高尚的人自己见了"义"往往并不去勇为,他们也不会用这个"义"去教育子女。他们不过是一帮“看二成不嫌大”的小市侩。
见义勇为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单纯的救人于水火。比如在意外遇险落水失火爆炸坍塌等等事故中。另一种是对付偷盗抢劫杀人之类的歹徒。
第一种情况你见义勇为去救人无非三种结果:成功--双方安全脱险;失败--只有一方生还;彻底失败--双方都没有生还。
不过无论哪种结果一般都不会涉及到法的问题。
问题是第二种。就如电视上报道的那样嫌疑人出意外了,于是就涉及到法了。
由此看来,随着法治的深入人心,见义勇为的问题也比原来想的要复杂得多了。
它要求为义之人必须倍加小心,考虑周到并把握好分寸,勿节外生枝,事与愿违。在那种紧张的境况和激烈的情绪下,不但要防止歹徒的伤害,还要防止歹徒出意外。既要保护好自己,又要“保护”好歹徒。所以你下手必须有数。
呵呵,做到这点,难度可是很大。
否则,如果违法分子出了意外,你就犯法了。
如果你追赶歹徒,歹徒被车撞死了,或者跳水淹死了,跌跤摔伤或摔死了,或者因为其他意外,如心脏病高血压等等疾病突发而死亡了,根据上述这个案例,那见义勇为者就得倒霉。
为什么呢?因为你造成了后果,而且因为你没有执法权。
因为你没有执法权,追的本身就涉嫌违法,当然也更不能抓。因为你更没有抓人的权力。所以顶多是将其赶走了事。或者双方坐下来和平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愿意的话。
我有时真的很怀疑:法保护的究竟是谁?
如此,你凭什么还动不动地去见义勇为呢?
凭满腔热忱?凭一股正气?凭血气方刚?凭天理良心?不!哥儿们,必须凭法。
但你却没有执法的权力。所以你是多管闲事。
古人教我们:“过街老鼠 人人喊打”。
真是太对了。
你只能喊打,而不能真的去打。因为你没有打的权力。
至于“人人得而诛之”则是万万不可的。因为你没有诛的权力。
你若真诛了对方,就不但违法,而且是犯罪。
看来,义也是能蛊惑那些正义之士和热血汉子大义凛然地去违法的。
但法,却是既无情也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