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跟法律的距离有多远?
道德跟法律的距离有多远?
草民很欣赏这么句台词:“天使跟魔鬼只隔着窗户纸,天堂的隔壁是地狱。”依照类推法,道德跟法律的距离有多远呢,大约也就是一毫米左右吧。当然,不同阶级的道德和道德观是不相同的,这里所谓的道德是指大多数人所认同的道德,以德报怨中的德也。我们常常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意即法律是道德的保护伞。在“一法就灵”、或者相信“一法就灵”的人们眼中,道德假如离开了法律的保护,道德就将会死去。而道德的死去意味着整个社会的什么,细想一下,这是很可怕的事情。大概基于此,浙江的省会城市杭州就出台了由市人大通过的法规:“新华网杭州11月3日电(记者 马剑)《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日前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为见义勇为者免除后顾之忧,规定被救助人主张其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该条例规定,被救助人主张其人身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人身损害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救助人在救人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成为条例的关注对象。按照该条例,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而发生费用的,有权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偿。”
善良的人们绝对应该首肯杭州市人大的良苦用心、救德举措。那年的春晚上演了小品《扶不扶》,但仍然阻止不了该类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社会肌体的重疾靠演出一个小品是根本就无法治愈的,靠表扬一下真正的见义勇为者也无济于事。因为,被助者反诬施助者此类事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导致。再则,“扶不扶”是一个大问题,也有老太太让自己17岁的孙子坐着,反过来教育小姑娘应该让座于她的“让不让”的问题。这些问题是gdp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却又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怎么办?杭州市作出了近乎“一边倒”的决定。
然而,新的问题立马出来了:有些法规往往是把双刃剑。在无监控、无证人的地方(情况下),施助者跟受助者究竟谁能分辨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在既有监控又有证人的情况下,被诬的见义勇为者又何须由法规来提供保护呢?菜刀是用具还是凶器,法规无法判定,就看拿它的人用来做什么了,反诬施助者可能不是犯罪,却是确实地败坏了道德,一个人应有的最起码的道德。一位评论员在评论上述杭州地方法规时说“我们的社会到底得了什么病?”自然他只能自问,不能自答,至于灵丹妙药就更提供不了了。
自古以来,好人好事一般都是人见人赞的,因为大家深知,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关爱和帮助。雷锋人是普通一兵,也没有作出过惊天动地的业绩,但为何成为了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树立了雷锋精神,这不该好好地思维一番吗?
2015.11.9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