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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护的实质是官员的自我保护!

火烧 2009-03-0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地方保护实质是官员自我保护,打着发展地方经济旗号行保护之实,损害全局利益,引发群众上访。政策短视影响长远发展,需警惕官员个人利益驱动的政策行为。

清除地方保护的呼声早就有了,国家立法也早就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地方保护仍然像一个幽灵,挥之不去。赤裸裸的地方保护是没有多少人敢搞了,然而我们却能从许多事情上能够嗅到地方保护这个幽灵的气息。打着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号行地方保护之实的现象依然比比皆是。某些地方政府的官员,对中央清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命令,对法律制止地方保护的禁令,阳奉阴违。近年来,在某些地方盛行的扎口管理,便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原因何在?地方保护的实质是官员的自我保护。刺向地方保护的利剑,因为杀手没有认准其心脏位置,而不过只剥去了地方保护的外衣,并未对其伤筋动骨。地方保护的外衣被剥去之后,其又迅速披上了发展地方经济的外衣。这新的外衣,与之前的外衣相比,则有更大的迷惑性。地方保护只是一个现象,实质却是官员的自我保护。认错了病灶的位置,就难免药不对症了。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理由在于:一、如果实质就是地方保护,那么结果可能是地方受益,却损害全局利益,而实际结果是虽然损害了全局利益,但地方群众却并未受益。地方政府及企业也未受益。前任官员走后,给原地方政府及群众留下的可能是一个难以整理滥摊子。损害地方长远发展利益,只求GDP在几年内的快速增长,目的绝不会在于地方利益,而只在于这一任官员的个人利益。即此种官员自我保护行为的出发点于地方保护的出发点迥异;二、如果实质就是地方保护,那么可能因损害全局利益而受到中央的批评纠正,受到其他地方人民的反对,却多半会受到本地群众的支持。而事实并非如此。其他地方人民还未反对,而本地群众不断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层出不穷。每次事件中,反对地方政府的并非如有关人物所言,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而恰恰是本地的广大群众。纠纷并不在本地群众与外地群众之间展开,而恰恰是在本地群众与貌似保护他们利益的官员之间展开。三、貌似地方保护的政策,均出自某些地方官员之手,并未得到当地广大群众的同意与支持。政府干政府的,群众干群众的,这些政策何时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四、以损害地方长远发展利益换来的成果,当地群众也没有享受到,至多是给了几个爱哭爱闹的孩子几颗糖果而已。由以上几点,可以得出所谓的地方保护,实质就是某些地方官员的自我保护。与此相关的政策,均是从这些官员自身的仕途升迁出发来考虑的。即便有时确实对地方有些好处,也不过是副产品。  

地方保护必须反对,然而官员自我保护的危害却远远大于真实的地方保护。地方保护固然可能损害全局利益,但至少可以保护本地群众的利益,可以使该地方暂时稳定。但官员自我保护造成的政策性短视,不仅损害全局利益,而且损害当地的长远发展,甚至因为杀鸡取卵的做法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难以挽回的危害。  

治疗地方保护这个痼疾,必须认准病灶,找准病根。一旦把官员自我保护的心理清除了,官员有了大局观念,从内心树立了廉洁奉公、一心为群众的理念,地方保护主义必然无处遁形。当前,看清地方保护主义的实质,也许才是根治这个顽症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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