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下列工作 我在公司担任出纳,工作用心卖力,可是现在主管隔三差五对我碎碎念,就连会计也说我,很纠结,要不要辞职
我在公司担任出纳,工作用心卖力,可是现在主管隔三差五对我碎碎念,就连会计也说我,很纠结,要不要辞职

我在公司担任出纳,工作用心卖力,可是现在主管隔三差五对我碎碎念,就连会计也说我,很纠结,要不要辞职
自己先别想太多,冷静分析一下是最近发生了什么事使得"领导"发飙,如果都是无来由的,那就可以考虑换个地方
到底要不要辞职,我现在很纠结。
个人认为 你自己肯定有辞或者不辞的理由 都写下来 自己比较下 就会明白很多了 很多时候问题就是答案
在公司打杂,要不要辞职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初入职场,多数人都是从打杂开始的。
只要自己静下心来学习,一定会有改观。
需要思考的是:您是否有能力保证下一份工作不打杂。
在国企工作了五年很纠结要不要辞职
劳动者要不要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到底要不要辞职很纠结,要现在说吗
一般年底了最好是不要辞职的吧。
因为年底也不是很好找工作的,建议年后过来找到工作辞职。
辞职先找好下一家比较好一点,这样才能避免找工作避免的时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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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躁,我现在还在纠结要不要辞职
那这边先干着,然后找下一家!要是有好的,就把这个辞了!
在公司里打杂要不要辞职?
楼主既然有很多空闲时间,为什么不利用起来呢?
1.利用这个时间,考虑清楚自己后续的职业规划,譬如是想继续在本公司工作,只是想换个职位?或者干脆想换个公司?
2.有想法之后,就趁此时间开始准备,毕竟不管是新岗位还是新工作都需要新的技能和要求,楼主自认是否符合呢?符合,OK,楼主直接开始找吧;不符合,那么楼主可以开始准备了。
3.如果楼主是新进公司的,那么打杂其实是一种磨练。我们公司新进来的都有1~3个月就是在打杂。这是公司在希望给员工以适应的时间,趁此时间了解公司文化,了解自己的岗位,譬如趁空闲时间,多向前辈学习技能等,多参与即使不是自己负责不是被要求做的事情,这些都是你的工作表现。这是个大浪淘沙的阶段,如果这种情况下,空闲时间就真的在玩,那么,接下来,要么之后的发展不会怎么好,要么公司会找机会清人。
我到底要不要辞职,很纠结
既然选择了,就去做就好了啊,外资企业不是现在的国企和合资企业,如果觉得你能力很不错,他们会想方设法的留住你,所以现在你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你要证明给他们看,我也想跳槽,但唯一不好的是英语不好,我是工科的,外企在这块要求都比较高,所以现在有时间就学习英语,至于你老妈说的找一份清闲的工作就可以啦,就等着嫁个好人家啊,呵呵,她说的也无可厚非,但是人首先是要决定自己想要什么东西,然后去做,你现在已经辞职啦,虽然你可以吃回头草,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在原公司再继续干,还是很压抑啊,所以不如换个环境,给自己一个信心,努力的把工作做好,积累多了,才会有更好的和更多的选择,就像我天天看英语,也记不住几个单词,但是最起码觉得面熟啊,所以去做自己想做的,然后通过自己的个人能力,得到自己想要的,就是这样,相信自己!
很纠结我到底要不要辞职?
暂且不要换,年轻人不光要锻炼更要磨练自己的意志,对你以后工作生活都是有帮助的。况且我个人觉得睡觉并非8小时才好,睡眠质量很重要,6-7小时也足够了,老板如何那是她的事,你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就行,你要充分让老板知道你的重要性,从而体现自身价值。现在的老板都不是呆子傻子的,孰重孰轻分的明白。只管加油,尽心!祝福你!
纠结!我要不要辞职啊?!
你首先需要知道的是工作就是工作,工作中肯定会有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管这件工作表面上看来多么光鲜。其次,你问问自己:想要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或者后期想要往哪个方向发展。如果你不知道,那还是老老实实在这里带着,如果知道的话,那就去找份这方面的工作,找到之后立马走人。
当然,当你得到你想要的工作后,你也会发现会有很多跟你希望的不一样的东西,这时候你需要去适应,理由就是第一句话,没有什么是完美的。
那么:自己去抉择吧!
建议: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给自己勾画出一个长线的发展路径,不要觉得不好就跳来跳去的,那样不利于你以后的职业生涯!
ok!这是作为一位人力资源工作者给你的建议!
觉得有用的话给点分!在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