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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注意哪些相关事宜?

火烧 2022-09-20 17:21:08 1034
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注意哪些相关事宜? 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注意哪些相关事宜?一,基本条件: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且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

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注意哪些相关事宜?  

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注意哪些相关事宜?

一,基本条件: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且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3、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及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临时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与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相同。
二,具体步骤:
1,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3,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4,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所需资料: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式三份。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组建及办理过程结束)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哪些领导审批

首先业主可以到辖区社居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社居委会行文致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会就此下达准予成立的批复。这样,小区业主就可以在社居委的主持下首先成立业委会成立筹备组,这样就可以进行业委会成员报名工作进入竞选阶段了。

业主委员会qq群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业主委员会QQ群是小区业主交流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首先要遵守国家相关网络法律法规的要求,比如不能发表煽动言论,不能传播不健康的图片和影音资料。其次还要注意正确引导业主舆论,真正的QQ群平台建成一个为小区管理走上良性轨道有利工具。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
1、成立业主委员会,经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物业公司只有协助召开业主大会,无权决定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有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每届的年限,各地不一,一般是小区所属社区按惯例规定的,也有的是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决定。
换届要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另外要通知小区内的所有业主,普遍做法是打印出相关通知内容,贴在各单元门口,最好多做点宣传,让业主们都积极参与进来。跟物业方面也要说一声。

业主委员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司法解释第八条适用范围
物业服务合同有两种,一是开发商与其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是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之签订的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司法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只适用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
(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方式
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解除,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是法定解除。
在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此项诉权由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并不直接享有诉权;二是业主大会也不享有此项诉权。业主大会享有诉权,理论上说得通,实践中行不通。
(三)业主委员会的起诉应以业主大会的决定为依据,不可自作主张
关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业主大会依法作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诉权。
(四)物业公司也可以作为原告诉请解除合同
当业主委员会出现根本违约或者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物业服务企业当然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是,物业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吗?法律没有规定。
笔者认为,合同得以全面正确履行以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和相互配合为基础。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要求解除合同,说明这种基础已不存在,应该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
(五)此类诉讼中,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可以提起反诉
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一方面同意解除合同,另一方面要求业主同时付清拖欠的物业费。此时,物业公司可以反诉吗?答案是否定的,物业公司应另行起诉:一是在当前,关于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还比较欠缺,特别是关于财产经费问题的规定更是空白。就现行立法来说,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认定是比较谨慎的。业主委员会是一个特殊的诉讼主体,不具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财产,因而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二是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不是合同中物业费的缴费义务人,因此,反诉被告不适格。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业主提供身份证吗

身份证是要的,后面业委会备案每个业委会成员的个人简历也需要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注意哪些相关事宜?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开发商签字吗?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不需要开发商签字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没有物业的小区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急!

有没有物业管理,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无关联。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小区住户的自治机构。
物业管理属于接受业主委托提供服务的商业行为,有无此行为不影响业委会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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