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民主及其它
物权法、民主及其它
(一)
物权法,就是对个人所占有物的拥有权、使用权、处理权和收益权的立法。说白了也就是对私有制度的承认和确立,只不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还大量存在的时候,对私有的确立,就必须对公有的东西加以说明。但要说明白了公有财产的私人占有权,难!
中国的物权法的不同之处就是要对公有制(全民和集体)的所谓物的拥有权、使用权、处理权和收益权要具体说明。是否还是把公有制(全民和集体)的物作为无主的物?特别是全民所有的物。全民所有的物是无主的吗?不,它是有主的,那就是全国人民公有的。这里对公有制(全民和集体)的物不仅仅要规定其拥有权、使用权、处理权和收益权,还要有怎样让全民和集体人员拥有这些权利,比如,怎样体现全民和集体人员的拥有权,怎样体现全民和集体人员的使用权,怎样让全民和集体人员来行使处理权,怎样分配收益等等。这就涉及到人们共同的管理权。
这里,之所以出现公有制(全民和集体)的物是无主之说,他们是把社会主义之公和封建社会之公混淆了。社会主义之公,是大家的。封建社会之公,是皇帝的。中国没有皇帝,按某些人的解释,公便是无主之物了。封建社会里,公有即官(皇)有,因为官与王朝(官是皇帝雇的)是一体的,官府代表皇权,所以,对公的处理是官府说了算的。而社会主义的公,是人民的,所以不能是官府说了算的,是必须经过人民的同意。
封建社会中,官是皇帝雇用的,它是代表皇权的。按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官的对立面是民,公的对立面是私。官营企业对应的是民营企业,公有企业对应的是私有企业,而封建社会官公是不分的,那么,官营企业也就是公有企业,民营企业也就是私有企业。因为公是皇帝的,官有是皇权的代表,在人民看来公的东西不属于民,而属于皇帝,而官是代表皇权的,官即使把公贪污到他自己手里,皇帝老儿不管,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当然,哪个皇帝又会让官,这一批皇帝的雇佣军,肆意侵吞所谓的公呢?不会,除非官把他已经架空了,成了没有皇帝的封建社会,官们中饱私囊,官逼民反,王朝也就快要结束了。
这就是由封建社会传承的概念,对公的东西官可以为所欲为的。由此,人们模糊了许多概念,让人们对公这个涉及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东西不是很感兴趣。而社会主义下的公,是大家的,官对公的占有,就是对人民的挑衅。(待续)
(二)
物权法中有个词语叫善意取得,据说在国外的法律中也有善意取得,然而这儿的善意不知是谁的善意,是取得者善意,还是送与者善意。在封建社会里,官员出卖国家(皇家)的东西,要征得皇帝的同意,只有皇帝这个法人才有权处分,送人,即使他送的不合理,人们也不会怪。但官员擅自作主出送(卖)就是大罪,封建的这种制度就保证了天下最大的私有者皇帝的利益。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那么,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没有了皇帝,官员是否就有权擅自作主出送(卖)国家财产了吗?没有。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官员是人民的仆人,它怎么会有权处理公有财产呢?怎样处置公有财产,人民说了算!必要时,可以进行人民公决嘛!人民不是阿斗,人民要当家作主!
什么叫善意取得?在中央台刚刚播过的电视剧《星火》中,何扒皮以漂亮的理由占了别人的土地,善意否?而何念祖却头顶着什么善人的美名,的确“善意”。骗子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钱财,善意否?至少被骗者当时感觉是善意的。你能反过来讥讽被骗者警惕性不高吗?乘人之危,放高利贷,巧取豪夺,善意否?国家危难之时,贪官发国难财,善意否?逢灾年,粮商囤积粮食,哄抬物价,赚取不义之财,善意否?当然,谁自己也不会说自己是不善意的,他们往往还把自己打扮成救苦救难的菩萨。
资本家的剥削是不是善意?你不来干活,你吃不上饭,让你来干活就是我的善意了?地主收租是不是善意?你不租我的地,你就得饿死,让你租我的地就是我的善意了?
一个善意取得包含着穷苦人的多少眼泪,又包含着高高在上的富有者和抢掠者的多少胆大妄为!私有制社会从来也保护不了百姓的利益,只有富有者占有的善意,哪有穷苦者的夺回劳动果实的善意?只有官富勾结掠夺百姓的善意,哪有穷苦人求得经济公平,谋得政治平等的善意?富有者的取得是善意取得,穷苦者的取得是恶意抢得,连讨薪,都是恶意讨薪。穷苦人争一争权益,就是造反,就是十恶不赦!现在一些人在占有人民辛苦攒下的公有财产上寻找到善意了,他们的方法就是取得公有物的物权,然后再利用物权施行对劳苦大众的从物质到精神的剥夺。这个物是什么?说到底就是生产资料?而劳动者哪个能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只能利用别人的物去生存,利用别人的物去创造价值,让别人利用自己的物去剥削了。这就是所谓物的收益。
(三)
生活资料会有收益吗?没有。有收益的就是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只有消耗,没有收益的。所以所谓物权,就是保护物的收益,而有收益的物只能是生产资料,而决不会是生活资料。有人说,我买的房子在升值,这不是收益吗?不!正常的市场决不会只升不降,这不符合价值规律,这是房地产作为产业,在搞投机,在寅拿卯钱,或者他们能在别的地方吸血。就像股市,一个赌场,投机分子的乐园,都想空手套白狼,哪有那么多好事!最后只能是极少部分人暴富,多数倒霉而已。这些都不是正常的市场经济,而是投机分子在扰乱市场经济。正是有了投机,市场的价格才大起大落,并不真正的反映供求关系。而一个正常的国家也不会放任一个投机的市场,都会对市场加以整肃和管理的。正常情况或长期来看,生活资料只有消耗,不会升值,只会降值,它不会产生收益的。
据说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的依据是宪法中的“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平等保护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是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的,都要遵守统一的市场“游戏规则”,只有地位平等、权力平等,才有公平竞争,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事实上,真正的市场经济并不要求主体的地位平等、权力平等,而是要求公平交易,价格合理,不允许投机倒把,欺行霸市,弄虚作假。而这一切仅靠市场自身调节是无法排除投机倒把,欺行霸市,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必须有国家政策(法律)的干预。无论怎样平等保护,也不可能使市场主体的地位平等、权力平等,因为资本的获取最大利润的本性,大的资本就要获得优势,地位高也就权力大。事实上,公有企业在市场条件下,很可能因为官(公商)商(私商)勾结的原因,造成公有资产的流失。而私流到公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在市场条件下,往往这种流动又是正常的,最少看上去是正常的,国家不干预,你甚至无法去判别是正常还是不正常,这样,如果失去国家的对公有的强力保护,市场经济下,公有就会变成了一块肥肉,谁也想揩块油。所以,国家必须强力保护公有财产,并时刻和无限期追究公有财产流失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条件下保护和追回公有财产。而无视这种情况,把国有资产流失仅看成是市场的行为,那岂不是给国有资产流失加了一层保护伞?
物权法草案有两条规定了对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流失责任者的处罚,但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是否有权追回,没说。按照平等保护原则和善意取得,看来是不追了?
第七十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无偿或者以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等手段将国有财产、集体财产转让,造成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流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在地下的煤和石油,如果不开采上来,它对人类来说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一块良田,如果没有人去耕种,那么它对人类来说,同样没任何价值;一个厂子,如果没有人去做工,即使设备再齐全,原料在充足,它对人来说依然没有任何价值。可见,劳动对于生产资料的价值及其升值来说,多么重要和必要。劳动是使生产资料具有价值和价值升值的唯一源泉!缺少了劳动,任何生产资料都会变得一钱不值!
同样,离开了人类对生活资料的使用,生活资料也没有任何价值。离开了人和人类的劳动,空谈什么物的价值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按物权法对物权的解释,物是物的价值所在,物是物的价值和价值升值的唯一源泉。物的收益和物的管理权只属于物的所有者,而唯独不见劳动对物的价值的贡献,在宣扬物权的理论下,劳动者对物的管理权被剥夺了。只要把物占有了,就有了物的一切权力,这就是物权的含义所在。
在私有制社会里,物主的时代,封建社会是地主,地能生钱,资本主义社会是资主,钱能生钱,这是物主,并非人主,更不要说民主了。把占人口多数的劳动者管理物的权利给废掉了,让少数物的所有者地主和资本家物欲横行,这是民主吗?所以私有制下的民主是虚伪的民主。私有制社会保护的都是物主--即保护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而在这个社会里,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者是脱离的,劳动者不占有或很少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大多数在物的压迫和剥削下艰难度日,一生忍受着物(物的占有者)的奴役,他们对于物没有反抗权,更谈不上发言权和管理权。
真正的民主,就是要打破物的私有,解放物对劳动者的枷锁,实行公有物权,也就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让劳动者从物的奴役下解脱出来,真正体现出劳动的价值,体现出劳动者的能力,让劳动者作物的主人,这才是真正的民主。
私有制时代是物主的时代,只有公有制才能给劳动者带来广泛的民主。在物主的时代里,劳动人民因为不占有或很少占有生产资料,而备受欺凌,劳动者的劳动大多只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他们的一切创造只属于物的占有者,少数的占有者独享了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私有制是一个少数人对多数人专治的时代。
只有公有制的时代,才是真正的民主时代,使劳动者解脱枷锁,从物的奴隶站起来做了物的主人。这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民主时代!让我们结束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一个物剥削人压迫人的时代(当然,物对人的剥削和压迫是表象,事实上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削和压迫,不是物吃人,而是人吃人!),开创一个人人平等,自由民主的新时代吧!
(五)
只怕公吃私,不怕私吃公;只见公吃私,不见私吃私;公吃私是不合理,私吃公是人性的必然,私吃私是正常现象,这就是物权主义者的逻辑。在他们哪里物权大于人权,私权大于公权,只有私人的物权,没有公共的物权,他们所谓的产权明晰里就从来没有“公”字。不错,在私有社会里,哪里容得下一个“公”字,一个“公”字也得明晰到封建皇帝那儿去。其实,产权明晰的当属封建社会,产权再明晰的是奴隶社会,奴隶社会里,连每个人属于谁,都是明晰的,奴隶也是物的一部分。而资本主义的产权明晰,工人却不在产业之列的,不过他们是不属于任何奴隶主的奴隶,是自由的奴隶,他们要生存是必须到资本家那里打工的,然而,在资本家的资本增值贡献里,没有他们,因为资本家已为他们付了工资,据说他们已从资本家那儿得到了物,得到了财富,这是用自己的劳动交换的。从此他们与资本家获得的巨额利润无关。不错,他们本身不属于物,不是奴隶主手下的奴隶,他们是人,是自由的人!却又的的确确是资本家的奴隶!因为资本家的工资岂能让劳动者发财致富?这本是就是打工者的梦!资本家永远在最大限度的从工人身上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公吃私看不惯,私吃私就文明?不过在私有制社会里,那见到过公吃私呢?只有私吃私一直在上演着,大鱼吃小鱼,弱肉强食,无论有什么私有的法律,无论有什么物权的保护,物的兼并都在以各种理由兼并着,地主不会因为别人的财富由物权法律的保护,而停止用各种善意的理由吞并别人的土地;资本家不会因为别人的财富由物权法律的保护,而停止用各种善意的理由赚取别人的资本。相反,他们那疯狂善意抢得的财富,由于有物权法律的保护,即使看着穷人饿死也不会自动拿出来救济穷人。而穷人为了生存稍稍动了他们的一点财富,就立刻被称为“刁民”,监狱伺候!就这样,财富就越来越聚向掠夺者,越来越聚向厚颜无耻的少数人,当这种聚拢,使贫富分化达到一定的度时,一部分人就会因为生存问题而造反,由于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这一部分人骄奢淫逸,就会引起大部分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的反感和压抑而普遍响应!一次人民的大民主运动的烈火就会轰轰烈烈的燃烧起来,少数人就在聚敛着财富中挖掘着自己的坟墓!人民的革命运动推翻了少数人的物权,社会财富进行了一次重新分配!
然而,由于私有物权也就是私有制的存在,人民革命的鲜血只是暂时缓和了阶级矛盾,少数人积聚财富的游戏再次开始,阶级矛盾逐渐加重,阶级斗争还在继续,劳动人民一次又一次走向革命,又一次又一次地被推向新的深渊,直到再次革命。历史进入了私有制下不可避免的悲剧性循环。
任何人也不阻止不了人民的革命,而且随着人民的思想觉悟的提高,革命只能一次比一次更频繁,一次比一次更坚决,一次比一次更彻底!私有制中有远见的剥削阶级最高统治者,都致力于缓和阶级矛盾,打击剥削阶级内部过度的剥削行为,并从思想上为剥削阶级开脱罪责,宣扬剥削有理,命该如此的理论,消磨劳动人民的斗志,延缓劳动人民的革命,但是逐渐觉悟的劳动人民往往冲破他们的理论,“帝王将相,宁有种乎?”“天赋人权”等等,都是革命人民曾经使用过的口号!劳动人民早晚要冲破枷锁,举行革命!特别是毛泽东同志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造反有理”等理论,为人民的革命运动说明了合理性和正确性,为人民的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
私有制的历史,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是一部劳动人民的血泪史,是一部人民革命的历史,是一部人民争取自由争取民主并逐步获得解放的历史。它反反复复证明了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这一客观真理!从长期来看,私有制社会也是人民在以生命作代价行使民主权利的社会,只是这个民主是曲折的,是流着鲜血的,是充满血的代价的。
公有制才是真真的民主制度,这是劳动人民在漫漫民主探索路上探索出的一个真理!
(六)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人民民主的基础,是全体人民实现自由平等博爱的基础。没有对物的平等权利,个人权利就会由于物的限制(财富的多少)而不能自由;没有平等的经济基础,劳动者在经济上就摆脱不了受剥削受压迫的境地,在政治上就不可能有平等的权利;在一个人人向私的社会里,所谓博爱更是一句空话。俗话说:升官发财。这就是私有制的传统。官和财是连在一起的,当了官就能发财。发了财就可当官。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官富勾结强抢钱财,是否是善意取得?即使抢劫也合法,反正衙门说了算。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这便是私有制度下民主的虚伪。
不过,在私有制下,由于劳动人民不断的反抗和反复的民主诉求,剥削阶级在人民民主方面还是在一步步妥协的。社会的民主程度还是在一步步提高的。但是,这些民主的提高终究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即使再完美,也只是空中楼阁,它的底线就是不能冲破私有制度下的物权,劳动人民摆脱不了受剥削受压迫的社会地位,经济上翻不了身,政治上就站不起来。劳动人民只能在底层忙忙碌碌,始终不能占领上层建筑,使上层建筑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为自己说话和办事。
在私有制下,财富多的人,能够能用金钱在上层建筑里占有强势,他们对政坛的影响大,而劳动者往往为自己的生活奔波,无法在上层建筑里摇旗呐喊。生活艰难的劳动者,他们的乞食袋,成了有钱人挥舞民主旗帜的一大政治资本,在这一旗帜面前,有的劳动者为了生存成了富人们的政治工具,作了有钱人的俘虏,为他们说话,放弃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民主权利。在一个个人财富至上的国家,富人的国家机器,不可能允许把代表劳动人民的团体或人员选出来。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像贿赂选民,制造事端,甚至不惜采取包括造谣,污蔑,乃至暗杀等卑劣的手段,来强行实施他们的主张,以保护他们的利益。政治成了富人们之间争夺利益的竞技场,而把占人口多数的劳动人民排除在外。劳动人民的呼声左右不了国家政策,只有少数富人在行使着他们所谓的民主权利。多么虚伪的民主!
其实,私有制下也不断出现了许多民主形式,这些民主形式是劳动人民在不断的权力诉求中,由劳动人民(包括劳动人民的领袖们)创造产生的。
(七)
劳动人民最高的民主形式就是革命,只有革了剥削阶级和剥削思想的命,劳动人民才能真正地当家作主,这是在长期的反抗实践中,劳动人民得出的基本结论。而革命往往是以暴动的形式出现的,统治阶级往往称之为造反而言有罪;劳动人民则称之为起义,是为正义而起,不但无罪反是为人民除恶兴利而有功!其次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民主形式还有罢工,游行示威,结社集会,成立民间团体(各种党派,教派等),发布童谣民歌等,来与统治阶级强大的上层建筑抗衡,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主张。
劳动人民创造了多种多样的民主形式,往往能很及时地利用统治阶级的培育起来的各种舆论体制和媒体工具,创新民主样式,以对付统治阶级的专制。这些民主形式都是统治阶级所深恶痛绝的。特别是革命的形式,统治阶级往往是怕得要死。因为每一次革命都意味着劳动人民的在某种程度上的觉醒。每一次革命都是对既得利益者的否定。每一次革命,劳动人民都会对万恶的私有制度来一次大反思。中国古代农民起义中均贫富的思想,就包含有一种朴素的公有制思想。在劳动人民看来,建立一个人人贫富均等,家家安居乐业的社会该多好!可是私有制下,这种愿望会最终化为泡影,即使一时均了,又有何用?由于私有制对物的掠夺是不加限制的,许多人的财富,就会被投机取巧,或乘人之危者“善意取走”,贫富差别从此拉开,古今勤劳致富者有几?人从一出生就落在了一个贫富不均的社会,还谈什么生而平等,充分证明了私有体制下种种平等学说的欺骗和虚伪。
勤劳者抵不过勤思者,孔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所以毛主席号召劳动者要思考,要关心国家大事,否则就要上劳心者的当。劳动人民从千百年的期盼中相信了一个真理:只有公有制才能给我们带来平等,只有公有制,劳动人民才能解放自己,只有公有制,才能让劳苦大众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政治地位。公有制是劳动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础,除此无它!
(八)
自古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无非是定规、决策、选官、举才、监督。
所谓定规,是制定人们在各个领域进行生活、工作和研究的秩序和规则,如法律法规等。
所谓决策,是决定当前和今后人们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如大政方针、计划、决议、工作步骤、订立合同等。
所谓选官,是选思想好,公平正直的人依据制定好的秩序和规则进行日常的组织管理和社会维护工作,如各级领导、干部、官员、公务员等。
所谓举才,是指推举在群众的工作和实践中具有某一方面技术专长和科学研究专长的人或在工作中有突出成就的人,这些人将成为榜样带动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鼓励人们的工作热情,能集中各行各业的民智为各行各业定规和决策提供依据,如科学家、技术工人、科技人员、劳动模范等。
所谓监督,狭义的监督是对官的监督。广义的监督还包括对以上各个方面的监督。
在私有制社会里,统治阶级的法和大政方针是由官去执行和实施的,由官组织、由官逼迫、由官监督民众去实施的。所有以上的一切,与老百姓特别是劳动人民没有关系。法和国家政策由统治阶级定,官由统治阶级选,才由统治阶级举。
奴隶社会里,好像官是民选的,决策是民主的,许多决策是大家协商的,这也许是从原始社会传承下来的规矩。然而这儿的民都是奴隶主,奴隶们是奴隶主家的畜牲,没有政治权利。但随着私有制度的发展,和奴隶不断反抗变为自由民,以及农业生产的不断深入,奴隶主感到了土地的重要,一个个放弃了对奴隶的争夺,转为了对土地的掠夺。慢慢的,人的私有观念让人们产生了贵族思想,并促使最高统治者产生了家天下的思想,产生了帝王,借着君权神授,帝王越来越走向了权威,随着帝王权威的加强,产生了分封制,并开始由贵族议政转为帝王专治。君权神授使君权达到了极致,化国家公权为个人的私权,代神管理和裁夺国人的一切。帝制的成功,借助了奴隶对奴隶主的反抗运动,奴隶的反抗,是许多奴隶主把奴隶,变成了雇农和佃农,奴隶们摆脱了奴隶主的束缚,却成了土地的奴隶。随着奴隶的解放,削弱了贵族的力量,帝制也就产生了。帝制的形成,分封土地给贵族成了基本的体制,各贵族为了自己的利益,争封地,扩大疆域,而连年战争,常常民不聊生。
封建社会里,皇帝逐渐加强了集权,他主宰一切,定规、决策、选官、举才、监督都是皇帝说了算。中国的封建社会是很典型的,它的集权制甚至去掉了分封制,把中原变成了大一统的封建帝国,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由于分封制的去除,贵族意识变得淡漠,帝王意识得到加强,减少了贵族由于分封所带来的争斗。封建帝王为了本人和本阶级的利益,抛弃了贵族议政,从民间选官和举才,以产生自己的智囊团和官员,以维持自己的执政地位。封建君主逐渐完善了科举制度,这种制度中,选官和举才很大程度上定于科举考试,认为科举考试就能选出良才,好官。良才必为好官,确切的说是用考试选出才,然后再从才中任官。而皇帝的决策和立法也多听从于这些才和官了。而未选出的人便是愚民或草民,视为无知之辈。所以封建皇帝是不可能问政于民的。固然,中国的封建皇帝,有的也采取过民举才,但只不过是缓和阶级矛盾,装装门面而已。封建社会,皇帝是最大的地主,所以他要保护地主的利益,它紧紧依靠地主阶级,他们所取的才和官都是地主阶级的代表,固然有出身寒门的,一在思想上是梦想跻身于地主之列,二是做了官便有了富贵荣华,他们也只能为地主阶级服务。从中国的封建社会看来,没有工业的革命,尽管农民一次次的反抗,资本主义(商业)还是不能发展起来的。从西方封建历史的发展看来,工业革命打破了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小农经济,并由于工业革命带来的科学发展,对神授的君权产生了严重挑战,君权的权威开始下降。由于西方的封建社会比较短,没有形成中国式的帝王一统制。
在封建社会里,主要的生产资料是土地,实行的是以地主庄园为主、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市场发育不起来,不适合资本的发展。再加上资本往往不重社会公德,见利忘义,投机取巧,坑人害民。所以,封建社会普遍重农轻商,遏制资本。资本在封建社会里一直处于萌芽状态,而资本的发展,是以市场为依托的,没有大的市场很难产生大的资本,而工业革命,社会化的分工生产,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为资本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依托发达的市场,许多地主发财变成了资本家,甚至建起了工厂,而地主变为资本家,为了解决劳动力的不足,和原料的紧缺,逼着大量贫雇农离开家园,失去土地变为一无所有而有无家可归的工人,这里英国的圈地运动就是活生生的一例。资本的血腥是剥削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让工人的生活一直处在贫困之中,不得不长期的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度日。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却成了资本的奴隶。
在资产阶级革命还没开始时,工业革命促使了许多大资产阶级(贵族资产阶级或官僚资产阶级)的形成,由于市场经济是多元化经济,各种资本对市场的需求不同,利益增长点也各不相同,为了调整各个行业资本家的利益,他们亟需对政策的不同利益的把握,议会制度满足了这一需要。在西方的一些国家,议会早在封建社会就出现了,开始类似于贵族的议政。此时,由于资本主义的利益纷争,更加推进了议会制度制度的建设,议会成了各资本家解决利益纷争的场所。成熟的议会制度,即所谓宪政,削弱了帝王的权利,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此时,由于封建地主和贵族在资本主义变革中,对资本的追求显得更加无耻和贪婪。他们对农民土地的剥夺最残酷,封建帝王也已经控制不了资本对农民的剥夺,农民对地主和封建帝王的愤恨甚于新生的资本家,加之,资产阶级的舆论攻势,农民的反抗斗争有意无意地支持了新兴资产阶级的革命运动。资产阶级的上台借助了大量农民和工人的革命运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让资本拥有了定规、决策、选官、举才、监督权利,而最高统治者倒显得不重要了。
议会制度的完善和帝王体制的解体,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等无产阶级的民主提供了实践经验,这就是说,资产阶级不但在经济上准备了自己的掘墓人,在政治上也找好了自己的墓地。但是,劳动人民必须推翻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才能实现人民民主。没有公有制,就没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也就没有人民特别是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
由于私有制下对资本的保护,资本主义的民主中,工人是说不上话的。在工业发达国家中的农民,其实是农业资本家,在这些国家里只有工人和资本家。而在工业不发达国家里,农民特别是贫苦农民跟工人一样,是没有或很少占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而劳动者在私有制社会里从来都是被剥削的对象,在政治上永远站不起来。
在奴隶社会,代表奴隶主的国王和奴隶主有民主权利,在封建社会里,代表大地主利益的帝王和地主拥有民主权利,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通过资本控制了公务员,国会,控制了选举,他们拥有民主权利。
只有公有制的社会里,劳动人民才能拥有定规、决策、选官、举才、监督的民主权利,才能拥有当家作主的权利。
(九)
奴隶社会里,奴隶主贵族管理着一切,奴隶视为牲畜,只有劳动的义务,没有做人的权利。
封建社会里,皇权管理这一切,在中国封建皇帝虽然通过科举考试从民间举才选官,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仿佛百姓都有参与国事的机会,但是,总脱不了精英政治,皇帝与所谓的官与才们订立法律,国策,然后由官们去横行霸道地执政,执政者从来不把人民视为是与他们同等的人,而是视为草芥,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资本主义社会里,所谓宪政,最根本的决定一切的东西,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国“人权宣言”在第一条宣布人们生来自由平等以后,第二条就把财产权列为政府要保护的自然的不可动摇的权利。这就是说,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者,有剥削和奴役无产阶级的神圣权利;无产阶级则只有“自由”地出卖劳动力的权利。所谓人权,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这一条就揭示了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他们的民主是资本的民主,一切由钱说了算,什么道德观念在钱的面前都得让位。他们的大选和所谓市场竞争充满了坑蒙拐骗,充满了尔虞我诈,充满了男盗女娼,充满了血腥和虚伪,把人类的进取之心,真诚之心,善良之心都给伤透了,剩下的只有颓废,空虚和对金钱的崇拜。
资产阶级宪法对于选举权的行使,都是有条件限制的,美国1787年通过的宪法,公然剥夺了黑人和印第安人作为国家公民的资格,并对公民规定了选民资格的条件限制,使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实际处于无权的地位。“政党制”、“总统制”、“普选制”,不过是每隔若干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哪个人在议会里作代表,去剥削和压迫人民而已。议会也不过是资产阶级政治游戏的俱乐部。他们的大选和议会就像中国封建皇帝的科举制度一样,是对劳动人民的欺骗。
资产阶级规定的集会、结社、罢工的自由,也是有条件的,允许小闹,不允许大闹,允许小民主,不允许大民主。劳资的处理以不损害和少损害资本家的利益为前提,劳动人民的活动只要危及资产阶级统治的安全和稳定,资产阶级可以毫不客气地采用专政手段镇压。使用催泪弹和高压水枪对付罢工工人甚至杀害和暗杀工人领袖的事件在资产阶级共和国里是司空见惯的。
在帝国主义时期,垄断资产阶级为了扩大剥削与掠夺,实行殖民主义,彻底撕下所谓“民主”、“人权”的遮丑布发动侵略战争,侵占别的国家,疯狂掠夺殖民地的人民和资源。发展到现在殖民主义在全世界人民的反抗中行不通了,他们又一面厚颜无耻以所谓“民主”、“人权”公开进行资源抢掠,一面以所谓全球化市场让垄断资本无所顾忌的占领别国市场,实施所谓全球化战略了。然而,在一片所谓全球市场化的和平声中,却不见他们对军事霸权有丝毫放松。这就是新时期帝国主义的新表现。
资本主义的所谓三权分立,即立法、执法和行政分离,立法在国会,执法在法院,行政在政府。政府由总统组阁,总统是元首,代表国家的最高权力。总统、国会和大法官是由全民选出,总统和国会都有任期限制。执法和行政人员统称公务员,政府用考试的办法招录,也是“学而优则仕”。各州或区也基本遵从这种设计而拥有自治权。这样三权互相牵制和并有多党和媒体监督。这种设计似乎很合理。然而,在私有物权的制度下,在资本市场的利欲熏心,坑蒙拐骗,弱肉强食的制度下,在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一切向钱看的投机倒把,见利忘义,尔虞我诈的制度下,挥霍成性,贿赂腐败成风,男盗女娼,丑闻丑事不断,大选受着资本特别是垄断资本的操控,怎能选出为劳动人民说话的政党?国会,总统,法官,公务员,无不是拜金主义,眼睛看着钱,是为金钱服务。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谓为人民服务,事实上是为人民手中的钱而服务。服务的标准和等级都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一句话,资本主义的所谓民主就是金钱作主。如此,资本主导的媒体怎能不为钱说话,资本所主导的大选怎能不为钱去选,资本所主导的社会,怎能不为资本家去谋利益。即使大选再完美,三权再分离,政党再多,媒体再监督,又有什么用?劳动人民还是劳动人民,工人还是工人,改变不了什么,作为劳动人民的工人除了去作资本的奴隶,还能有什么奢望呢?看来,只能怪自己没有Good lucky了。
“人不是平等的吗?可是我怎么感觉事事不如人,处处低人一等呢!”这就是资本主义对劳动者的平等!
短暂的巴黎公社,给人类指明了方向。列宁斯大林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和毛泽东建立的人民政权,为公有制在人类的实现踏出了道路。在公有制基础上劳动者怎样登上上层建筑,劳动者怎样管理上层建筑,劳动者怎样维护公有制,怎样阻止私有制复辟,和劳动者怎样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等。一切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来总结。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社会主义探索之路还在继续,我们一定要探索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未来,为了全世界的劳动者不再受剥削受压迫,我们一定要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榜样,沿着前人未走完的路,去探索完成前人未竟的事业。
我坚信,人类的经济发展必然要走向科学的有计划的发展模式。
(十)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政党,她有责任有义务宣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无产阶级提供强大的理论武器,有责任有义务带领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翻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实现劳动人民的当家作主,有责任有义务带领革命人民,搞好社会主义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为共产主义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无产阶级在一国或多国取得胜利后,国内资本主义的尸体(资产阶级的遗老遗少)长期的散发着臭气,资产阶级的思想时刻污染着革命人民的思想,国外,面临着一个强大的资本主义世界,他们亡我之心不死,时刻与国内的臭气遥相呼应,妄图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内复活资本主义制度。毛泽东同志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
所以,在社会主义阶段,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各种民主制度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是无产阶级夺取社会主义最后胜利的保证。在这个时期,党的任务就是要领导全国人民,与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思想作斗争,保持无产阶级的革命性,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在这个时期中,革命人民不但要进行阶级斗争,还要站在阶级斗争的高度,发挥革命人民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社会福利,不断减少三大差别,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战胜资本主义制度。
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始终是我国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发展革命统一战线。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分清敌人和朋友,有效地对党内外的资产阶级实行全面地无产阶级专政。这种专政,不是肉体上的,而是思想上的,必须对资产阶级的思想进行坚强而有力的爱憎分明的毫不留情的大批判。有人说,党的媒体必须体现不同的声音,不对,在社会主义时期,党的媒体不坚持马列主义,而允许资产阶级思想泛滥,岂不是在帮着资产阶级做宣传吗?所以,可以允许反对马列的一些言论的在非党的媒体里存在,但在党的媒体里决不允许犯马列的思想存在。而且,党必须对反马列的思想予以坚决批判。特别对一些打着马列旗号反马列言论,更要揭露,更要批判。党内言论,特别是政治言论,应允许争论,应该有一些党内的非公开的媒体,进行争论。而主流媒体以发表经过讨论和研究后东西为主。
在这个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备战、备荒、为人民。
在这个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国家要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永远不做超级大国。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同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加强团结,互相支援;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争取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和平共处,反对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反对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
在新中国的民主探索中,形成了中国的一整套基本的民主制度。这就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
我们的党,来自工农,服务工农。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必须体现工农的利益,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党的代表大会,坚决维护的是劳动人民的利益。党必须接受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全面监督,为了党不变色,党的干部不能脱产,必须参加劳动,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始终不脱离劳动群众。政治协商会议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时期接受其他阶层的建议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促进民族统一战线争取中间力量的重要补充,也是我党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团结华侨和打拉资本势力的重要力量。共产党与其他民主党派必须又团结又斗争,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民主党派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做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为了最大的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党必须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为了反对资本主义,为了社会主义的胜利,一切民主,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能召开全体会议的就召开全体会议,不能召开全体会议的,由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代表必须经选举产生,常委会委员(或代表)也必须由大会选举或者罢免,代表必须向选举人负责,候选人名单要由选举人经充分酝酿讨论后产生,选举人有权监督和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决议也必须经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并由代表(或全体)投票表决通过。决议一经通过,全体成员可以保留意见,但必须执行。所以,决议草案,必须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讨论和修改,而且必须向全体成员解释清楚,让每个成员都明白,每个成员都能发表意见,民主就是要争论,然后再由代表大会确认通过,通不过就再讨论再修改,注意这里是全体成员的讨论,而不是仅在代表间讨论,代表不应该只代表自己,他应该反映他所代表成员的民意,把成员的意见反映上来。通常说社会主义的立法是开门立法,就是从民主集中制原则来的。根据这个原则,就在选举和表决中,必须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体。也就是说少数人的民主要服从多数人的民主,小范围的民主要服从大范围的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群众路线在组织原则中的具体运用。而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是实践观点的具体体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这是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科技的发展,开会和选举表决的方式可以不同,但民主集中制是不可以违反的。开门立法是社会主义的立法原则,可是近几十年来,这一原则被严重削弱了,许多法律草案并没有发动全民的大讨论,没有让人民组织学习,弄懂意思,提出意见。往往在小范围内讨论就通过了,弄得许多人士大喊人民是“法盲”,可不是吗?一部部法律,没有经过人民的认真审阅,便匆匆通过了,象物权法,压根就没想让人民看懂,人民不懂法,还奇怪吗?
什么是民主?“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者和工人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新中相结合。是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企业中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无论什么决策和选举,都要坚持这一鞍钢宪法的原则。实行领导、专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三结合,社会主义的提倡在各行各业中,培养大量的劳动模范和领军人物,既懂理论,又深入实际,既爱学习政治,又爱钻研业务,要求专业人员的素质是又红又专,努力成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劳动大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各行各业的模范人物,促进了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净化了社会风气,劳动人民广泛进入领导岗位,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活力。
什么是民主?在一片民主的叫嚣中,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和广度可谓深矣,劳动人民无论在制定法律,法规,订立政策,计划,选举干部领导,推举各类人才和对干部人才,政策制定,法律执行各方面具有广泛的民主。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不是民主?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是不是民主?
任何一个新生的事物,在它的初期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社会主义也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它的优越性已经有目共睹,它的生命力是任何反对力量所无法抗衡和阻止的,固然它成长的道路充满曲折,但它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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